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才甫《詩體釋例》一書撰寫于抗日戰爭爆發前夕的1936年,時作者在杭州之江大學文理學院任教,次年由上海中華書局出版。此后該書曾多次重版印刷,在當時產生了較大的反響,至今仍有參考價值。
胡才甫
(1903—1995)
,浙江建德人。早年曾在之江大學文理學院國文系任教,與夏承燾、郁達夫等為同事,過從甚密。夏承燾《天風閣學詞日記》多次出現胡氏的名字,其《滄浪詩話箋注》亦為夏承燾撰寫的序言,謂“滄浪固詩家之別子,而胡君疏通證明,又滄浪之功臣”,給予的評價頗高。抗戰勝利后復教于上海新聞專科學校,晚年曾任浙江省文史館館員。胡氏著述頗豐,除了這部《詩體釋例》外,還有《滄浪詩話箋注》《方干詩選》《汪元量集校注》《李頻詩集校釋》《新安山水詩選》等著作,擅長詩歌注釋之學。
對于《詩體釋例》一書的分類,胡才甫在《凡例》中說:“自來論詩體者,有摯虞《文章流別》,任昉《文章緣起》,嚴羽《滄浪詩話》,魏慶之《詩人玉屑》,吳訥《文章辯體》,徐師曾《詩體明辯》,趙翼《陔余叢考》諸家,而以《滄浪詩話》為最詳盡。惟其中以人分體,不無掛漏之弊;以時代分體,又嫌漫無準則,此其小疵。茲編斟酌諸家,參以己見,分為五目:以風格分體,以音韻分體,以形式分體,以題名分體,以地域分體,五目之外,無類可歸者,統名之曰雜體。”在他看來,前人著述以人分類和以時代分類,存在種種弊端,他則以風格、音韻、形式、題名、地域為目將歷代詩歌主要劃分為五大類,其他無法歸類者另立為雜體,實際上是六大類。每類之下有的還細分,如第二部分以音韻分體,就有以平仄分體、以聲韻分體兩種。第三部分以形式分體,就有以字句分體、以對偶分體、以篇章分體三種形式,各一一舉例說明。但這樣的劃分僅僅是大體而論,各體之間還是有不少交叉,顯得不那么嚴格。例如同樣是杜甫的律詩,五律《月》《軍中醉歌寄沈八劉叟》,七律《詠懷古跡》《鄭駙馬宅宴洞中》就歸入第二部分以音韻分體中;而五律《瞿塘兩崖》《寒食月》,七律《野老》《涪城縣香積寺官閣》收入第三部分以形式分體中;七律《題省中壁》《卜居》卻又歸入第五部分以地域分體中。這樣的劃分將杜甫的五、七言律詩打散,導致杜甫的律詩歸入到不同的門類中,讓人不能區分劃分標準的具體依據,顯然不合情理。
由于作者沒有嚴格遵照詩體的屬性,在詩歌的分類上就容易陷于矛盾之中。例如以風格分類共有九類,分別是選體、宮體、柏梁體、玉臺體、臺閣體、西昆體、香奩體、折楊柳體、竹枝體,與以地域分類中的吳體、江左體、江西體、永嘉四靈體、公安體、竟陵體,在詩歌體裁上與以形式分體多有重合之處。具體來說,如西昆體所舉宋代楊億和劉筠兩首同名七律《淚》,臺閣體所舉明代楊士奇《又答黃宗羲》《楊榮七夕賜觀燈》,永嘉四靈體所舉徐照《衰柳》,趙師秀《秋色》,徐璣《寄舍弟》,翁卷《中秋步月》,公安體所舉袁宗道《信陽道中》等,均為五、七言律詩,與以音韻分體、以形式分體中的律詩分類相重合。實際上在某一大類的劃分中,作者也沒有做到完全嚴格規范,例如以形式分體中的以字句分體,所收象外句體、五句體、六句體、影略句體、短調等,就與以篇章分體中的折腰體、蜂腰體、偷春體等在形式上很難區分。第四部分中的以題名分體,往往也有牽強之處。這部分的詩歌分體往往僅以詩題最后一兩個字命名,缺乏詩體劃分的依據,看不出內在邏輯。例如張說《十五日夜御前口號踏歌詞二首》,本為七絕,但作者根據詩題中的“口號“二字,另立為口號一體。其他如杜甫《無家別》、孟郊《蜘蛛諷》、李賀《房中思》、王勃《江南弄》等詩,分別歸入到別、諷、思、弄等詩體中,而脫離詩歌本身的體裁與題材,這樣的劃分難免讓人詬病。此外,在個別詩體的劃分中,作者也往往沒能標準如一,如上面提到的律詩劃分就分為好幾處,在音韻分體、形式分體中都有。因而胡氏此書在詩體劃分上還存在一些缺陷,但是還能大致將中國古典詩歌的詩體特征顯示出來,又不失為一部通俗易懂的入門書。
