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出身英國商人家庭的魯濱遜不安于現狀,瞞著父親多次外出航海。第三次出海時,被海盜船俘虜,成為奴隸,兩年后才找到機會駕小船逃跑。在海上,他被一艘葡萄牙貨船救起,隨船到了巴西。在巴西做了幾年小莊園主,后去非洲販賣黑奴。這次,船遭遇風暴,一人漂流到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開始了荒島求生。他建造住所,修筑御敵工事,制作家具、陶器等一切生活必需品。之后又種了農作物,圈養了幾十只羊。經過二十余年的苦心經營,荒島已儼然成了魯濱遜的莊園。后來,魯濱遜救下一個野人俘虜,取名為星期五。魯濱遜教他說英文,讀圣經,并將他培養成最得力、最忠實的奴仆。不久,一艘英國船在小島附近拋錨。魯濱遜幫助船長制伏了造反的船員,帶著星期五搭乘這艘船返回英國。回國后,魯濱遜發現之前他在巴西所擁有的莊園欣欣向榮,已使他成為擁有五千金鎊的富翁。但魯濱遜并未就此安度晚年,而是再次踏上了外出航海之路。
【作品選錄】
我正這樣望著的時候,從望遠鏡里,我又看見他們從小船上拖出兩個倒霉的野人來,這兩個野人大概是他們事先放在船上的,現在要拿出來屠殺了。我看見其中有一個被他們用一根木棍或一把木刀一陣亂打,登時倒了下來,跟著便有兩三個野人跑上來,動手把他破腹開膛,準備烹調。至于另外一個受害人,則呆呆地站在一邊,等候他們前來動手。這時,這個可憐蟲看見自己手腳松了綁,沒人照管,不由得起了逃命的希望,突然跳出他們的圈子,用一種難以相信的速度沿著海岸往我這邊跑,也就是說,朝我所住的這一帶跑來。
我一見他朝我這邊跑來,尤其是乍一看來,全部的野人都在他后頭緊緊追趕,說句老實話,我真嚇壞了。我看出我的夢有一部分要實現了,我預料他一定會躲到我的小樹林里來。可是,下面的事情,我卻信不過我的夢——這就是說,我不相信那起野人不追到小樹林里來,把他捉住。可是,我還是站在那里,動也不動。后來,我發現追他的只不過三個人,我的膽子就慢慢壯了起來。尤其使我勇氣百倍的是,我看出他跑得比他們快得多,而且把他們愈甩愈遠,只要他能維持半小時,就不難完全逃出他們的掌握。
在他們和我的城堡之間,有一條小河。這條小河,我在本書的開頭部分,已經提到過了,我把船上的東西運下來的時候,就是在那里起岸的。我看得很清楚,他必須游過這條小河,否則就一定會被他們在河邊捉住。不料那逃走的野人跑到河邊上,盡管潮水已經漲了,他還是不把它當回事,一下子就跳了下去,只劃了三十來下,便游過河面,爬到岸上,非常迅速而有力地向前跑。那三個人到了小河邊,只有兩個會游水,第三個卻不會,只好站在河那邊,看著其余的兩個過河;又過了一會,就一個人悄悄回去了——這對于他實在是一件好事。
我注意到,那兩個會游水的野人游過小河,比那逃走的野人費了一倍以上的時間。這時候,我腦子里忽然產生了一個強烈的、不可拒抗的念頭: 我要想找到一個仆人,現在正是時候,說不定我還會找到一個伴侶,一個幫手哩,這明明是上天號召我救這個可憐蟲的命哩。我登時急忙跑下了梯子,拿起我的兩支槍來(前面已經講過,這兩支槍都擺在梯子腳下),又同樣迅速地爬上去,翻過山頂,向海邊跑去。我抄了一個小路,跑下山去,插身在追者和被追者的中間。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聲呼喚。他回頭望了望,起初仿佛對我也很害怕,但是我用手招他回來,同時慢慢地向后面追趕的兩個野人迎上去。等我走近他們時,我一下子就沖到最前面一個野人跟前,用槍桿子把他打倒了。我不愿意開槍,因為我不想叫其余的野人聽見。其實離這么遠,槍聲是很難聽到的;就是隱隱約約聽到了,他們看不見硝煙,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我把第一個野人打倒之后,和他一起追來的那個野人也停住腳步,仿佛嚇住了,于是我急急地向他迎上去。但當我走近他時,一眼就瞧見他手里拿著一副弓箭,正在那里拉弓向我放箭。