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隱之》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吳隱之》人物故事小傳
吳隱之(公元?—413年),字處默,濮陽鄄城(今山東鄄城北)人。年青時家貧,但有清廉節操、不妄取分文。為父母守喪,有孝名。初為輔國將軍,轉參征虜軍事,尚書郎,累遷晉陵太守。隆安年間,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領平越中郎將。元興初,以廉潔有素,革奢務嗇,進號前將軍。盧循攻南海,城陷初俘,久而得返。拜度支尚書,太常,遷中領軍。義熙八年(公元412年)致仕,次年,卒。
〔正史〕
吳隱之,字處默,濮陽鄄城人,魏侍中質六世孫也。隱之美姿容,善談論,博涉文史,以儒雅標名。弱冠而介立,有清操,雖日晏飲菽,不饗非其粟,儋石無儲,不取非其道。年十三,丁父憂,每號泣,行人為之流涕。事母孝謹,及其執喪,哀毀過禮。家貧,無人鳴鼓,每至哭臨之時,恒有雙鶴警叫,及祥練①之夕,復有群雁俱集,時人咸以為孝感所至。嘗食咸菹②,以其味旨,掇而棄之。
與太常韓康伯鄰居,康伯母,殷浩之姊,賢明婦人也,每聞隱之哭聲,輟餐投箸,為之悲泣。既而謂康伯曰:“汝若居銓衡③,當舉如此輩人。”及康伯為吏部尚書,隱之遂階清級,解褐輔國功曹,轉參征虜軍事。兄坦之為袁真功曹,真敗,將及禍,隱之詣桓溫,乞代兄命,溫矜而釋之。遂為溫所知賞,拜奉朝請、尚書郎、累遷晉陵太守。在郡清儉,妻自負薪。入為中書侍郎、國子博士、太子右衛率,轉散騎常侍,領著作郎。孝武帝欲用為黃門郎,以隱之貌類簡文帝,乃止。尋守廷尉、秘書監,御史中丞,領著作如故,遷左衛將軍。雖居清顯,祿賜皆班親族,冬月無被,嘗浣衣,乃披絮,勤苦同于貧庶。
廣州包帶山海,珍異所出,一篋之寶,可資數世,然多瘴疫,人情憚焉。唯貧窶不能自立者,求補長史,故前后刺史皆多黷貨。朝廷欲革嶺南之弊,隆安中,以隱之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假節,領平越中郎將。未至州二十里,地名石門,有水曰貪泉,飲者懷無厭之欲。隱之既至,語其親人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越嶺喪清,吾知之矣。”乃至泉所,酌而飲之,因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及在州,清操逾厲,常食不過菜及干魚而已,帷帳器服皆付外庫,時人頗謂其矯,然亦終始不易。帳下人進魚,每剔去骨存肉,隱之覺其用意,罰而黜焉。元興初,詔曰:“夫孝行篤于閨門,清節厲乎風霜,實立人之所難,而君子之美致也。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吳隱之孝友過人,祿均九族,菲己潔素,儉愈魚飧,夫處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饗惟錯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革奢務嗇,南域改觀,朕有嘉焉。可進號前將軍,賜錢五十萬、谷千斛。”
及盧循寇南海,隱之率厲將士,固守彌時,長子曠之戰沒。循攻擊百有余日,逾城放火,焚燒三千余家,死者萬余人,城遂陷。隱隱攜家累出,欲奔還都,為循所得。循表朝廷,以隱之黨附桓玄,宜加裁戮,詔不許。劉裕與循書,令遣隱之還,久方得返。歸舟之日,裝無余資。及至,數畝小宅,籬垣仄陋,內外茅屋六間,不容妻子。劉裕賜車牛,更為起宅,固辭。尋拜度支尚書、太常,以竹篷為屏風,坐無氈席。后遷中領軍,清儉不革,每月初得祿,裁留身糧,其余悉分振親族,家人織紡以供朝夕。時有困絕。或并日而食,身恒布衣不完,妻子不沾寸祿。
義熙八年,請老致事,優詔許之,授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賜錢十萬、米三百斛。九年,卒,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隱之清操不渝,屢被褒飾,致事及身沒,常蒙優錫顯贈,廉士以為榮。