從時間跨度來看,《詩體釋例》所選詩歌從漢代直到明代,其中以唐宋詩歌為多,特別注意名家名作的選編。在體例上,該書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即釋名與舉例,具有簡明易懂的特點。在釋名上,作者頗下工夫,往往先解釋詩體含義與起源,再從歷代詩話中找出根據予以佐證,條理清晰而簡潔明了,讓讀者很快能理解。如釋選體說:“《昭明文選》所選之詩為選體,皆漢魏南北朝間五言詩也。《滄浪詩話》:‘選詩時代不同,體制隨異。今人謂五言古詩為選體,非也。’按文選詩凡十三卷,共七目二十三門。”這樣的解題的確算得上是簡明扼要,既解釋了什么是選體,又說明了《文選》所存詩歌的卷數與類別,讓讀者對選體有了大致清晰的認識。對前代詩話中的成說,胡氏認為不正確的地方,他還陳述己見,加以辨正。例如釋西昆體說:“宋楊億劉筠錢惟演諸公,作詩效溫李風格,唱和既多,有《西昆酬唱集》,遂有西昆體之稱。田況《儒林公議》云:‘楊億在兩禁,變文章之體,劉筠錢惟演輩從而效之,以新詩更相屬和。億后編序之,題曰《西昆酬唱集》。謂曰西昆者,億序以為取玉山策府之名也。’按《滄浪詩話》謂‘西昆體即李商隱體,然兼溫庭筠及本朝楊劉諸公而名之也’云云,不免謬誤,馮班《嚴氏糾謬》已正其失。大抵西昆詩體,工于偶對,且多詠物之作。”這段解題,先簡要說明西昆體的來歷及其特征,后轉引田況《儒林公議》記述相佐證,接著對《滄浪詩話》中有關西昆體的論述進行糾正,最后揭示西昆體的主要藝術特征。先后論述加上文獻轉引,銜接無縫,文字簡練,可以見出胡氏具有良好的學術素質。
對某些詩體的解釋,由于材料征引賅博,論述獨到,因而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有些甚至可以算上一篇詩歌體裁創作小史,如有關絕句、排律、六言詩的解題。如對絕句的解釋,先說“絕句有七言絕,五言絕二種。亦有謂三種者,增六言一種,以作者較少不取”。接著引明人胡應麟《詩藪》、清人趙翼《陔余叢考》二書有關絕句起源的記載。針對胡應麟所謂“絕句之義,迄無定說。謂截近體首尾或中二聯者,恐不足憑。五言絕起兩京,其時未有五言律。七言絕起四杰,其時未有七言律也”的觀點,胡氏做出了批駁:“以絕句為截句者,始《詩法源流》。其意謂如后兩句對者,是截律詩前半首。前兩句對者,是截律詩后半首。四句皆對者,是截中四句。四句皆不對者,是截前后四句也。”胡氏所言較為符合絕句起源的實際情況。明人視絕句、律詩為一體,其結構屬于近體詩,吳訥《文章辨體序說》說:“故唐人稱絕句為律詩,觀李漢編《昌黎集》,凡皆絕句收入律詩內是也。”通過征引前人論述,從中可以看出有關詩體的研究概況,認為不對的地方加以辨正,可見出作者胡才甫的治學態度,雖是一本通俗的入門讀物,也要認真對待。
全書以中間兩部分為重點,所下工夫尤多。中國古典詩歌以音韻、形式分體,形式多樣,情況較為復雜,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及其區別,殊為不易。音韻分體部分所涉及到的三十五種分類,如仄句體、正格體、疊字體、偏格體、拗體七律、七言變體、進退韻、顛倒韻、葫蘆韻、平頭換韻體、促句換韻體等,不僅解釋這些詩體種類的名稱、來源、特征,更重要的是區別相互之間的關系。例如全篇雙聲、全篇疊韻、全篇雙聲疊韻三種詩體,相互之間有何關聯和區別,孰先孰后,作者無不征引典籍加以解說,這對學習古典詩歌多有益處。詩歌既要遵循音韻,更加注重形式,形式主要有長短、字數多寡之分,以及具體創作中所使用的各種手法,如借對、十字對、十四字對、扇對,就句對等,是創作古典詩歌的重要內容,很多詩話類著作對此含混不清,舉例不明,以至于讀者弄不清楚。作者則由表及里一一道來,他先從幾種主要的形態如絕句、律詩、古詩、排律、雜言詩說起,然后重點講解各種不同的詩體。對一字至七言詩、一三五七九言詩、三五七言詩、三五六七言詩、半五六言詩、一二言詩、三言詩、四言詩、六言詩、九言詩、十言詩十一言詩、一句之歌、二句之歌、五句體、十字句、十四字句、十字對、十四字對等這些不常見的詩歌體式進行了溯源導流的論述,從另一種意義上講,胡才甫的這部《詩體釋例》不僅僅是一部通俗入門之書,而是一部中國古典詩體發展小史。書中所引用的各種典籍和所舉詩例,成了極好的研究材料,可以指導讀者擴充材料進行專題研究。通過閱讀《詩體釋例》,從中了解到我國古典詩歌創作體式是多么的豐富,而通常從各種選本看到的只有少數幾種詩體。從傳播古典詩歌知識來說,胡才甫此書貢獻尤多。
