六
記得T君曾經對我談起過:我的《集外集》出版之后,施蟄存先生曾在什么刊物上有過批評,以為這本書不值得付印,最好是選一下。我至今沒有看到那刊物;但從施先生的推崇《文選》和手定《晚明二十家小品》的功業,以及自標“言行一致”的美德推測起來,這也正像他的話。好在我現在并不要研究他的言行,用不著多管這些事。
《集外集》的不值得付印,無論誰說,都是對的。其實豈只這一本書,將來重開四庫館時,恐怕我的一切譯作,全在排除之列;雖是現在,天津圖書館的目錄上,在《吶喊》和《彷徨》之下,就注著一個“銷”字,“銷”者,銷毀之謂也;梁實秋教授充當什么圖書館主任時,聽說也曾將我的許多譯作驅逐出境。但從一般的情形而論,目前的出版界,卻實在并不十分謹嚴,所以印了我的一本《集外集》,似乎也算不得怎么特別糟蹋了紙墨。至于選本,我倒以為是弊多利少的,記得前年就寫過一篇《選本》,說明著自己的意見,后來就收在《集外集》中。
自然,如果隨便玩玩,那是什么選本都可以的,《文選》好,《古文觀止》也可以。不過倘要研究文學或某一作家,所謂“知人論世”,那么,足以應用的選本就很難得。選本所顯示的,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選者的眼光。眼光愈銳利,見識愈深廣,選本固然愈準確,但可惜的是大抵眼光如豆,抹殺了作者真相的居多,這才是一個“文人浩劫”。例如蔡邕,選家大抵只取他的碑文,使讀者僅覺得他是典重文章的作手,必須看見《蔡中郎集》里的《述行賦》(也見于《續古文苑》),那些“窮工巧于臺榭兮,民露處而寢濕,委嘉谷于禽獸兮,下糠秕而無粒”(手頭無書,也許記錯,容后訂正)的句子,才明白他并非單單的老學究,也是一個有血性的人,明白那時的情形,明白他確有取死之道。又如被選家錄取了《歸去來辭》和《桃花源記》,被論客贊賞著“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陶潛先生,在后人的心目中,實在飄逸得太久了,但在全集里,他卻有時很摩登,“愿在絲而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節,空委棄于床前”,竟想搖身一變,化為“阿呀呀,我的愛人呀”的鞋子,雖然后來自說因為“止于禮義”,未能進攻到底,但那些胡思亂想的自白,究竟是大膽的。就是詩,除論客所佩服的“悠然見南山”之外,也還有“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形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之類的“金剛怒目”式,在證明著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飄飄然。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見南山”的是一個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揚,更離真實。譬如勇士,也戰斗,也休息,也飲食,自然也性交,如果只取他末一點,畫起像來,掛在妓院里,尊為性交大師,那當然也不能說是毫無根據的,然而,豈不冤哉!我每見近人的稱引陶淵明,往往不禁為古人惋惜。
這也是關于取用文學遺產的問題,潦倒而至于昏聵的人,凡是好的,他總歸得不到。前幾天,看見《時事新報》的《青光》上,引過林語堂先生的話,原文拋掉了,大意是說:老莊是上流,潑婦罵街之類是下流,他都要看,只有中流,剽上竊下,最無足觀。如果我所記憶的并不錯,那么,這真不但宣告了宋人語錄,明人小品,下至《論語》,《人間世》,《宇宙風》這些“中流”作品的死刑,也透徹地表白了其人的毫無自信。不過這還是空腹高心之談,因為雖是“中流”,也并不一概,即使同是剽竊,有取了好處的,有取了無用之處的,有取了壞處的,到得“中流”的下流,他就連剽竊也不會,“老莊”不必說了,雖是明清的文章,又何嘗真的看得懂。
標點古文,不但使應試的學生為難,也往往害得有名的學者出丑,亂點詞曲,拆散駢文的美談,已經成為陳跡,也不必回顧了;今年出了許多廉價的所謂珍本書,都有名家標點,關心世道者怒然憂之,以為足煽復古之焰。我卻沒有這么悲觀,化國幣一元數角,買了幾本,既讀古之中流的文章,又看今之中流的標點;今之中流,未必能懂古之中流的文章的結論,就從這里得來的。
例如罷,——這種舉例,是很危險的,從古到今,文人的送命,往往并非他的什么“意德沃羅基”的悖謬,倒是為了個人的私仇居多。然而這里仍得舉,因為寫到這里,必須有例,所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者是也。但經再三忖度,決定“姑隱其名”,或者得免于難歟,這是我在利用中國人只顧空面子的缺點。
例如罷,我買的“珍本”之中,有一本是張岱的《瑯嬛文集》,“特印本實價四角”;據“乙亥十月,盧前冀野父”跋,是“化峭壁之途為康莊”的,但照標點看下去,卻并不十分“康莊”。標點,對于五言或七言詩最容易,不必文學家,只要數學家就行,樂府就不大“康莊”了,所以卷三的《景清刺》里,有了難懂的句子:
“……佩鉛刀。藏膝髁。太史奏。機謀破。不稱王向前。坐對御衣含血唾。……”
瑯瑯可誦,韻也押的,不過“不稱王向前”這一句總有些費解。看看原序,有云:“清知事不成。躍而詢上。大怒曰。毋謂我王。即王敢爾耶。清曰。今日之號。尚稱王哉。命抉其齒。王且詢。則含血前。涂御衣。上益怒。剝其膚。……”(標點悉遵原本)那么,詩該是“不稱王,向前坐”了,“不稱王”者,“尚稱王哉”也;“向前坐”者,“則含血前”也。而序文的“躍而詢上。大怒曰”,恐怕也該是“躍而詢。上大怒曰”才合式,據作文之初階,觀下文之“上益怒”,可知也矣。
縱使明人小品如何“本色”,如何“性靈”,拿它亂玩究竟還是不行的,自誤事小,誤人可似乎不大好。例如卷六的《琴操》《脊令操》序里,有這樣的句子:
“秦府僚屬。勸秦王世民。行周公之事。伏兵玄武門。射殺建成元吉魏征。傷亡作。”
文章也很通,不過一翻《唐書》,就不免覺得魏征實在射殺得冤枉,他其實是秦王世民做了皇帝十七年之后,這才病死的。所以我們沒有法,這里只好點作“射殺建成元吉,魏征傷亡作”。明明是張岱作的《琴操》,怎么會是魏征作呢,索性也將他射殺干凈,固然不能說沒有道理,不過“中流”文人,是常有擬作的,例如韓愈先生,就替周文王說過“臣罪當誅兮天王圣明”,所以在這里,也還是以“魏征傷亡作”為穩當。
我在這里也犯了“文人相輕”罪,其罪狀曰“吹毛求疵”。但我想“將功折罪”的,是證明了有些名人,連文章也看不懂,點不斷,如果選起文章來,說這篇好,那篇壞,實在不免令人有些毛骨悚然,所以認真讀書的人,一不可倚仗選本,二不可憑信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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