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比卦第八·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譯文】九五,光明無私而廣獲親比; 君王田獵時三方驅圍、網張一面,聽任前方的禽獸走失,屬下邑人也不相警備,吉祥。
【注釋】①顯比——顯。明也,此處含“光明無私”之義,《說文》“頭明飾也,從頁㬎聲”,《段注》“引申爲凡明之稱”。這句說明九五處《比》尊位,陽剛中正,羣陰皆來比輔,有光明無私地與衆親比之象。《本義》:“一陽居尊,剛健中正,卦之羣陰,皆來比己,顯其比而無私。”《周易學說》引劉沅曰:“顯,光明之意;上下相比,至公無私,故曰‘顯比’。”②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三驅,三方驅圍,指田獵;禽,泛稱禽獸;邑人,此處猶言九五的“屬下”,前兩句是用古代天子田獵,三方驅圍、僅張一面之網,讓愿者入網、不愿者走離,比喻九五與人親比能順其自然而無私,再申上文“顥比”之義;邑人不誡,則說明九五的“屬下”也喻知“失前禽”之義,不相警備,進一步映襯九五“比”道至美,故爲吉祥。《本義》:“如天子不合圍,開一面之網,來者不拒,去者不追,故爲‘用三驅,失前禽’;而‘邑人不誡’之象,蓋雖私屬亦喻上意,不相警備以求必得也。”
【說明】 《史記·殷本紀》曰:“湯出,見野張網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湯曰:‘嘻,盡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網。’諸侯聞之,曰:‘湯德至矣,及禽獸。’”此典似與“三驅失前禽”之義有合,可備參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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