律詩講究對仗,尤其是中間四聯,但律詩的對仗又有許多種,初學者往往容易混淆,作者拈出常見的幾種對仗手法如扇對、借對、就句對、磋對等,對此一一分析,解說鞭辟入里,有拔霧見云之感。例如解釋扇對引《詩人玉屑》說:“律詩有扇對格,第一與第三句對,第二與第四句對。”又引杜甫《哭臺州鄭司戶蘇少監》,標明此詩“得罪臺州去”以下四句為隔句相對;鄭谷《寄裴晤員外》,標明起首四句作隔句對,讓讀者明白何為扇對。再如解釋借對引《滄浪詩話》《詩人玉屑》二書有關借對的說法,加以發揮說:“借對以偶然得之為佳,若故意造作,且有謂借對勝的對者,則亦過已。”原來律詩中的借對,以自然為之為佳,反對故意造作,胡氏特意舉兩首唐詩為例來說明。一首是孟浩然《裴司士員外戶見尋》,注明“此詩以樣對雞,借羊音”,另一首是杜甫《九日》,注明“此詩竹葉對菊花,竹葉,酒之別稱也,亦借對也”。通過這兩首唐詩的舉例和標明,讓讀者可以直截了當地明白什么是律詩創作中的借對,從而增加了感性認識,借對跟扇對的區別也由此得到舉例說明。一個是隔句相對重在形式,一個是以物對物,重在寓意,都是律詩創作中常用的手法,經過作者的揭示,清晰地展現在讀者面前,因而顯得并不陌生。再如就句對和磋對,這兩種手法在創作稍微少見些,胡才甫也做了解釋。所謂就句對也即當句對,當句對也稱“句中自對”,是對聯格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規則和技巧。當句對中也有工對和寬對,尤以寬對最具魅力,利用當句對寬對的技巧,可以大大拓寬對聯創作的思路。胡氏先引《滄浪詩話》“有就句對”釋名,再引杜甫《涪城縣香積寺官閣》,對“小院回廊春寂寂,浴鳧飛鷺晚悠悠”兩句中使用的自成對偶進行了分析,的確是抓住了要點。至于磋對,情況稍微復雜些,作者解釋說:“磋對,亦稱跌對。蓋移句中字以協平仄,而交股為對也。”接著舉李群玉《同鄭相并歌姬小飲戲贈》詩中的“裙拖六幅湘江水,鬢聳巫山一段云”,認為“六幅對一段,巫山對湘江,交股用之,而平仄協也”。解題末尾還引用《詩人玉屑》有關惠洪的相關評論來解說磋對,讓讀者對這種作詩手法有較為直觀的把握。
在論述不同詩體的內在聯系時,作者特別注意各自的主要特色,做到有所區別。例如玉臺體、宮體和香奩體,折楊柳體和竹枝體的特征和區別,做到既講清各自的概念、特征和范疇,又分析出相互間的區別,讓讀者不產生混淆,是這部《詩體釋例》的主要特色。玉臺體與選體一樣,時人以為選自《玉臺新詠》中的詩歌即玉臺體,這是一般的常識,胡才甫卻從《玉臺新詠》所選之詩的內容與特色來給玉臺體下定義,即“皆言情之作,并極纖艷”,而且玉臺體在后世也有延續。他不僅選了東漢繁欽的《定情詩》,還選了唐代權德輿的《玉臺體十二首》其中的三首。這樣的定義與舉例,不僅擴大了玉臺體的詩體范疇,還揭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對普及古典詩歌知識很有益處。與玉臺體相關聯的宮體、香奩體,大都是以描寫宮廷生活和男女私情,多綺羅粉脂之語,有時很不好領會。胡氏先后引《隋書·經籍志》及《彥周詩話》對宮體和香奩體的定義,指出這兩種詩體雖然都以描摹男女艷情為主,宮體主要是以宮廷生活為主,而香奩體雖然源于六朝宮體,但描寫范圍則從宮廷貴族擴大到一般士大夫的戀情、狹邪生活,到了唐代,主要以韓偓《香奩集》為代表。