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322),古代希臘偉大的思想家,百科全書式的學者。
亞里斯多德生于愛琴海北岸的哈爾基迪凱半島上的斯塔吉羅斯,這是安德羅斯島建立的殖民地。他父親尼科馬霍斯是馬其頓國王阿明塔斯二世的侍醫,母親法伊斯提斯來自優卑亞島的哈爾基斯。亞里斯多德早年喪父,由監護人普羅克塞諾斯撫養。公元前367年,他到雅典,就讀于柏拉圖開辦的“學園”,鉆研各科知識凡20年,為同儕中之出類拔萃者,柏拉圖曾稱之為“學園的精英”。公元前347年柏拉圖去世后,亞里斯多德到小亞的阿索斯城,在城主赫爾麥伊阿斯宮廷作客。后者將其侄女皮提阿斯嫁與亞里斯多德。他在那里住了3年,因赫爾麥伊阿斯被波斯國王殺害,移居列斯博斯島的米提列涅城。皮提阿斯生一女,與母親同名,皮提阿斯死后,亞里斯多德與她的侍婢赫爾皮利斯同居,得一子,取名尼科馬霍斯。
公元前343年,亞里斯多德應馬其頓國王腓力二世之聘,擔任了時年13歲的王子亞歷山大的教師。
公元前335年,他返回雅典,在雅典東郊的一所名叫呂凱伊昂的體育場開辦了自己的學校。亞里斯多德主持呂凱伊昂13個年頭,一邊教學,一邊寫作。這是他最為成熟也最有成就的時期,他遺存的大部分作品完成于此時。弟子分兩班。他每天上午教高級班,人數有限,課程包括哲學、物理學、辯證術等。下午教普通班,講授修辭學、政治學等課目。因他經常率領一群弟子在校園的林蔭道上踱著方步授課,所以他的學派得名“逍遙學派”。
亞里斯多德的研究工作得到了亞歷山大的贊助。據說這位躍馬東方的“大王”派了成千的人員供他支配,有打獵的、捕魚的、養蜂的、喂鳥的,等等,分布在希臘和亞洲的各個地區。這樣便幫助他建成了一座規模可觀的生物實驗室。亞歷山大還下令為亞里斯多德搜集各邦各城的法律政制資料,為他提供800塔蘭特的研究費用。此類說法不見得每一細節都可信,但大體說來,他們師徒間存在這樣的關系,既是可能的,也是合乎情理的。
至于亞里斯多德對亞歷山大究竟有多少影響,人們普遍估計不高。因為從這兩個大人物的思想作為、性格志趣上看,似乎沒有什么共同之點。縱然如此,他們的過從畢竟是不尋常的。
公元前323年,亞歷山大的死耗從巴比倫傳來,雅典人一時間將自己對馬其頓人的怒氣發泄到亞里斯多德的頭上。他被控犯了“瀆神罪”。他眼見禍之將至,匆匆避居于哈爾基斯。次年辭世,享年63歲。
亞里斯多德是古典世界最博學的人。他創造性地總結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對當時已知的各個學科幾乎都作了有意義的探索,并且開辟了諸如邏輯學、動物學等新的領域。亞里斯多德是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學者和教師。他的著作內容極其廣泛,其中主要的是有關哲學和各種學科的論述,文學作品不多。這些著作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為廣大讀者寫的;一是為聽講的學生寫的教材。現在能夠見到的主要是后一類作品。他早年以對話形式精心撰寫的一些普及讀物,都已散佚。他的著述有400卷(一說1,000卷)之多,現存47部著作。現存著作本身構成某種類型的百科全書,包括自然科學的許多學科、邏輯學、倫理學、政治學、經濟學、文學理論等等。
亞里斯多德是邏輯學即形式邏輯的創始人。他正確地指出,思維的真或假,取決于是否符合思維對象的實際。他提出歸納和演繹兩種方法,前者是從個別事物推出普遍原則,后者是以普遍原則論及個別事物。簡單的邏輯演繹即三段論式,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組成。他為概念劃分了十大范疇,即實體(本質)、數量、性質、關系、地點、時間、狀態、所有(領有)、活動(主動)與遭受(被動)。他提出并闡述了思維的基本規律,即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他的邏輯學早在古代就引起了人們的重視。新柏拉圖派的波爾菲利烏斯(公元232—304)為他的《范疇篇》作過“導論”。哲學家波提烏斯(約公元480—525)以拉丁文翻譯了他的《范疇篇》(及上述“導論”)與《解釋篇》,為中古研究亞里斯多德的邏輯學開了先聲。他當年所規定的或發現的那些原則和范疇,他所使用的某些專門詞語,迄今仍為邏輯教本所采用。
