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隨卦第十七·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
【譯文】 上六,拘禁強(qiáng)令附從,這纔順服相隨,再用繩索拴緊;君王興師討逆、在西山設(shè)祭。
【注釋】①拘係之,乃從,維之——拘,拘禁;係,義與二、三爻“係小子”、“係丈夫”之“係”同,此處謂強(qiáng)迫使之“附從”;維,以繩捆綁。這是說明上六以陰居“隨”之極,極則反,有不愿隨從、被九五拘禁乃從之象。《王注》:“隨之爲(wèi)體,陰順陽者也:最處上極,不從者也。隨道已成,而特不從,故拘繫之乃從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爲(wèi)不從,王之所討也,故‘維之’。” ②王用亨于西山——王,喻九五;亨,通“享”,《釋文》引陸續(xù)曰:“祭也”,指古代出師設(shè)祭之禮;西山,王弼以爲(wèi)“西”爲(wèi)上兌之方、“山”喻險阻。此句承前文之義,取“王者”設(shè)祭西山、興師討逆為象,比喻九五強(qiáng)令上六順服、隨從。《王注》:“兌爲(wèi)西方;山者,途之險隔也,處西方而爲(wèi)不從,故王用通于西山。”案,王弼釋“亨”爲(wèi)“通”,亦合爻義。
【說明】本爻的意義,諸家說法不—。今引兩例以備參攷。一、朱熹謂“拘係”,“維”爲(wèi)“隨之固結(jié)而不可解”之象,即指上六極獲“隨從”之義;并認(rèn)爲(wèi)“西山”指西周“岐山”。(《本義》)二、尚先生引《西谿易說》,駁“遇‘西山’、‘西鄰’,皆曰‘文王事’”之說。并謂“亨”爲(wèi)“宴享”,“西山”喻上六“隱居之所”,認(rèn)爲(wèi):“六窮于上,五恐其去,拘係之,從維之,或即其隱居之處而宴享之;言六無所隨,而五必隨之也。”(《尚氏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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