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筌》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李筌》人物故事小傳
李筌,隴西(今甘肅境內)人,唐代道教學者。號達觀子。居嵩山之少室,好神仙之道。開元中,為江陵節度副使、御史中丞。作《太白陰經》一○卷,《中臺志》一○卷。
[正 史]
李筌《閫外①春秋》十卷。
李筌《中臺志》十卷。
《新唐書·藝文志》卷五八
李筌《驪山母傳陰符玄義》一卷。(原文注:筌,號少室山達觀子,于嵩山虎口巖石壁得《黃帝陰符》本,題云:“魏道士寇謙之傳諸名山。”筌至驪山②,老母傳其說。)
李筌注《孫子》二卷,又《太白陰經》十卷,《青囊括》一卷。
李筌《六壬大玉帳歌》十卷。
《新唐書·藝文志》卷五九
[注 釋]
①閫外:都門之外,借指在外統兵的職務。閫,原義為門坎。②驪山:一稱酈山。在陜西省臨潼縣城東南。系秦嶺山脈支峰,因山形似驪馬,呈純青色而得名。
〔相關史料〕
李筌,號達觀子,居少室山。好神仙之道,常歷名山,博采方術。至嵩山虎口巖,得《黃帝陰符本經》,素書朱漆軸,緘以玉匣,題云:“大魏真君二年①七月七日上清道士寇謙之藏諸名山,用傳同好。”其本糜爛,筌抄讀數千遍,意不曉其義理,因入秦。至驪山下,逢一老母,髽髻②當頂,余發半垂,弊衣扶杖,狀貌甚異,……因出丹書符一道,貫于杖端,令筌跪而答之,曰:“天地相保。”于是坐于石山,與筌說《陰符》之義曰:“《陰符》凡三百言;一百言演道,一百言演法,一百言演術。上有神仙抱一之道,中有富國安民之法,下有強兵戰勝之術。皆內出心機,外合人事。觀其精微,黃庭八景不足以為玄;察其至要,經傳子史不足以為文;任其巧智,孫吳韓白不足以為奇。非有道之士,不可使聞之。故至人用之得其道,君子用之得其術,常人用之得其殃,識分不同也。如傳同好,必清齋而授之,有本者為師,無本者為弟子也。不得以富貴為重,貧賤為輕。違者奇紀二十本,命日誦七遍,益心機,加年壽,每年七月七日寫一本藏于名山石巖中,得加算……。”
開元中為江陵節度副使、御史中丞③。筌有將略,作《太白陰經》十卷,又著《中臺志》十卷。時為李林甫所排,位不大顯。意入名山訪道,后不知其所。
宋·張君房《云笈七簽·李筌傳》
李筌號達觀子……神狀甚異。路旁見遺火燒樹,因自語曰:“火生于木,禍發必尅④。”筌驚而問之曰:“此《黃帝陰符》上文,母何得而言之?”母曰:“吾授此符,已三元六周甲子矣,少年從何而得之?”筌稽首再拜,具告所得。母曰:“少年顴骨貫于生門,命輪齊于日角,血脈未減,心影不偏,性賢而好法,神勇而樂至,真是吾弟子也。然四十五當有大厄。”因出丹書符一通,貫于杖端……母曰:“已晡時矣,吾有麥飯,相與為食。”袖中出一瓠⑤,令筌谷中取水,水既滿矣,瓠忽重百余斤,力不能制,而沈泉中。及還,已失老母,但留麥飯數升于石上而已。
《太平廣記·李筌傳》卷四
〔注 釋〕
①大魏真君二年:公元441年魏太武帝年號。指北魏太平真君二年。公元440—451年。②髽(zhua)髻:梳在頭頂兩側的發髻。③御史中丞:官名。漢以為御史大夫之佐,亦稱御史中執法,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監察郡國行政;內領侍御史,考察四方文書計簿,按劾公卿章奏。西漢末,御史大夫改名大司空,中丞遂為御史臺長官。從東漢到南北朝,中丞的權威頗重,曹魏一度改稱宮正。北魏一度改中丞為中尉。隋諱“中”(與“忠”同音),有大夫而無中丞。唐、宋大夫、中丞并置,而大夫往往缺位,仍以中丞為臺長。明改御史臺為都察院,副都御史相當于前代的御史中丞。因其常出任巡撫,故明,清巡撫亦稱中丞。④尅(ke):通“克”,制服。⑤瓠(hu):一種葫蘆,嫩時可吃,老時可作盛物器。《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瓠所貴者,謂其可以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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