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陸渾趙明府
與君學省同官處,
常日相隨說道情。
新作陸渾山縣長,
早知三禮甲科名。
【前解】
此詩,獨為三、四,特造全篇。言趙明府本是如此氣體,卻因教他作縣,彼中認是官人,殊不知此官人,非官人,其實只是一本色道人也。
縣中時有仙人住,
山下應多藥草生。
公事稀疏來客少,
無妨著屐獨閑行。
【后解】
既已說破,因遂寄語明府,任彼自以君為官人,君自無妨仍作道人。五、六,“時有仙人”“應多藥草”,不必陸渾真有是事,只圖為著屐獨行作引耳。[五、六“縣中”“山下”,便分前“山縣”二字,為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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