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論(節選) 《荀子》
禮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故禮者,養也。芻豢稻粱,五味調香,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苾,所以養鼻也;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目也;鐘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耳也;疏房檖越席床笫幾筵,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
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養體也;側載睪芷,所以養鼻也;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和鸞之聲,步中武、象,趨中韶、護,所以養耳也;龍旗九斿,所以養信也;寢兕、持虎、蛟韅、絲末、彌龍,所以養威也;故大路之馬必信至教順然后乘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孰知夫出費用之所以養財也!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故人茍生之為見,若者必死;茍利之為見,若者必害;茍怠惰偷懦之為安;若者必危;茍情說之為樂,若者必滅。故人一之于禮義,則兩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則兩喪之矣。故儒者將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將使人兩喪之者也,是儒、墨之分也。
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焉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故王者天太祖,諸侯不敢壞,大夫士有常宗,所以別貴始。貴始,得之本也。郊止乎天子,而社止于諸侯,道及士大夫,所以別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51〕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52〕厚者流澤〔53〕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大饗〔54〕,尚玄尊〔55〕,俎生魚〔56〕,先大羹〔57〕,貴食飲之本也。饗〔58〕,尚玄尊而用酒醴〔59〕,先黍稷而飯稻粱;祭〔60〕,齊〔61〕大羹而飽庶羞〔62〕,貴本而親用也。貴本之謂文〔63〕,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大一〔64〕,夫是之謂大隆。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魚也,豆〔65〕之先大羹也,一也。利爵〔66〕之不醮〔67〕也,成事〔68〕之俎不嘗也,三臭〔69〕之不食也,一也。大昏之未發〔70〕齊〔71〕也,太廟之未入尸也,始卒之未〔72〕小斂〔73〕也,一也。大路之素〔74〕未集也,郊之麻絻〔75〕也,喪服之先散麻〔76〕也,一也。三年之喪,哭之不反〔77〕也,清廟之歌,一唱而三嘆〔78〕也,縣〔79〕一鐘,尚拊膈〔80〕,朱〔81〕弦而通越〔82〕也,一也。
凡禮,始乎棁〔83〕,成乎文〔84〕,終乎悅校〔85〕。故至備,情〔86〕文俱盡;其次,情文代〔87〕勝;其下,復情以歸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喜怒以當,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萬變不亂,貳〔88〕之則喪也。禮豈不至矣哉!立隆〔89〕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損益也。本末相順,終始相應,至文〔90〕以有別,至察以有說。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從之者存,不從者亡。小人不能測也。
