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興師報仇
三國時期統御謀略個案。公元221年6月,劉備為報東吳殺害關羽之仇,要舉兵進攻孫權。趙云勸劉備說:“篡奪國家的是曹操,而不是孫權,如能先出兵滅掉魏國,則孫權自會屈服投降。所以,不能把大敵魏國置于一邊,反而先與吳國作戰。戰爭一起,是不能很快結束的。伐吳不是一個上策”。向劉備勸諫的人很多,但劉備一概不聽,于公元222年大舉進攻吳國,被陸遜火燒連營,損失了大部分兵力,從此蜀軍一蹶不振。孫子主張慎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主不可怒而興師,將不可慍而致戰。君主、將師都要以國家安危為系。作為統帥,制怒、控慍事關大局,不可不予以足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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