初,隱之為奉朝請,謝石請為衛將軍主簿。隱之將嫁女,石知其貧素,遣女必當率薄,乃令移廚帳助其經營。使者至,方見婢牽犬賣之,此外蕭然無辦。后至自番禺,其妻劉氏赍沈香一斤,隱之見之,遂投于湖亭之水。
子延之復邁清操,為鄱陽太守。延之弟及子為郡縣者,常以廉慎為門法,雖才學不逮隱之,而孝悌潔敬猶為不替④。
《晉書》卷九○
〔注 釋〕
①祥練:古代祭禮名。《禮記·雜記下》:“喪之期,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②咸菹:菹(zu)酢菜或腌菜。③銓(quan)衡:此指吏部曹,主選舉事,考核貶擢官員。④不替:繼承。
〔相關史料〕
吳隱之字處默,濮陽人也。早孤,事母孝謹,愛敬著于色養,幾滅障于執喪。居近韓康伯家。康伯母,賢明婦人,每聞隱之哭,臨饌輟餐,當織投杼①,為之悲泣。如此,終其喪。謂伯曰:“汝若得在官人之任,當舉如此之徒。”及伯為吏部,超選隱之,遂階清級②,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州之北界有水,名曰貪泉,父老云:“飲此水者,使廉士變節。”隱之始踐境,先至水所,酌而飲之,因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在州清操愈厲,化被幽荒③。詔曰:“廣州刺史吳隱之,孝友過人,祿均九族,處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饗惟錯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革奢務嗇,南域改觀。朕有嘉焉,可進號前將軍,賜錢五十萬,谷千斛。”
清·湯球《九家舊晉書輯本》《補遺》
吳隱之母喪哀毀,嘗咸菹,以其味旨,輟而棄之。
吳隱之為廣州刺史。州界有水名“貪泉”。父老云:“飲此者皆使廉士變貪。”隱之始踐境,先到水所,酌而飲。因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重千金。若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
及為廣州,清操愈勵,常食不過菜及干魚而已,帷帳器服,皆付外庫。時人頗謂其矯④,然亦始終不易。
清·湯球《九家舊晉書輯本》載王隱《晉書》卷七
吳隱之字處默。
隱之為晉陵太守,布政簡惠。
以太學國子博士為左衛率。
隱之為廣州刺史,州二十里,地名石門,有貪泉,相傳飲之者生貪心。隱之酌而飲之,賦詩曰:“嶺南有一水,號曰貪泉深。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
隱之遷中領軍,清儉不革。每月初得祿,裁留身糧,其余悉分賑親族。家人紡績,以供朝夕。
臧榮緒《晉書》卷一六
吳道助(吳道助:吳坦之,小字道助)、附子(附子:吳隱之小字。東晉淮陽人。曾任廣州刺吏,是有名的廉官)兄弟,居在丹陽郡。后遭母童夫人艱,朝夕哭臨(臨:哭吊死者)。及思至(思至:據李慈銘考證,當為“周忌”之誤。思周,形近;至、忌,聲近),賓客吊省,號踴哀絕,路人為之落淚。韓康伯時為丹陽尹,母殷在郡,每聞二吳之哭,輒為凄惻。語康伯曰:“汝若為選官,當好料理此人。”康伯亦甚相知。韓后果為吏部尚書,大吳不免哀制,小吳遂大貴達。
《世說新語》《德行》
吳隱之刺廣州山海郡。二十里許,有泉曰貪泉,言飲者必貪也。隱之徑酌飲之,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飲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清操彌厲,歸無余資。為尚書,遷太仆,以竹蓬為屏風,家人并日而食,晏如也。嘗嫁女,只牽一犬出賣,蕭然無營⑤。
明·鄭瑄《昨非庵日纂·冰操》
〔注 釋〕
①投杼:放下織布機的梭子。②遂階清級:遂得按品級封官。③化被幽荒:以德化教養落后地區。④矯:故作姿態。⑤蕭然無營:沒有任何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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