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叔告
吳叔告,字君謀,紹熙四年(1193)生于莆田(今屬福建),為人狷介寡合。宋理宗即位的第12年,即端平二年(1235)乙未科殿試,吳叔告奪魁,成為南宋第36位狀元,時年42歲。理宗即位后,奸相史彌遠弄權,直到紹定六年(1233)史彌遠病死后,理宗才開始親政。吳叔告是他親自選拔的第一位狀元,特別器重。金殿傳臚后,即授予他秘書省秘書郎一職。秘書郎高于校書郎,而低于著書郎,掌集賢院、史館、昭文館、秘閣的圖籍,有些狀元為官多年才能做上此官。吳叔告克盡職守,多次上疏言事,皆切時政。不久,出知撫州(州治臨川,今江西撫州)。吳叔告在撫州,以端正風氣、扶良抑邪為先,治績卓著。改知嚴州(州治建德,今浙江建德東北)。后征為刑部郎中,因他不善迎合而遭人譏斥,被貶一秩。數年后,召為尚右郎官,職掌尚書右選,銓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職事官自金吾階仗司以下非樞密院宣授者。累官至大理寺副長官——少卿。他以年老為由乞請引退,理宗詔準。理宗駕崩的第二年,即咸淳元年(1265),吳叔告病逝,享年7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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