因此我不得不先向他開槍,頭一槍就把他打死了。那逃跑的野人這時也停住腳步,雖然親眼看見他的兩個敵人都已經倒在地下,而且多半是死了,卻給我的槍聲和火光嚇壞了,呆呆地站在那里,既不進又不退,看起來逃跑的意思比過來的意思要多些。我向他大聲招呼,做手勢叫他過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了幾步,可是又站住了;接著又走了幾步,又站住了。這時候,我才看出他站在那里,渾身發抖,仿佛已經成了我的俘虜,要像他的兩個仇人一樣地被殺了。我又向他招手,叫他過來,并且盡量做出各種的姿勢來鼓勵他。他這才慢慢地往前走,每走十步二十步,便下一個跪,仿佛對我搭救他的性命表示感謝。我對他微笑著,做出和藹的樣子,又用手招他,叫他再走近一點。末了,他走到我的跟前,再跪下去,吻著地面,把頭貼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腳放在他的頭上,看樣子仿佛在宣誓終身做我的奴隸。我把他扶了起來,和善地對待他,并且盡可能地鼓勵他。可是事情還沒有完,因為我看見我用槍桿打倒的那個野人并沒有死,只是給我打昏了,現在又開始蘇醒過來。于是我把那野人指給他看,表示他沒有死。他看見之后,就唧哩咕噥地向我說了幾句話。我雖然不明白他的話,可是聽起來卻非常悅耳,因為除了我自己的聲音以外,這是二十五年以來我第一次聽見人的聲音。可是現在已經沒有時間來想這些事情了。那被打倒的野人現在已經完全清醒過來,居然坐了起來。我見我那野人這時又有點害怕起來,便舉起我另外一桿槍,對準那個人,準備開槍。這時候,我那野人(我現在這樣叫他了)向我做了一個動作,要求我把腰間掛的那把沒有鞘的刀借給他。于是我就把刀借給他。他接過我的刀,登時跑到他的仇人前面,手舉刀落,一下子就把他的頭砍了下來,就是一個德國劊子手,也不見得比他砍得更快,更好。這使我大為驚奇,因為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個人除了他們自己的木刀以外,一生沒有見過一把刀。后來我才知道,他們的刀都制造得又鋒利又沉重,而且是用很硬的木頭做成的,拿來砍人頭,砍手膀,都沒有問題,而且可以一刀就砍下來。他砍完了頭,帶著勝利的笑聲回到我跟前,同時也把刀帶了回來,又做了許多使我莫明其妙的姿勢,把刀和他砍下來的野人頭,一齊放在我的腳下。
最使他感到驚異的,是我怎么從這么遠的距離把另外一個野人打死。于是他指著那野人,向我做手勢,要我放他到那野人身邊去。我也盡可能地向他做手勢,叫他盡管過去。他走到那死人身邊,仿佛很吃驚地站在那里,兩眼直直地望著死人,一會把他翻過去,一會把他翻過來,查看那子彈打成的傷痕。原來那子彈正打在胸口上,在那里穿了一個小洞,但是沒有流多少血,因為人已經死了,血流到內臟里去了。他把那野人的弓箭取了下來,走了回來,于是我就離開那地方,并且叫他跟我走,同時用手勢告訴他,后面說不定還有別的人來哩。
他懂了我的意思,就向我打手勢,表示要把他們用沙土埋起來,免得給后面來的野人看見。我做手勢叫他照辦,他馬上很起勁地干起來,不到一會的工夫,就用雙手在沙土上刨了一個坑,剛剛容得下那第一個野人,把尸首拖了進去,用沙土掩蓋好。接著他又把第二個如法埋了起來。我相信,他只用了一刻鐘的工夫,就把兩個人都埋上了。然后,我叫他跟著我走。我沒有把他帶到我的城堡里去,卻把他帶到更遠一點,帶到島那頭的石洞里去。我這樣做,是因為我有意不讓自己的夢應驗不爽,因為在夢里,他是跑到我城堡外邊的小樹林里來藏身的。
到了洞里,我給了他一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吃,又給了他一點水喝,因為我看他跑了半天,已經饑渴不堪了。我等他吃喝已畢,又指給他一個地方(我在那里鋪了一堆干草,上面還有一條毯子,我自己有時也在上面睡覺),做著手勢,叫他躺下來睡覺。于是這可憐蟲便倒了下來,呼呼睡去。