禮之理誠深矣,“堅白〔91〕”“同異〔92〕”之察入焉而溺〔93〕;其理誠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說入焉而喪;其理誠高矣,暴慢恣睢〔94〕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95〕。故繩墨誠陳矣,則不可欺以曲直;衡〔96〕誠縣矣,則不可欺以輕重;規矩誠設矣,則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于禮,則不可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規矩者,方圓之至;禮者,人道〔97〕之極也。然而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98〕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之中焉能思索,謂之能慮;禮之中焉能勿易,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之者焉,斯圣人矣。故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無窮者,廣之極也;圣人者,道之極也。故學者,固學為圣人也,非特學為無方之民也。
禮者,以財物為用,以貴賤為文,以多少為異,以隆殺〔99〕為要。文理繁,情用省,是禮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禮之殺也。文理情用相為內外表里,并行而雜,是禮之中流〔100〕也。故君子上致〔101〕其隆,下盡其殺,而中處其中。步驟〔102〕馳騁厲騖〔103〕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壇宇宮廷也。人有〔104〕是,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焉,方皇周挾〔105〕,曲〔106〕得其次序,是圣人也。故厚者,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詩曰:“禮儀卒度,笑語卒獲。”此之謂也。
禮者,謹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107〕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108〕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109〕,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復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于是盡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謂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110〕。君子賤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槨〔111〕十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后皆有衣衾〔112〕多少厚薄之數,皆有翣菨〔113〕文章之等,以敬飾之,使生死終始若一,一足以為人愿,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極也。天子之喪動四海,屬〔114〕諸侯。諸侯之喪動通國〔115〕,屬大夫。大夫之喪動一國〔116〕,屬修士〔117〕。修士之喪動一鄉,屬朋友。庶人之喪,合族黨〔118〕,動州里〔119〕。刑余罪人〔120〕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妻子,棺槨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121〕,以昏殣〔122〕,凡緣〔123〕而往埋之,反無哭泣之節,無衰〔124〕麻之服,無親疏月數之等,各反其平,各復其始,已葬埋,若無喪者而止,夫是之謂至辱。
