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冠公雞
唐朝時期,有個名叫李翱的人,有一次他出門來到了陜西零口。
到了那里以后,他就住在一個老百姓家的土窯里,那家人養了22只雞,其中7只公雞、15只母雞。這些雞啄食、飲水,好接近人,李翱很喜歡它們,經常給它們喂食。這些雞見李翱經常喂它們,所以李翱只要一從屋子里面出來,它們就會立刻迎上去。
有一次,李翱捧來一些米撒在地上,喚它們來吃。這時有只冠子被截去一半的公雞,看見地上的米,沒有立即就吃。而是仰起頭來高叫,眼睛向四周望,好像在呼喚別的雞來吃。
群雞聽到呼喚飛跑過來,搶著啄食地上的米。而對那只被截了冠子的公雞卻被群起而攻之。有的啄它,有的拖它,有的羞辱它,一直把它趕走為止。
傍晚,群雞成群結隊棲息在堂前屋梁上,咯咯嗒嗒不停叫著,好像在聊天,講著白天發生的事情,十分熱鬧。那只被截了冠子的公雞也跑過來,想跟大家一起聊天,一起過夜。它立在屋梁下,仰起頭望了望,向四處看了看,小聲叫了幾下,又大聲叫了幾下,好像在向群雞乞求,聲音十分悲哀。
屋梁上的群雞,聽到它乞求的叫聲無動于衷,而且還不時地發出嗤之以鼻的聲音,好像是不允許它跟它們一起過夜。那只被截冠子的公雞無奈,只好默默離開。它來到院子里,叫了幾聲,飛上一棵大樹頂,獨自過夜去了。
恰巧李翱看到了此情此景,對這家的主人說道:“被截冠子的公雞發現食物呼喚同伴共享,這是講義氣呀!別的雞不是因為它的呼喚才獲得食物嗎?為什么還要羞辱它趕它走呢?為什么不讓它入群為伴呢?”
主人告訴李翱說:“這只公雞是只客雞。它是鄰居陳家的雞,因為陳家的母雞死了,只剩下它一只雞,所以就把它寄養在這里。這只雞勇猛善斗,我家那六只公雞聯合起來,也不是它的對手。群雞妒忌,所以才聯合起來對付它,不讓它吃食,不讓它一同棲息。即使這樣,那只公雞還一如既往,見了食物仍然熱情地呼喚群雞,即使群雞不報答它,它也不改變自己的做法。”
李翱聽到主人的介紹,非常感慨地說:“禽鳥,雖然是小東西,也有講究義氣、性格耿直的,也有小肚雞腸、欺生排外的。雞群當中都是這樣,何況是人呢?何況是朋友呢?何況是朝廷呢?我一定記下這件事,讓它成為社會的一面鏡子。”
【畫龍點睛】
人負我,我不負人。縱然受些委屈,仍初衷不改、義字當先、善待同類,這是人所應取的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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