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吻我,再吻我,繼續吻我;
給我一個你最銷魂的吻,
給我一個你最鐘情的吻:
我回吻你四次,熱過炭火。
唉,你抱怨?我來減輕折磨,
再給你十個溫柔的親吻。
這樣溶合我們幸福的吻,
讓我們自在地享受快活。
于是我們的生命變雙重。
生活在自身和情人心中。
親愛的,請設想瘋狂迷醉:
小心謹慎便總是不舒服,
我的熱望你也不能滿足,
除對我,別作出沖動行為。
(鄭克魯譯)
【賞析】
拉貝是一位熱情奔放、大膽直率的女性,她不但在詩歌中歌頌真摯的愛情,有時還赤裸裸地描繪充滿愛欲和肉感的體驗,與她同時代的新教領袖加爾文甚至因此斥之為“娼婦”。這首十四行詩《再吻我》,以火辣辣的法式親吻為題材,乍看之下的確有輕佻乏味之嫌,但當我們依循著拉貝的文字細細品味,便會發現在她精心描述的兩唇的纏綿之下,是靈魂的纏綿。原來拉貝是想告訴我們,吻不僅是一種行為現象,還是一種精神現象。
詩歌一開始,拉貝便向我們坦誠她對愛吻的需求,而且這種需求還被加上了一連串的限定,要“最銷魂”、要“最鐘情”、要一而再。拉貝為何渴求愛吻、索取愛吻呢?在《舊約·雅歌》中,所羅門曾坦言,愛人的嘴唇在“滴蜜”,她的舌下“有蜜有奶”。對于拉貝來說,愛人的嘴唇不一定滴蜜,他的舌下不一定蘊藏著奶和蜜,因為這些都只不過是當事人對吻的感受的形象化描述,因人而異。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拉貝在接吻的過程中感受到了愉悅,所以她不但向對方索取吻,而且還要獻上吻。她熱情地宣布,她要回吻愛人,要吻得更多,吻得更熾烈。
到了詩歌第三節,拉貝已經不滿足于描寫接吻的感官過程。她寫道:“于是我們的生命變雙重。/生活在自身和情人心中。”生命是如何在接吻的過程中變成“雙重”,并且其中一重停留在自身,另一重轉移到情人心中呢?這就要涉及西方文學傳統中的一個關于吻的隱喻。柏拉圖可能是最早運用這個隱喻的人:“當我吻阿加松時,我的靈魂就在我的唇上。/可憐的靈魂!它曾經希望能夠向他滑過去。”當我們仔細研讀這位古希臘哲人的詩句,似乎一條隱喻的線索漸漸明晰起來了: 生命在于呼吸,呼吸等同于靈魂,接吻的時候會發生氣的交融,也就是靈魂的結合。所以,愛之吻,同時就是靈魂之吻。但是,真正為靈魂之吻這個隱喻拓平道路并且讓它深入人心的功臣,是基督教。《舊約》中宣稱,上帝吻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體內,讓他成為人。《新約》里又說,基督吻人,將永生之氣吹進他的使者的體內,從而使之成為一位圣者。基督教深化了愛之吻的內涵,賦予它神圣的光輝。這或許可以用來解釋為什么男女之間的愛吻相較于其他性本能行為來說,可以在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中超越私人空間而被廣泛認可。
最后,拉貝說:“除對我,別作出沖動行為。”這一方面可以理解為愛人之間的占有欲的表達,另一方面也回應了上面的靈魂之吻的說法。接吻,并不是口與口之間的毫無感情的碰撞,而是在具體的感官享受的同時,讓雙方達到靈魂的交織、心靈的交匯的境界。所以,愛人可以與別人交談,可以與別人碰觸,但決不可以與別人擁吻。
如今,“法式接吻”(French Kiss)已經成為一個專有名詞,往往與“浪漫的”、“深情的”等情意綿綿的詞語聯系在一起。英語字典中對它的解釋通常比較簡單,僅為“舌伸入對方口中的接吻方式”。如果我們想要探尋得更深入、了解得更詳細的話,不妨再來品味拉貝的這首《再吻我……》。
(蔡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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