他是一個眉目清秀、修短合度的漢子,四肢長得又直又結實,但并不粗大;個子很高,處處長得都很勻稱;年紀看來大約有二十六歲。他的五官生得很端正,沒有那種猙獰可憎的樣子;臉上帶著一種男子漢的英勇氣概,可是又具有歐洲人的和藹可親,尤其當他微笑的時候。他的頭發是長而且黑,并不像羊毛似的卷著;他的前額又高又大,兩眼活潑而有光。他的皮色不很黑,略帶褐色,然而又不像巴西人、弗吉尼亞人和其他美洲土人那樣,褐黃得那樣難看,卻是一種爽朗的橄欖色,叫人看起來舒服,卻不容易形容。他的臉是圓圓的,胖胖的;鼻子很小,但又不像黑人那樣扁;一張嘴的樣子也很好,嘴唇很薄,牙齒生得很整齊,白得同象牙一樣。他打了半小時的盹就醒了,一醒來就到洞外來找我。這時我正在擠羊奶,因為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他一瞧見我,就向我跑來,趴在地上,用各種各樣的手勢和許多古怪的姿勢,表示他的恭順感激的心情。最后,他又把頭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腳邊,像上回那樣,把我的一只腳放在他的頭上,然后又對我做出各種歸順誠服的姿勢,讓我知道他將一生一世為我效力。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向他表示,我對他很滿意。不久,我就開始和他說話,并且教他和我說話。首先,我讓他知道,他的名字應該叫“星期五”,因為我在星期五救了他的命,而我這樣叫他,是為了紀念這個日子。我教給他說“主人”,然后讓他知道,這就算作我的名字。我又教他說“是”和“不是”,并且使他知道它們的意義。我拿了一個瓦罐,盛了一些羊奶給他,讓他當面看著我喝,看著我把面包浸在羊奶里。然后又給了他一塊面包,叫他照著我的樣子吃。他馬上照辦了,并且向我做手勢,表示很好吃。
當天晚上我陪他在地洞里過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向他招手,叫他跟著我走,同時讓他知道,我要給他一些衣服。他明白了我的意思,仿佛很高興,因為他這時光著身子,一絲不掛。我們走過他掩埋那兩個人的地方的時候,他一下就把那地方指了出來,并且把他所做的記號指給我看,向我做手勢,表示我們可以把他們掘出來吃掉!看到這種情況,我就做出發怒的樣子,表示我對這種勾當深惡痛絕,并且做樣子給他看,表示我一想到這種勾當就要作嘔,然后向他招手,叫他走開。他馬上十分馴服地走開了。然后我又把他帶到那小山頂上,看看他的敵人走了沒有。我拉開我的望遠鏡望過去,一眼就望見他們昨天聚集的地方,可是那起野人和他們的獨木船已經不見了。顯然他們已經開船走了,并且已經把他們的兩個伙伴丟在腦后,根本不去找他們了。
但我并不滿足于這個發現。我現在已經有了更多的勇氣,更大的好奇心,因此我就帶著星期五,叫他拿著刀,背著弓箭(我現在已經知道他是一個很嫻熟的弓箭手),又叫他替我背上一支槍,我自己背著兩支,一齊向那些家伙聚集過的地方出發,因為我想對于他們獲得更充分的情報。我到了那里,一看到那片慘絕人寰的景象,不由得我血管里的血都冷了,心臟都停止了跳動。那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至少在我看來如此,雖然在星期五心目中,并不算一回事。整個地面上都是死人骨頭,鮮血淋淋,把土地都染紅了;大片大片的人肉,這里一片,那里一片,有的是吃了一半的,有的是砍爛了的,有的是燒焦了的;總之,到處都是他們戰勝敵人之后舉行勝利宴席的遺跡。我一共看到了三個骷髏,五只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腳骨,還有不少人體上的其他部分。星期五用手勢告訴我,他們一共帶了四個俘虜到這邊來擺宴席;三個已經吃掉了,而他(他指指自己)是第四個。他又告訴我,這群野人曾經同他的國王打了一場惡戰,抓了許多俘虜;那些參加戰爭的人,就把這些俘虜分別帶到幾個地方去,拿他們擺宴席,辦法與昨天那群畜生對待他們帶來的幾個人一樣。