禮者,謹于吉兇不相厭〔125〕者也。紸纊〔126〕聽息之時,則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閔〔127〕已,然而殯〔128〕斂之具,未有求也;垂涕恐懼,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129〕之事未輟也;卒矣,然后作具之。故雖備家〔130〕必逾日然后能殯,三日而成服〔131〕。然后告遠者出矣,備物者作矣。故殯久不過七十日,速不損五十日。是何也?曰:遠者可以至矣,百求可以得矣,百事可以成矣;其忠至矣,其節大矣,其文備矣。然后月朝〔132〕卜日,月夕〔133〕卜宅,然后葬也。當是時也,其義止,誰得行之!其義行,誰得止之!故三月之葬,其以生設飾死者也,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是致隆思慕之義也。
喪禮之凡〔134〕:變〔135〕而飾,動〔136〕而遠〔137〕,久而平〔138〕。故死之為道也,不飾則惡,惡則不哀;尒〔139〕則玩〔140〕,玩則厭,厭則忘,忘〔141〕則不敬。一朝而喪其嚴親〔142〕,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則嫌〔143〕于禽獸矣,君子恥之。故變而飾,所以滅惡也;動而遠,所以遂敬也;久而平,所以優生也。
禮者,斷長續短,損有余,益不足,達愛敬之文,而滋成行義之美者也。故文飾、粗惡,聲樂、哭泣,恬愉、憂戚,是反也,然而禮兼而用之,時舉而代御〔144〕。故文飾、聲樂、恬愉,所以持平奉吉也;粗惡、哭泣、憂戚,所以持險奉兇也。故其立文飾也,不至于窕冶〔145〕;其立粗惡也,不至于瘠棄〔146〕;其立聲樂恬愉也,不至于流淫惰慢;其立哭泣哀戚也,不至于隘懾〔147〕傷生。是禮之中流也。
故情貌之變,足以別吉兇、明貴賤親疏之節,期〔148〕止矣;外是,奸也;雖難,君子賤之。故量食而食之,量要〔149〕而帶之。相高以毀瘠〔150〕,是奸人之道也,非禮義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將以有為〔151〕者也。故說豫娩澤〔152〕,憂戚萃惡〔153〕,是吉兇憂愉之情發于顏色者也。歌謠謸〔154〕笑,哭泣諦號,是吉兇憂愉之情發于聲音者也。芻豢稻粱酒醴餰鬻〔155〕,魚肉菽〔156〕藿〔157〕酒漿,是吉兇憂愉之情發于食飲者也。卑絻〔158〕、黼黻〔159〕、文織,資粗〔160〕、衰绖〔161〕、菲繐〔162〕、菅屨,是吉兇憂愉之情發于衣服者也。疏房檖越席床笫幾筵,屬茨〔163〕倚廬〔164〕席薪枕塊〔165〕,是吉兇憂愉之情發于居處者也。兩情者,人生固有端〔166〕焉。若夫斷之繼之,博之淺之,益之損之,類之盡之,盛之美之,使本末終始莫不順比〔167〕純備,足以為萬世則,則是禮也。非順孰〔168〕修為之君子,莫之能知也。
故曰:性者,本始材樸〔169〕也;偽〔170〕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性偽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性偽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171〕物也;地能載人,不能治人也;宇中萬物、生人之屬,待〔172〕圣人然后分〔173〕也。詩曰:“懷柔〔174〕百神,及河喬岳〔175〕。”此之謂也。
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176〕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終始一也。始卒,沐浴〔177〕體〔178〕飯唅〔179〕,象生執〔180〕也。不沐則濡櫛〔181〕三律〔182〕而止,不浴則濡巾三式〔183〕而止。充耳而設瑱〔184〕,飯以生稻,唅以槁〔185〕骨,反生術矣。設褻衣〔186〕,襲三稱〔187〕,縉紳〔188〕而無鉤帶矣。設掩面儇〔189〕目,而不冠笄〔190〕矣。書其名,置于其重〔191〕,則名不見而柩獨明矣。