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詩畫本一律,天工與清新
其一
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
賦詩必此詩,定非知詩人?????????????????????????????。
詩畫本一律,天工與清新?????????????????????????????。
邊鸞雀寫生,趙昌花傳神。
何如此兩幅,疏澹含精勻。
誰言一點紅,解寄無邊春。
其二
瘦竹如幽人,幽花如處女。
低昂枝上雀,搖蕩花間雨。
雙翎決將起,眾葉紛自舉。
可憐采花蜂,清蜜寄兩股。
若人富天巧,春色入毫楮。
懸知君能詩,寄聲求妙語。
——《書鄢陵王主簿所畫折枝二首》
《書鄢陵王主簿所畫折枝》是蘇軾的兩首題畫詩,是蘇軾用詩歌形式評論文藝作品的名篇。他在這兩首題畫詩中,關于“形似”的見解頗受后人注目。
第一首詩蘇軾幾乎全用議論,是他以“議論為詩”的一首代表作。宋朝的詩歌特點是喜在詩中說理,比如朱熹的“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等閑識得東風面,萬紫千紅總是春”。但是如果不將哲理融于情景之中,讀起來就令人覺得寡淡無味。蘇軾的這兩首詩,不但議論中肯獨到,而且與情景描寫配合有致,故能搖曳生姿。
蘇軾在詩中認為,不管論詩論畫,以“形似”為標準都是不對的。他認為,如果評價一幅畫,單純用“像”“不像”來作為評判標準,那么這種見識跟兒童差不多。
那么一首好詩、一幅好畫的標準到底是什么呢?蘇軾認為是“天工”與“清新”。
何為“天工”?顧名思義就是天做的工,不像是人做的工,也就是和自然融為一體,雕琢得不著痕跡。古語說:“既雕既琢,復歸于樸。”就是這個意思。所以說,“天工”是藝術領域里頂級的技術。
再說“清新”。我們常用“清新之氣”來形容文章,如朱自清的散文《春》,就有一種很明顯的“清新”之氣,這種“氣”像清晨的風,像晨曦的露水,沒有一絲人工刻意去雕琢的痕跡。
古人評畫常以“氣”分,如書卷氣、山林氣、王者氣、霸氣、拙氣、仙氣、逸氣、隱者氣、富貴氣、脂粉氣、濁氣、俗氣等。那么“清新”也是一種“氣”,是蘇東坡所喜歡的“氣”,一種高雅的“氣”。王國維對詩詞的評價,最講究意境,這個意境其實也是一種“氣”。
一幅畫的最高審美標準就是,是否畫出了作品所要表達的意境。一首詩、一闋詞的評價標準也是這樣。蘇軾認為,一幅畫最重要的不是外形上畫得是否像,而是是否畫出了氣韻。如李后主在《望江南》中寫道:“閑夢遠,南國正清秋。千里江山寒色遠,蘆花深處泊孤舟,笛在月明樓。”這首詞好就好在寫出了南國清秋“清”“寒”的意境,“笛在明月樓”更襯托了“孤舟”的寂寥孤獨。其實,詞境所渲染的不僅是李煜對故國的深切懷念,還有他作為亡國之君處境的無盡凄涼。這種意境的完美表達,就是這闋詞的成功之處。
蘇軾還主張以瘦竹喻幽人,以幽花喻處女。竹向來被人們予以高潔的品性,所以以瘦竹喻幽人最是恰當不過的。梅、蘭、松、菊、石,一般也被喻以孤傲、高潔的品質。以花喻女子的手法,古今皆有之,是常用的一種表現手法。蘇軾是文人畫家,這位鄢陵王主簿應該也是文人畫家,所以蘇軾以物喻人的這種用意深遠的表現手法,他一定是深表贊同的。
總的來說,蘇軾在詩中所要表達的意思就是,繪畫畫的是生命,一花一草一木一石皆有生命、皆有靈魂。如果能賦予所畫物件生命,那么就是一幅好畫。