我叫星期五把所有的骷髏、人骨、人肉以及其他剩下來的東西收集在一起,堆成一堆,點把火把他們燒成灰燼。我注意到星期五仍舊垂涎著那些人肉,不改他的吃人的天性;但我盡量叫他知道,我最憎惡的就是這種事情,連想都不愿意想,看都不愿意看,又想辦法讓他知道,他要敢吃一口人肉,我就殺死他,他這才不敢有所表示。
我們把這件事情辦完了,就回到我們的城堡。一回到那里,我就替星期五辦事。我首先給了他一條麻紗短褲。這條短褲,是我從那條破船上死去的炮手的箱子里找出來的,經過小小的修改,剛剛合他的身。然后我又拿出我的最高限度的手藝(我現在的裁縫手藝已經不錯了),替他用羊皮做了一件背心。我又給了他一頂兔皮便帽,這頂帽子戴起來既方便,樣子也很時髦。他這樣穿戴起來,照目前來說,總算過得去了。他看見自己居然穿得差不多像主人一樣好,心里大為滿意。說句老實話,他最初穿上這些東西,未免有些別扭: 不但褲子穿起來別扭,而且背心的袖口也磨得他的肩膀和胳肢窩難受。后來我把那使他難受的地方略略放寬一些,再加上穿衣服穿慣了,他才覺得舒服了。
我和他回到家里的第二天,就開始考慮到把他安置在什么地方住的問題。為了一方面適合他的需要,一方面使自己完全放心,我就在我的兩道圍墻之間——第一道圍墻以外,第二道圍墻以內——的空地上,替他做了一個小小的帳篷。里邊的圍墻本來有一個入口通我的山洞,我又做了一座正式的門框和一扇木板門,把它安裝在那入口里面。那門是從里面開的,到了晚上,就把門從里面上了閂,把梯子也收了進來。這樣一來,星期五如果要通過我里邊的圍墻來到我身邊,一定先要弄出許多響動,把我驚醒。因為我已經在里邊圍墻和巖壁之間用長木桿子搭了一層嚴密的屋頂,把我的帳篷完全掩蓋起來,屋頂上又橫搭了許多小木條子,木條子上面又蓋了一層厚厚的、同蘆葦一樣堅實的稻草。至于我用梯子爬進爬出的地方,我又裝了一個活門,如果有人打算從外面打開它,是絕對打不開的,它會自動落下來,發出很大的響聲。至于我的武器,我每夜都把它們放在我的身邊。
其實我用不著采取這么多的預防措施,因為星期五對于我實在是一個最忠實、最可愛、最誠懇的仆人,他沒有一點脾氣,不鬧別扭,不懷鬼胎,又聽話,又肯干活。他對我一往情深,就像一個孩子對他父親一樣;我敢說,無論在什么場合,他都肯犧牲他的性命來救我的性命。他在這方面給了我許多證明,使我對此毫不懷疑,并且使我深信,我在安全問題上用不著對他采取什么預防措施。
這件事使我有機會注意到,而且懷著驚異的心情注意到,上帝在他的神明的安排中,在他對萬物的管理工作中,盡管把世界上許多生物使用才干和表現良知良能的機會加以剝奪,還是賦予他們同樣的能力,同樣的理性,同樣的感情,同樣的善意和責任感,同樣的嫉惡如仇的心理,他們同樣知道感恩圖報,誠懇待人,忠貞不渝,同樣有能力相互為善,和上帝賦予我們這班文明人的,一模一樣;而且,當上帝提供他們以發揮這些能力的機會時,他們也和我們一樣勇于、甚至更勇于把這些能力應用在正確方面。我有時細想起來,未免有些悲哀,因為有許多事情證明,我們這班文明人在使用這些能力方面,反而很卑劣,雖然我們在這些能力上,還有上帝的教訓,上帝的圣靈,上帝的語言給我們以啟發,使我們有進一步的認識。同時我也想不通上帝為什么不讓這成百萬的人們具有同樣的知識;我覺得,如果我可以拿這位可憐的野人作為判斷的根據,那么他們實在比我們更善于使用這些知識。
從這里,我有時甚至進一步侵犯上帝的統治權,控訴他對于世事的安排有欠公正,因為他使一部分人得到他的指導,使另一部分人得不到他的指導,而同時卻要他們盡同樣的責任。但我終于打消了這種想法,作出了以下的結論: 第一,我們不知道上帝根據什么神意和規律來定這些人的罪;上帝既然是神,必然是無限神圣,無限公正的,假使他判決這些人們不能得到他的指導,那一定是因為他們瀆犯了他的神意,而他的神意,正如“圣經”上說,就是法律;而且,他的判決,也是以他們的良心所承認的法則為標準,雖然這些法則所根據的原則還沒有被我們了解。第二,我們都是陶工(指上帝)手里的陶土,沒有一樣陶器可以向他說:“你為什么把我做成這個樣子?”