達爾文說過:林耐(1707—1778,瑞典生物學家)和居維葉(1769—1832,法國生物學家)是他所崇拜的兩尊不同的偶像,然而比起亞里斯多德,他們不過是小學生而已。亞里斯多德著有《動物的生殖》、《動物的構成》、《動物的形態》、《動物志》、《植物學》,等等。他在著作中提到500多種動物,曾親自解剖50余種。他雖未解剖人體,但解剖過人的胚胎。他研究生物學的方法,特別是在動物學方面取得的成就,可以作為他注重實際的最好說明。他那篳路藍縷的開創精神是永遠值得記憶的。
我們知道,在古代希臘,由于生產技術水平較低,長時期內科學與哲學渾然一體,許多哲學家同時也是自然科學家。因為當時沒有機器,沒有望遠鏡和顯微鏡,他們不可避免地在知識方面會有許多缺陷和失誤,亞里斯多德也不能例外。比如,在生理學上,他分不出動脈和靜脈,不知道有筋的存在,對腦的功用也不很清楚。但他卻觸及到了遺傳學的問題,注意到埃利斯一位婦女嫁給黑人所生嬰孩卻是白的皮膚,可是再傳一代則又見到了黑皮膚。他不能解決這第二代的黑色究竟隱藏在何處。事實上,亞里斯多德的許多觀察和實驗都得到后來的生物學家及醫學家的首肯。
在物理學上,亞里斯多德犯過眾所周知的錯誤,說物體在同一地點下落,其速度與重量成正比。只是到了1590年,通過伽里略在比薩斜塔做的實驗,這個錯誤方始得以糾正。不過,正是從亞里斯多德開始,科學才初步地有了分科的研究。
亞里斯多德在歷史上之所以有名,首先因為他是一位大哲學家。他的哲學思想與柏拉圖唯心論體系之間確有很大的分歧,但這只是就出發點而言。倘使從結局來看,他們的分歧并不是不可調和的。柏拉圖體系的最大特點,也是它的最大弱點,在于承不認現實世界的真實性。他臆造出一個絕對完美的理念世界,反而說現實世界是這個理念世界的不完全的摹本。亞里斯多德對老師這套本末倒置的玄學是根本不能接受的,所以他才說出“真理和師友皆吾所親,然不得已時寧舍友情而保全真理”這樣的話。他認為追求真理乃是哲學家的“神圣職責”。曾有人說,亞里斯多德對柏拉圖的批評相當尖銳,有時還帶點挖苦,可能是他個人對老師有所不滿。這種說法未必符合事實。我們沒有理由懷疑他批評柏拉圖體系是富有建設性的,是嚴肅的。正因如此,“真理高于吾師”方傳為千古美談。
亞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學》原名“第一哲學”,含有統攝其他各門學科之意。他肯定客觀世界是真實的存在,而且是人類認識的來源,認識產生于對外界事物的感覺,沒有這種感覺便沒有知識。這樣,他就堅持了認識論的反映論的觀點,從而使他密切地“接近了唯物主義”①。他完全否定在現實世界之外還有個獨立自存的理念世界,認為理念實際上就是共性,它只能寓于個性之中,存在于人們的抽象概念中。
在批評柏拉圖理念論的同時,亞里斯多德創立了他自己的“四因說”。他認為,一切事物的產生、運動和發展,都不外四種原因的作用,四因是:質料因、動力因、形式因和目的因。試以一座大理石雕像為例,石材是質料,雕刻師的工作產生動力,造成一尊阿波羅神是它的形式,目的即雕像本身的完成。他認為,形式不能離開質料而自存,但質料必須具有某種形式才有意義。他說,質料只是一種可能性,是消極的東西,唯有形式賦予它以確定性,使之轉化為現實性,成為積極的東西。質料和形式的關系只是相對的。比如說房屋是形式,磚瓦則是房屋的質料,對于泥土來說磚瓦又是它的形式。形式和質料,除了在思想上,二者是絕對不可分割的。亞里斯多德所說的形式,不僅有形,而且有能,它是能動的力。這在有機體的生成演變中表現得格外明顯(顯然與他研究生物學有關)。
亞里斯多德雖不否認運動和變化,然而,按他的看法,歸根結蒂,一切運動和變化皆有賴于某種形式的推動。可是,推動者的背后又必有所推動,循此類推,第一原因或第一推動者只能是沒有質料的形式。他心目中的“第一推動者是否同于通常所稱的上帝,可以置而不論。但是,至少可以認定,它是屬于一種精神(觀念)的東西,不是物質的東西。這樣,亞里斯多德便由動搖于唯心、唯物之間,終于做了唯心主義的俘虜。
在系統研究原始文獻的基礎上,亞里斯多德編纂過大量歷史資料匯編。其中最著名的是他收集了158個國家的憲法,系統整理了雅典每年的悲劇和喜劇演出記錄。1890年在埃及的紙草中發現的《雅典政制》一書,就是他編寫的各國政制中僅存的一本。
《雅典政制》一書寫于公元前329年和328年之間。它基于對各種文獻、傳說和實物的研究,系統地闡述了雅典民主政體發展的歷史。
《雅典政制》、《政治學》以及關于倫理學的著作表明,在政治觀點方面,亞里斯多德雖在基本傾向上與柏拉圖有所不同,對柏拉圖“理想國”的批評毫無顧忌;但對于建設優良城邦的關心和重視,依然是他們師徒的共同特點。
