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遵憲
黃遵憲(1848~1905),字公度,廣東嘉應州(今廣東梅縣)人。光緒二年順天鄉試舉人,歷任駐日本使館參贊,美國舊金山總領事,英國使館參贊,新加坡總領事等職。十幾年在國外生活,接觸了日本明治維新的改良主義政治和西方資本主義制度。回國后極力主張中國要強盛必須變法維新,并積極參加資產階級改良派的政治活動,曾與梁啟超同辦《時務報》。1897年任湖南按察使,為變法維新活動的重要人物。戊戌變法失敗,黃遵憲被放歸鄉里。他的詩歌風格是敘述散文化,曾提出“新派詩”的口號,這對古典詩歌過渡到現代詩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從總體而言,他的詩并未完全打破舊的形式。從內容上講,他的詩注重描寫重大歷史事件。著作有《人境廬詩草》、《日本雜事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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