現在回來談我的新伙伴吧。我對于他,真是十分滿意,我認為應該把各樣事情都教給他,使他成為我的有用的助手,特別是要教會他說話,讓他明白我的意思。他比什么人都學得快,而且老是那么高高興興,老是那么用心學習,每逢他略微能夠聽懂我的話,或者說出話來能夠讓我聽得懂的時候,他就表現出心滿意足的樣子,所以我感到和他談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現在,我的日子過得比先前順心多了,我甚至對自己說,只要我平平安安、不再碰到那群野人,哪怕永遠不離開這個地方,我都滿不在乎。
回到城堡兩三天之后,我就想,為了使星期五戒掉他那種可怕的吃東西的方式,他那種吃人的習慣,我應該讓他嘗嘗別的肉類。于是,有一天早晨,我就帶他到樹林子里去。我去的時候,原想從我的羊群里選出一只小羊,把它殺掉,帶回家來切割烹調。可是走到半路上,我看見一只母野山羊躺在樹蔭底下,還有兩只小羊在它身邊。我一把扯住星期五,對他說:“站住別動。”同時打著手勢,叫他不要動。緊跟著我就舉起槍來,開了一槍,打死了一只小羊。可憐的星期五,上次雖然從遠處看見我打死他的敵人,卻弄不清楚、也想象不到我是怎樣打死的,現在見我開槍,大大地吃了一驚,渾身發抖,簡直嚇呆了,差一點癱在地上。他既沒有看見我開槍射擊的那只小羊,也沒有看清楚我是怎樣把它打死的,只顧扯開他的背心,在身上摸來摸去,看看自己是不是受了傷,原來他以為我決意要殺害他了。他跑到我跟前,撲通一聲跪下來,抱著我的兩腿,嘴里說了許多話,我都不懂,但我不難明白,他的意思是請求我不要殺他。
我沒法叫他相信我決不會傷害他,一面用手把他攙起來,對他哈哈大笑,指著那打死的小羊,叫他跑去把它拿過來,他登時就去了。當他正在那里納悶,查看那小羊是怎么打死的,我又裝上了我的槍。一會兒,我看見一只大鳥,樣子像一只蒼鷹,正落在一棵樹上,剛剛在我射程之內。為了讓星期五明白我的舉動,我把他叫到跟前,用手指指那只鳥(事實上它是一只鸚鵡,我把它當做一只蒼鷹了),又指指我的槍,再指指那鸚鵡下面的地,讓他明白,我要開槍,把那只鳥打死,把它打下來。于是我一面開槍,一面叫他留神觀看,他果然看見那鸚鵡掉下來了。可是,盡管我把話都交代清楚,他還是呆呆地站在那里,驚疑不定。尤其使他驚愕的是,他沒看到我把彈藥裝到槍里面,因此就以為槍里面一定有一種奇妙的東西,可以源源不斷地制造死亡和毀滅,可以把人哪、鳥哪、獸哪以及遠遠近近的任何東西殺死。這件事情在他心里所產生的驚奇,好久都不能消失。我相信,如果我讓他這樣下去,他真會把我和我的槍當做神物來崇拜哩!至于那支槍,事后好幾天,他連動都不敢動它,經常一個人嘮嘮叨叨地跟它說話,跟它談天,仿佛它會回答似的;后來我才從他口里知道,他這樣做,是祈求它不要殺害他。
(方原譯)
【賞析】
18世紀,一個英國水手因頂撞船長而被遺棄在一個荒島上,與世隔絕生活了4年后才被救回。此事轟動了英倫三島。笛福受此啟發,創作了《魯濱遜漂流記》。這部小說平鋪直敘,所用語言平淡沉悶,以至于后來的評論者把笛福的敘述風格總結為“記賬”式敘述。但是,就是這么一部近似于流水賬的小說問世后卻非常暢銷,一時洛陽紙貴,引來仿作無數,究其原因還在于笛福所記述的故事新鮮奇特,引人入勝,而他的極端寫實手法、平實的語言風格又恰恰增強了小說的真實性,使魯濱遜的故事在當時同類的歷險傳奇小說中獨樹一幟。更為重要的是,這個充滿傳奇色彩的故事中包含有深刻的社會和歷史意義,以致流傳至今,成為經久不衰的經典名著。