亞里斯多德有句名言,即“人天生是政治的動物”。他認為,人是萬物之靈,他們為了過自足而且至善的生活,必須結為城邦(希臘人普遍的國家形式);游離于城邦之外的如不是神靈,就一定是野獸。他對各種政治體制(主要是希臘的)作過比較研究,舉出君主、貴族、共和、僭主、寡頭和平民六種政體,詳細地分析了它們的利弊。他顯然不贊成“哲學王”的統治。即使是少數貴族的統治,在他看來,也難免會流于腐敗。寡頭政體是代表富人利益的,它與貴族政體(有德者執政)常不易區分。對于平民政體,亞里斯多德并不一概地予以排斥,甚至說過多數不易腐敗的話。但他對激進民主派抱著根深蒂固的成見,痛斥“平民領袖”(如雅典的克列昂等)假民主之名以遂行其私欲,是一批蠱惑人心的政客。比較地說,他是屬意于共和政體的。其原因是,此種政體由中等階級公民當權,而同時又能夠考慮到富者和貧者兩方的利益,方可維持城邦的秩序,因此也最為符合“正義”。他認為富人掌權壓迫平民,平民掌權壓制富人,各趨極端,不行正義。這是造成城邦不穩定的根源。
亞里斯多德主張法治。他說“法律是不受情欲影響的理智”。誠然,奴隸主的法律不可能不反映奴隸主的意志和情欲,但這句話也表明,法治優于人治,有法勝于無法。在談到法律與自由的關系時,他說,不應把法律看作是奴役,其實法律是一種拯救。他認為,公民應享有自由,自由并不意味著放縱,人人都各行其所欲,將造成城邦的混亂。他告誡說,自由不應超越法律的限度,這樣法律也就保障了公民的自由。這些思想都是相當有見識的。
象許多奴隸主階級的思想家一樣,亞里斯多德對奴隸階級抱有深刻的階級偏見。據他說,造物者造成兩種人,一種人天生是自由的,另一種人天生是當奴隸的。奴隸是主人的財產,會說話的工具。文明的希臘人奴役其他“蠻族”合乎天經地義,因為他們本來是不平等的。奴與主的關系對雙方皆屬有益,也是正義的。按他的邏輯,對于不平等的人施以不平等才是真平等。他為奴隸制作了最大膽的辯護。
流傳至今的亞里斯多德論述文學的著作有兩部:《詩學》和《修辭學》。它們都是亞里斯多德在繼承前人成果的基礎上進行研究和探索的結果。他的這些著作還未得到仔細的推敲和加工,因而有的地方顯得意義不明或者不連貫。也許這是他的講義的片斷或者是他的學生的課堂筆記。亞里斯多德廣泛考察了美學和文藝理論的一系列問題,比如文藝的產生和分類,文藝與現實的關系,文藝的不同種類的特點,等等。他認為文藝是人類活動的特殊形式,文藝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與柏拉圖不同,他認為文藝有深刻的社會意義。
亞里斯多德開創的呂凱伊昂存在到公元529年,被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封閉。但是,研習、注疏、翻譯亞里斯多德著作的工作方興未艾,繼續不輟,仿佛一縷古典落日的余暉,映射到中古的歐洲大地。他的學說影響于基督教者甚巨。教會神學家托·阿奎那(約1225—1274)號稱研究亞里斯多德的權威。十三世紀中期,在英、法、德、意等地區,亞里斯多德的著作成為基督教學校的必修科目。十四世紀巴黎的文教法令規定,學校除“圣經”外,所有的世俗知識皆應向亞里斯多德的著作尋求指導。在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尼科馬霍斯倫理學》曾作為學生的經典讀本。這位來自斯塔吉羅斯的希臘教師竟獲得如此的殊榮,僅僅是用他的杰出智慧和才能來解釋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他的學說適應了那個時代的需要。把亞里斯多德塑造成一尊偶像,這束縛了學術的發展和對真理的探求,也與亞里斯多德本人的治學精神格格不入。
“文藝復興”興起后,人們重新拿起懷疑和批判的武器。自從弗·培根(1561—1626)以來,對亞里斯多德的學說(有的是被神學家歪曲了的)作了廣泛的批評。這種批評對于解放人們的思想,樹立理性的權威,是完全必要的。然而歷史是公正的,它不僅恢復了亞里斯多德的世俗面孔,也肯定了他在人類科學文化史上的顯著地位。作為偉大的思想家和學者,亞里斯多德的功業是不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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