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解】
本文是傳記文學,“傳”是正史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敘述傳主的生卒、地位、職官、生平事跡等內容。此文傳主包拯(999—1062),北宋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字希仁,天圣進士。仁宗時任監察御史,建議選將練兵,以御契丹。后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官至樞密副使,為官剛正,執法嚴峻。著有《包孝肅奏議》。
【注釋翻譯】
鑒賞分析
本文通過對包拯智服盜賊、駁倒契丹、不辱使命、為官廉潔、剛正機智、執法嚴峻、克己奉公的刻畫,展示了一代清官的典型形象。
全文敘事詳略得當與具體概括相間,富于變化。如表現包拯的為官廉潔、克己奉公,作者概括記敘了他在端州任知府時不私拿硯臺的事跡,同時還具體地介紹了包拯的生活狀況,為了執法公平,斷絕與朋友、親戚的來往,雖然地位高貴,衣食住行卻和平民無異。在刻畫人物形象上,文章使用了正面描寫和側面描寫相結合的寫法。正面描寫的如智服盜賊、駁倒契丹、不辱使命、為官廉潔,側面描寫的如第四段通過人們包括“童稚婦女”和京師里的人對包拯的評價,襯托了包拯執法嚴厲、為官剛正的影響之大,使人物形象更加豐滿。
全文行文生動,力求活靈活現地展示人物的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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