魯濱遜是18世紀新興資產階級的典型代表。這些人大多出身貧寒,無所依賴,全憑自身的努力打拼世界,依靠奮斗實現他們的財富夢想。在荒島上求生的魯濱遜盡管遇到了種種困難,但他從上島的第一天起就沒停止過艱苦勞動。他種莊稼、做面包、養羊、擠奶、做陶器、縫衣服、建住所、筑防御工事等,當數十年后魯濱遜要離開小島時,曾經荒涼的孤島儼然已成欣欣向榮的莊園。在魯濱遜的身上集中體現了早期清教徒勤勞、堅強、簡樸、奮進的精神。另一方面,身為商人,魯濱遜唯利是圖。受利益驅使他不知疲憊地一次次離家遠行,每到一處的經營和收益都被詳細地記錄下來。對荒島數十年的經營是魯濱遜一生最大的投入,最終成為小島的統治者則可謂是最豐厚的收益。他從一個身無分文的水手,靠著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終成為一個腰纏萬貫的資產者。他的故事確實具有典型意義,反映了那個時代新興資產者的精神風貌和理想追求。
魯濱遜一生的傳奇故事讓我們看到了18世紀新興資產階級創業發家的軌跡,但同時,可能連笛福本人也沒有意識到,魯濱遜的故事還是資產階級瘋狂海外擴張和殖民的真實寫照。本書節選的篇章生動描述了魯濱遜征服星期五的全過程,這實質上是西方文明運用先進科技和文化手段征服原始文明的過程。
在魯濱遜的故事中,西方先進科學技術最典型地體現在火藥槍上。魯濱遜在荒島上孤身一人,面對一群茹毛飲血、身強體壯的野人,實在是勢單力薄。但是他肩上扛的火藥槍,比野人手里的木刀領先了幾千年,足以使他在對抗中占據主宰地位。當魯濱遜第一次使用火槍時,無論是逃跑的星期五還是追捕他的另兩個野人都“停住腳步,仿佛嚇住了”。星期五“雖然親眼看見他的兩個敵人都已經倒在地下,而且多半是死了,卻給我(魯濱遜)的槍聲和火光嚇壞了,呆呆地站在那里,既不進又不退”。槍和子彈的威力太強大,太神奇了。在他們眼里,那把火槍能瞬間置人于死地,于是,那手拿火槍的魯濱遜就成了擁有生殺予奪權力的神。魯濱遜十分清楚手中火槍的威力,他也充分利用了這個強大的武器。在救下星期五之后,他在星期五面前又演示過槍的威力,目的是讓星期五再一次明白槍的殺傷力。但是魯濱遜當時沒有讓星期五看到他是如何在槍膛中裝火藥的,沒有讓他知道槍的原理。這樣星期五就會“以為槍里面一定有一種奇妙的東西,可以源源不斷地制造死亡和毀滅,可以把人哪、鳥哪、獸哪以及遠遠近近的任何東西殺死”,“他真會把我(魯濱遜)和我的槍當做神物來崇拜”。事實是,星期五就是把魯濱遜和他的槍當作了神物。他跪在地上,“吻著地面,把頭貼在地上,把我(魯濱遜)的一只腳放在頭上”。而對那支槍,星期五則“連動都不敢動它,經常一個人嘮嘮叨叨地跟它說話,跟它談天,仿佛它會回答似的……祈求它不要殺害他”。
火藥槍的威力讓魯濱遜在星期五的眼里成了神,而掌握先進科技文明的魯濱遜則認為星期五做他的仆人、奴隸是理所當然。這其實是新興資產者迫切要求海外擴張,稱霸世界愿望的自然反映。在搭救星期五之前魯濱遜已經在荒島上獨自生活了25年,還完全保持著現代人的生活習慣和精神素養,這完全是作者的虛構。事實上,魯濱遜的原型,那個被拋棄荒島的英國水手獨自生活4年后就已經因孤獨以及長期和動物一同生活而沾染上了獸性。因此,按常理來說魯濱遜此時最需要的應當是一個同伴。但是魯濱遜第一眼看見星期五就“產生了一個強烈的、不可抗拒的念頭: 我要想找到一個仆人,現在正是時候”,其次他才想“說不定我(魯濱遜)還會找到一個伴侶,一個幫手哩”。星期五獲救后對魯濱遜頂禮膜拜,魯濱遜欣然接受,場面上就像新仆人服從主人的簡單儀式。