薦〔192〕器〔193〕則冠有鍪〔194〕而毋〔195〕,罋廡〔196〕虛而不實,有簟〔197〕席而無床笫,木器不成斫〔198〕,陶器不成物,薄器〔199〕不成用,笙竽具而不和,琴瑟張而不均,輿藏而馬反,告不用也。具生器以適〔200〕墓,象徙道也。略而不盡,而不功,趨輿而藏之,金革轡靷〔201〕而不入,明不用也。象徙道,又明不用也。是皆所以重哀也。故生器文而不功,明器而不用。凡禮,事生,飾歡也;送死,飾哀也;祭祀,飾敬也;師旅,飾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故壙壟〔202〕,其象室屋也;棺槨,其象版蓋斯象拂〔203〕也;無帾絲歶縷翣〔204〕,其以象菲帷幬尉〔205〕也;抗折〔206〕,其以象槾〔207〕茨〔208〕番〔209〕閼〔210〕也。故喪禮者,無它焉,明死生之義,送以哀敬而終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銘〔211〕誄〔212〕系世〔213〕,敬傳其名也。事生,飾始也;送死,飾終也。終始具而孝子之事畢,圣人之道備矣。
〔注釋〕分:劃分。屈:竭盡。持:制約。長:增長,發展。養:養護。芻豢(chú huàn):泛指家畜。芻,吃草的牲畜;豢,吃谷物的牲畜。椒蘭:兩種香草。苾(bì):芳香。黼黻文章:古代禮服上的花紋。疏房:敞亮的房屋。檖:檖,通“邃”,深遠。越席:蒲草編的席子。床笫(zǐ):竹編的床席。幾筵:古人席地而坐,放在座位邊上供倚靠的小桌子叫幾,竹制的墊席叫筵。輕重:尊卑。稱:相稱,各得其宜。大路:即“大輅”,古代君主坐的車。睪芷(zé zhǐ):香草。錯衡:用金銀鑲嵌花紋的車前橫木。和鸞:古代車和馬上裝飾的鈴鐺。斿(liú):旗上的飄帶。寢兕:臥著的犀牛。與下文的“持虎”都是畫在天子車子上的圖案。持虎:蹲著的老虎。持,通“跱”。蛟韅:鮫魚皮做的馬肚帶。絲末:絲織的車簾。彌(mǐ)龍:車耳上畫的龍。彌,車耳。信至:訓練得十分熟練。乘:駕馭。出死要節:舍生而求名節。出費用:舍得花費。文理:體現禮的各種制度和規定。茍生:偷生。怠惰偷懦:松懈懶惰。說:同“悅”。一:統一。墨者:墨家學派。類:種族。惡(wū):何,怎么。偏亡:缺一方面。焉:則。天太祖:把始祖當作天來祭祀。天,把……當作天。常宗:百世不變的大宗。得:通“德”。郊:祭天。止:限。社:祭地。道:祭路神。一說道為禫的古字,卸除喪服的祭祀儀式。事七世:侍奉七代祖先,即立七代祖先的神廟進行祭祀。五乘之地:五十里封地,古代十里為乘(成),每乘出兵車一輛,五乘指大夫一級。三乘之地:三十里封地,指士一級。〔51〕持:通“恃”,依靠。〔52〕積:通“績”,功業。〔53〕流澤:流傳給后代的恩德。〔54〕大饗(tài xiǎng):在太廟中合祭歷代祖先。〔55〕玄尊:盛著清水的酒杯,指以清水為酒。尊,同“樽”,酒器。〔56〕俎(zǔ)生魚:俎里放置生魚。俎,一種四腳長方形器皿,是祭祀時盛置魚肉的禮器。〔57〕大羹:不加調味的肉汁。〔58〕饗:一年四季對祖先的祭祀。〔59〕酒醴:甜酒。〔60〕祭:月祭。〔61〕齊:通“躋”,獻供。〔62〕庶羞:美味的食物。〔63〕文:文飾,指禮節儀式和制度。〔64〕大(tài)一:大,太古時代。〔65〕豆:古時盛食品的器皿,也用作祭器。〔66〕利爵:古代祭祀時用一個活人代表死者受祭,叫做“尸”,勸“尸”吃東西的叫“利”。利爵,利獻上的酒。〔67〕醮(jiào):喝盡。〔68〕成事:祭祀完畢。〔69〕臭:通“侑”,勸。〔70〕發:舉行。〔71〕齊:古代婚禮中的一種儀式。〔72〕未:當作末,絲,指壽衣,下未字同。〔73〕小斂:為死者換上壽衣。斂,同“殮”。〔74〕素:白色。〔75〕麻絻:麻布禮帽。絻,同“冕”。〔76〕散麻:腰間系上麻帶。〔77〕不反:指死者不復生。〔78〕三嘆:三個人應和。〔79〕縣:同“懸”。〔80〕拊膈:均為古代樂器名。〔81〕朱:把……染成紅色。〔82〕通越:在瑟底通孔,使瑟聲低沉。越,瑟底的孔。〔83〕棁:通“脫”,疏略。〔84〕文:文飾。〔85〕校:通“恔”,快意,滿意。〔86〕情:感情,指禮儀所要表達的感情。〔87〕代:交替。〔88〕貳:違背。〔89〕隆:完備的禮制。〔90〕至文:十分完備。〔91〕堅白:即“離堅白”,名家公孫龍辯論的命題之一。〔92〕同異:即“合同異”,名家惠施辯論的命題之一。〔93〕溺:淹沒,指站不住腳。〔94〕恣睢:恣肆放蕩。〔95〕隊:同“墜”,失敗。〔96〕衡:秤。〔97〕人道:為人、治國的原則。〔98〕無方:沒有原則,沒有固定的法度。〔99〕殺:減少,簡省。〔100〕禮之中流:適中的禮。