現實中,蘇軾的繪畫作品“尚簡、尚寫”,即他的作品外在表現形式簡單,但蘊含著豐富的意蘊和內涵。他畫的樹木沒有葉,只有軀干和枝條;他畫的石頭,只有一塊怪石。他將物象極端簡化處理,而將關注點放在本質上,注重借繪畫表達內心的感受,這正是文人畫重“意”的表現。蘇軾曾自題其畫:“枯腸得酒芒角出,肺肝槎牙生竹石。森然欲作不可留,寫向君家雪色壁?????????????????????????????。”這正是其畫直抒胸臆的說明。蘇軾書畫的美學傾向,對元明清三代的繪畫有著很大的影響。
蘇軾的書畫不僅對后世影響大,在當時蘇軾的作品就有著廣泛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宋朝岳珂的《桯史》記載了這樣一件軼事:有一天,黃庭堅請秦觀等人欣賞當代大畫家李公麟的《賢己圖》。畫的內容是六七個人圍著盆子擲骰子,其中五枚已經停住,都是六點,只有一枚還在盆中旋轉。畫中有一個人趴在盆邊,張口疾呼,其余的人都神情緊張地在一旁看著。人物形象惟妙惟肖,所有欣賞的人都贊不絕口。正巧蘇軾走進來,他瞥了一眼說:“公麟怎么說起閩語了?”大家聽了他的話都愣住了,不明白什么意思。蘇軾解釋道:“四海之內說‘六’一般都閉口,只有閩語是張口。現在盆里的五枚骰子都是六,剩下的那個不知道是幾,趴在盆邊的那個人肯定在喊‘六’,他的嘴巴張得那么大,這是為什么呢?”李公麟是安徽人,沒有去過福建,也不會說閩南話。據說他對蘇軾的這番評論,心服口服。這件事說明,蘇軾對藝術真實性的問題,有著自己獨到的深刻認識。
《春渚紀聞》中說了一則蘇軾“畫扇判案”的故事。
蘇軾在杭州為官時,有一天有兩個人一路打上公堂來了。原告是綢緞商,被告是制扇商。原因是,被告賒了原告價值兩萬貫錢的綢緞,到期了卻沒有還錢,于是綢緞商就將制扇商告到衙門了。蘇軾問了制扇商不還錢的緣由,原來是制扇商父親病故,辦喪事有了不少債務,再加上當年杭州的夏天多雨,扇子都賣不出去,所以債上積債,他一時無力償還。
聽了原告和被告的陳述,蘇軾覺得各有各的難處,如果按律判制扇商即刻還錢,那么他勢必會家破人亡。如果不判制扇商還錢,那也有失公道。雖然說法不容情,但此事切實地關聯著老百姓的實際生活。蘇軾想了想,他有了一個兩全其美的主意。
蘇軾讓制扇商拿來二十把扇子,他在扇面上揮毫潑墨,點染竹石花木,題寫詩文,并簽署上自己的名字。不一會兒工夫,這二十把團扇變成了二十幅東坡字畫。蘇軾告訴被告,讓他按每把扇子一千文的價錢拿到市場上賣,然后將賣得的錢還給綢緞商。
這個消息傳得很快,一時間仰慕東坡字畫的人紛紛前來搶購,二十把團扇頃刻間銷售一空。制扇商還清了債務,綢緞商的利益也得到了保護。
蘇軾“畫扇判案”的故事在民間也廣為流傳,頗為人們津津樂道。這個故事說明,蘇軾斷案公道不刻板,能寓情于理,切實保護老百姓的利益,幫助老百姓解決實際生活問題。他不是為了辦案而辦案,也不是為了執行法律而執行法律,而是處處以人為本,以保護老百姓的利益為準則。
一個人的才華為世所用,才會有價值,蘇軾就是這樣的人!他是老百姓眼中的好官,是老百姓心中的蘇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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