殖民海外,奴役他人還不僅僅是武力的征服,對土著人精神上的馴服也是新興資產者征服世界的重要一環。星期五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野人。要讓他成為一個合格的仆人,魯濱遜必須運用語言、文化來教化他。作為仆人最重要的就是服從,這也是魯濱遜最先教給星期五的。魯濱遜問也沒問星期五本來是否有名字,就給了他一個算不上名字的名字:“星期五”,以此紀念星期五獲救的這一天,讓他永遠記住魯濱遜的救命之恩。接著,魯濱遜教星期五說英語。星期五學的第一個詞匯是稱呼魯濱遜為“主人”。而魯濱遜甚至沒有告訴星期五他自己的名字,星期五只要記住“主人”這個詞就可以了,因為魯濱遜即“主人”,“主人”即魯濱遜。接下來他要星期五學會說“是”,也就是說必須對主人的命令表示服從。然后,魯濱遜還要讓星期五改掉吃人肉的習慣和學會穿衣服。幾經嘗試后,魯濱遜終于成功地讓星期五表示再也不吃人肉,再也不赤身裸體了。這時,星期五從外觀到行為習慣已經和現代人比較接近了,但他還完全無法在思想上和魯濱遜進行溝通。因此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改變星期五的思想。魯濱遜用圣經的教義教化星期五,讓星期五知道上帝的存在,明白對上帝的敬畏、服從,以及對罪惡的認識和救贖。最終使星期五把原有的原始野人思想轉化為和魯濱遜一樣的價值觀,并能就一些對世界的看法和魯濱遜進行討論。至此,魯濱遜在荒島上不再孤獨,有了一個什么都會做,什么都能做得和他一樣高明,在思想上大致和他接近,還對他忠心耿耿的仆人。至此,對星期五的精神馴服也已經完成。
在星期五被收為奴仆的過程中,魯濱遜是絕對的主導者。但是,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看,星期五也獲益頗豐。首先星期五逃過一劫,活了下來。其次,他戒除吃人肉的習性,穿上衣服。雖然這讓星期五很不適應,但這是星期五有別于野人,成為現代意義上的人的第一步。這也是最涇渭分明的一步,因為星期五擺脫了野人的獸性而有了最基本的人性。在使用的武器方面,星期五和他的同類所使用的武器是由木頭削制而成的。雖然他們使用武器的技能很高,但武器本身的殺傷力很有限。星期五獲救之后,他所獲得的第一把武器是鋼刀。這把鐵器時代的武器要比木刀的威力大了許多。在星期五完全獲得魯濱遜的信任后,他又從魯濱遜那里學會了使用槍支。在后來與其他野人的交鋒中,星期五手中握著的早已不是木刀了,而是比他的同類手中的木刀先進幾千年的火槍。從最初對火槍的恐懼和敬若神明到了解和使用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武器,這個跨越不可謂不大。除此之外,星期五還學會了農耕、放牧和制作陶器、烹調食物和縫制衣物之類的現代生產技術。最后,星期五還學會了英文,學習了《圣經》,他的精神世界也隨之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星期五從各個方面學習了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物質和精神文明,掌握了人類花費了幾千年時間才完成的事情。就在轉瞬之間,星期五從原始社會跨入了現代社會。因此,從客觀上說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馬克思在《不列顛在印度的統治》中曾分析過英國的野蠻入侵和印度的社會歷史進程之間的辯證關系,極其深刻地指出,英國人“充當了歷史的不自覺的工具”。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體察出笛福的《魯濱遜漂流記》并非一本簡單的歷險小說,這個故事所包含的社會和歷史意義直到今天仍然值得我們回味。
(陳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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