〔101〕致:盡力做到。〔102〕步驟:步行。〔103〕厲騖:飛奔。〔104〕有:通“域”,居住。〔105〕方皇周挾:方皇,同“彷徨”,徘徊;周挾,周遍。〔106〕曲:皆,盡。〔107〕慢:怠慢。〔108〕倍:通“背”。〔109〕臧谷:臧,奴仆;谷,小孩。〔110〕瘠:薄。〔111〕槨(guǒ):外棺。〔112〕衾:被子。〔113〕翣菨(shà jiè):古代棺材上的一種裝飾物。〔114〕屬:會聚,集合。〔115〕通國:友好的諸侯國家。〔116〕一國:指同朝的官吏。〔117〕修士:品行端正的士。〔118〕族黨:同族。〔119〕州里:鄉里。〔120〕刑余罪人:犯法而受到制裁的人。〔121〕晝行:白天送葬。〔122〕殣(jìn):掩埋死尸。〔123〕凡緣:指平常的衣服。〔124〕衰(cuī):古代喪服之一。〔125〕厭:掩蓋。〔126〕紸纊(zhù kuàng):放新絲綿與將死者的鼻前,看其是否還有呼吸。〔127〕閔:病,垂危。〔128〕殯:停放靈柩。〔129〕持生:侍奉活人。〔130〕備家:殯殮物品準備齊全。〔131〕成服:穿喪服。〔132〕月朝:月初。〔133〕月夕:月末。〔134〕凡:概要。〔135〕變:指尸體變形。〔136〕動:指舉行喪禮的各種形式。〔137〕遠:指舉行儀式使死者逐步遠離房間。〔138〕平:哀痛平復。〔139〕尒:同“邇”,近。〔140〕玩:輕忽,戲狎。〔141〕忘:怠慢。〔142〕嚴親:嚴,君主;親,父母。〔143〕嫌:近。〔144〕代御:代,交替;御,使用。〔145〕窕冶:妖艷。〔146〕瘠棄:毀傷身體。〔147〕隘懾:過分悲傷。〔148〕期:當作“斯”,此。〔149〕要:同“腰”。〔150〕毀瘠:毀壞自己的身體。〔151〕有為:有所作為,指沽名釣譽以取得官爵。〔152〕說豫娩澤:說,同“悅”;豫,快樂;娩澤,面色潤澤。〔153〕萃惡:面色憔悴難看。萃,同“悴”。〔154〕謸:戲謔,開玩笑。〔155〕餰(zhān)鬻:餰,稠粥,鬻,稀粥。〔156〕菽:豆類。〔157〕藿:豆葉。〔158〕卑絻:通“裨冕”,祭服。〔159〕黼黻:古代禮服上的彩色花紋。〔160〕資粗:粗布制的喪服。〔161〕衰绖(cuī dié):喪服。〔162〕菲繐:薄而稀的麻布。〔163〕屬茨:用草編成屋頂的房子。〔164〕倚廬:守喪人住的簡陋木屋。〔165〕枕塊:以土塊為枕。〔166〕端:根源。〔167〕順比:和順。〔168〕孰:同“熟”。〔169〕樸:未加工過的木材。〔170〕偽:人為。〔171〕辨:通“辦”,治理。〔172〕待:依靠。〔173〕分:區分職分。〔174〕懷柔:安撫。〔175〕喬岳:高山。〔176〕大象:大致效法。〔177〕(kuò):把頭發束在一起。〔178〕體:剪指甲。〔179〕飯唅:把珠、玉、貝、米等放在死者的口里,放的東西視死者的貴賤等級而定。〔180〕生執:活著時所做的那樣。〔181〕櫛:梳篦總稱。〔182〕律:梳頭發。〔183〕式:同“拭”,擦拭。〔184〕瑱:塞耳的玉。〔185〕槁:當作“皜”,潔白。〔186〕褻衣:內衣。〔187〕稱:古代計量衣服的量詞,猶言“套”。〔188〕縉紳:插笏于腰帶上。紳,古代貴族束在腰間的大帶。〔189〕儇(xuān):繞。〔190〕笄(jī):簪。〔191〕重:木做的神主牌。〔192〕薦:陳設。〔193〕器:指陪葬的器物。〔194〕鍪(móu):帽子。〔195〕(xǐ):包頭發的絲織品。〔196〕罋廡(wèng wǔ):盛物的陶器。〔197〕簟(diàn):竹席。〔198〕斫:砍削,加工。〔199〕薄器:竹葦編的器具。〔200〕適:去,到。〔201〕金革轡靷:套車的用具。〔202〕壙壟:墳墓。〔203〕版蓋斯象拂:車前后左右的擋板和車蓋。象,衍文。〔204〕無帾(chǔ)絲歶(yú)縷翣:都是棺木上的絲織品。無,即“”。〔205〕菲幃幬尉:門簾及各種帷帳。〔206〕抗折:抗,加于壙上擋土的葬具;折,承抗的葬具。〔207〕槾(mán):粉刷墻壁。〔208〕茨:用草蓋房子。〔209〕番:籬笆。〔210〕閼(è):遮風塵的門戶。〔211〕銘:把記載死者事跡、歌頌死者功德的文字刻在器物上。〔212〕誄:哀悼死者的祭文。〔213〕系世:世代傳襲的記載。
(張 靜)
〔鑒賞〕《荀子》一書共三十二篇,其中涉及禮的就有《勸學》、《修身》、《不茍》、《榮辱》、《非相》、《非十二子》、《儒效》、《王制》、《富國》、《王霸》、《君道》、《臣道》、《致仕》、《議兵》、《強國》、《天論》、《正論》、《解蔽》、《樂論》、《正名》、《性惡》、《君子》、《大略》、《子道》、《法行》、《堯問》等二十六篇,《禮論》則從禮的起源、禮的性質和禮的作用三方面對諸子禮學作了總結。可見,荀子政治思想中最突出的就是“禮”。
