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壯卦第三十四·六五,喪羊于易,無悔。
【譯文】 六五,在田畔喪失了羊,無所悔恨。
【注釋】①喪羊于易,無悔——易,通“場”(音易yi),即田畔;《釋文》:“陸作‘埸’,謂‘疆場’也” ,《本義》: “《漢·食貨志》‘場’作‘易’”,《來氏易注》:“易,即‘場’,田畔地也。”這兩句說明六五處“壯”巳過之時,猶剛壯之羊喪失于田畔;但能以柔處上卦之中,不用剛壯,故“無悔” 。《來氏易注》: “本卦四陽在下,故名‘大壯’; 至六五無陽,則喪失其所謂‘大壯’矣,故有‘喪羊于易’之象。”《折中》: “至六五則壯巳過矣,又以柔處中,則無所用其壯矣;故雖喪羊而‘無悔’。”案,《王注》訓“易”爲“難易”之“易”,曰 “喪壯于易,不于險難,故得無悔”。可備一說。
上一篇:周易·解卦第四十《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下一篇:周易·噬嗑卦第二十一《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