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緒宗妻張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田緒宗妻張氏》人物故事小傳
張氏,德州人。其夫田緒宗政聲很好,卒于官。張氏細心奉公,代夫處理政事,無半點差錯,直到接任的人到來。張氏教子有方,3子皆有文行。張氏通曉《詩》、《春秋傳》,并能寫文章。70歲時,鄉里族人準備為她祝壽,她引經據典加以制止。張氏77歲去世,有《茹荼集》留世。
〔正 史〕
田緒宗妻張,德州人。緒宗,順治九年進士,官浙江麗水知縣,有聲①。卒官。張預戒管庫,謹視賦徭所入,發牘核其數。代者至,請知府臨察,無稍舛②漏,乃持喪歸。教三子雯、需、嘟,皆有文行。張通《詩》、《春秋傳》,能文。
年七十,里黨將為壽,誡諸子曰:“禮,婦人無夫者稱未亡人,凡吉兇交際之事不興③,亦不為主名,故春秋書“紀履緰來逆④女”。《公羊傳》曰:“紀有母,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何休云:“婦人無外事,所以遠別也。”后世禮意失,始有登堂拜母之事。戰國時,嚴仲子自觴⑤聶正母前,且進百金為壽。蓋任俠好交之流,有所求而然耳,豈禮意當吉⑥是耶?吾自汝父之歿于官,攜扶小弱,千里歸親,含恨履戚⑦,三十年余。闔⑧戶辟績,以禮自守。幸汝曹皆得成立,養我余年,然此中長有隱痛。每歲時媵臘⑨,兒女滿前,牽衣嬉笑,輒怦怦心動,念汝父之不及見。故或中坐嘆息,或輟箸⑩掩淚。今一旦貴客填門,為未亡人稱慶,未亡人尚可以言慶乎?三十年吉兇交際之事不與知,而今日更強我為主名,其可謂之禮乎?處我以非禮,不足為我慶,而適足增我悲耳。汝曹(11)官于朝,宜曉大體,其詳思禮意,以安老人之心!”
張年七十七而卒,有《茹荼集》。雯官至戶部侍郎。
《清史稿·列女傳》
[注 釋]
①聲:威望,名望。②舛(chuan):差錯。③興:舉辦。④逆:迎接。⑤觴(shang):進酒。⑥吉:吉利,吉祥。⑦戚:悲傷。⑧闔(he):關閉。⑨媵(lu)臘:媵,《說文》:“楚俗,以二月祭飲食之神也。”臘,在農歷十二月合祭諸神曰臘,因此農歷十二月稱臘月。⑩輟箸:放下筷子。(11)汝曹:你們。曹,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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