文章的起首,荀子就以驚人之筆提出并回答了關于禮的起源問題。這個問題在儒家創始人那里是含混不清的。他們一般都聲稱是圣人制禮作樂,但對圣人為什么、憑什么制禮作樂,則未作深層次的探究。荀子的可貴之處,就在于他試圖揭示人類的觀念活動與其經濟活動之間的聯系。他認為禮不是圣人憑空想出來的,而是根源于物質生活資料再分配的需要。他說,人生下來就有欲望,欲望得不到滿足,就不能不求取;求取如果沒有一個界限,就不能不爭奪;爭奪就會破壞社會安定,沒有社會安定就必然貧窮。先世圣王厭惡這種混亂的局面,因而制訂“禮義”作為“度量分界”,“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在物質條件允許的范圍內使人人各有所得,于是,禮就產生了。所以他又說:“禮者,養也。”禮是調節人們欲求的“規矩”、“方圓”,即標準,以防止“不足”或“太飽”的現象發生。這里,荀子第一次從人們的物質生活上來探討禮的起源,這是他的一個貢獻。
《禮論》著重分析了禮的性質。禮與法都是人們的行為規范。一般說來,禮是憑借教育感化和社會約束的力量來維持的,一個人有非禮的行為,他所受到的不外乎輿論的輕視和譴責。法是憑借強制的力量來維持的,一個人有違法的行為,他將受到精神上和肉體上的制裁。先秦時期在政治生活中起主導作用的是“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因此,禮主要是用于調節貴族內部的生活秩序,刑則是用來對付平民的。禮與刑在對象和功能上的不同,迸發出儒家與法家的論爭。荀子淡化了禮與法的界限,他以禮為“度量分界”,所謂“分”,就是區分、區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就是在分配社會產品時要區別貴賤、長幼、貧富,依他們身份的輕重不同,得到各自應得的份額。所以荀子所說的禮,實質上是一種封建法權。例如,同樣是“養”,天子就應乘專用的車子,鋪高貴的席子,身邊要擺著香草,還要掛上象征天子尊威的畫有龍的旗幟。同樣是“死”,“天子棺槨十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還要區別葬服的厚薄,裝飾的多少,喪事規模的大小等等。這種以強化封建等級制為特征的禮,就兼有法的性質。所以他在《王霸》中就干脆直言“禮法”了,以致后來漢儒編撰《禮記》,就大量采用了他的言論。
荀子認為,禮不僅兼有法的性質,還兼有道的性質。他說,禮是“萬世則”,是“人道之極”,是人人都必須遵循的最高法則。為了論證禮作為“人道之極”的合理性,他還用自然現象附會說,天地之間的事物都是有區別的結合,日月的區別,才有晝夜的光明,四時的區別,才有寒暑的交替,星辰的區別,才有多彩的巡游,江河的區別,才有百川的匯流,萬物的區別,才有繁茂的生長。總之,在他看來,無論自然界抑或人類社會都是不齊不平的,而禮就是反映了這個宇宙共同法則的道。這樣,他所說的道,就改造了老子的非禮之道,而把道予以倫理化,與宋钘、尹文所說的道十分類似;既然禮兼有“道法”的性質,這又與黃老道家無異了。
《禮論》指出,禮的作用主要是為了規范人的行為,使人在“財用”、“貴賤”、“多少(即上下)”、“隆殺(即厚薄)”等方面都符合禮的規定,做到“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法禮足禮”,遵循禮,不折不扣地實踐禮,成為“有方之士”,“方”與“道”同義,即有道的人。其中,他最重視的是遵循儒家所說的“忠臣孝子”之禮,因為它體現了等級制度中的順從原則,是“先王之道”的核心所在。為此,他用了大量篇幅論述對君親的“敬始而慎終”之事,強調“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在祭祀的禮節上,也作了不少繁瑣的規定。《禮論》在這方面的內容,可以說是《論語·學而》“慎終追遠”說的張本。
《禮論》展示了荀子極其豐富的思想內涵。該文擷取儒家、法家、黃老道家思想,自成一家之言,鮮明地表達了作者的學術個性。這是研究荀子及其學派所應首選的篇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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