經過這樣的分析,使讀者對這幾種詩體有了較為明晰的認識。又如折楊柳體和竹枝體,都是以七言詩為主體,內容上則以民歌為主,語調清新活潑,初看相似實則兩者有很大的區別。胡氏從兩種詩體的創作流行時間上作比較,指出折楊柳體始于梁元帝,又名折柳枝。引《樂府詩集》《唐書·樂志》相關記載,歌辭主要出自北方,由鼓角橫吹曲《折楊柳》演變而來,唐宋以來作者甚多,而且還有變體,在內容上多傷春惜別之辭。而竹枝體出現的時間要比折楊柳體晚的多,主要流行在中唐時期,由巴蜀間的民歌演變而來,代表作家是劉禹錫,以吟詠風土人情為主要特色。在體式上,折楊柳體五七言皆有,長短不限,如所舉梁元帝《折楊柳》五言及翁綬《折楊柳》七言。而竹枝體只有七言,是七絕的一體,如劉禹錫《竹枝詞九首》。通過這樣的對比,將折楊柳體與竹枝體的主要特征及區別形象地羅列出來,讀者看后一目了然,具有簡潔明了通俗易懂的特點。
為了便于讀者對某些詩體有切身的印象,胡才甫在釋名時非常注意抓住關鍵點,即此詩體不同于彼詩體的內在區別。例如以地域分體的六種詩體,初看似乎只是地域不同,實則在內容和風格上這些詩體各不相同,有著顯著的個體差異,弄清這些差異及其產生的原因是作者關注的要點。書中所選六種詩體都是在南方地區流行的,代表了他對這些詩體的偏好。南方不同地方的地理區域、文化背景、歷史內涵等各不相同,反映在詩歌創作中的風格也不盡相同。例如吳體,胡才甫引《退庵隨筆》說“七律有全不入律者,謂之吳體”,其特點在于“每對句第五字以平聲救轉,故雖拗而音節雖諧”,這是吳體創作的內在屬性,因此詩體主要流行在吳中一帶,故稱為吳體。吳體的流行與杜甫有密切關系,出句與對句的平仄大體相對,唯平仄不依定式,粘連不守規矩,故與律體不同。與吳體相近的是江左體,又稱骨含蘇李體,“其詩引韻便失粘,既失粘則若不拘聲律,然其對偶特精”。杜甫對這兩種詩體都有創作,胡氏分別引了杜甫的七律《題省中壁》與《卜居》。宋代流行的江西體和永嘉四靈體,作者主要也是從詩體特征上加以區分,如說江西體“造語極工,所謂半句只字,必經鍛煉而后出,而超軼絕塵,獨立萬物之表,不屑屑擬古,尤能盡古今之變”。主要從江西體重視文字的推敲技巧及其獨特的藝術技巧著手來解釋,的確是抓住了要點。對于永嘉四靈體,胡氏認為永嘉四靈是“學詩于晚唐,欲以矯江西之失。然其所宗,實止姚合一家,所謂武功體是也。其法以新切為宗,而寫景細瑣,邊幅太狹。雖鏤心腎,刻意雕琢,終不免破碎尖酸之病”。如此看來,永嘉四靈本意想矯正江西詩派之失,結果作詩過分講究雕琢,反倒陷于破碎尖酸之中。通過這樣的對比分析,使讀者對宋代南方這兩種詩體有了切實的認識。
明代的公安體與竟陵體以湖北中部地區的兩個縣命名,公安縣與竟陵縣相隔較近,如何區分這兩種詩體較為棘手,胡才甫從二者的詩歌主張及詩風上進行甄辨。他說公安體“為詩力排王李之說,于唐好白居易,于宋好蘇軾。大抵以清新俊逸為主,學者多舍王李而從之,目為公安體”,這種概括基本上道出了公安體的主要特征。公安派為了矯正王世貞、李攀龍之弊,作詩倡導清真,“竟陵譚元春、鐘惺復矯其弊,變而為幽深孤峭”。一個是“清新俊逸”,一個是“幽深孤峭”,將公安體和竟陵體的主要特征準確的概括出來,可以說是抓住了要點。胡才甫有意識地提取唐宋元三個時期流行的三對詩體,在創作主旨、藝術風格、詩歌主張諸方面進行比較,在對比中突出各自的特色,有利于讀者認清各種詩體的特色,這種做法是可取的。
總體而論,《詩體釋例》對詩歌流變史的把握是較為客觀的,對一些重大的詩歌流派的闡釋也比較準確,基本上符合文學史創作實際,反映了他的文學史觀,對了解古典詩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作者單位: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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