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劍記》的主要內容,《寶劍記》導讀
《寶劍記》是明代傳奇劇本。李開先著。寫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是“改其鄉先賢之作”(王世貞 《藝苑卮言》),由 “坦窩始之,蘭谷繼之,山泉翁正之,中麓子成之” (雪蓑漁者 《寶劍記序》)。明呂天成 《曲品》最早著錄。今存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原刻本,《古本戲曲叢刊初集》據以影印。今人傅惜華和路工又根據此本標點排印,分別收入 《水滸戲曲集》第二集(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重印)和《李開先集》(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1959年出版)。
李開先(1502-1568)字伯華,號中麓子,別署中麓放客。章丘(今屬山東)人。嘉靖八年(1529)進士,官至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二十年(1541),上疏自請罷歸。平生喜愛藏書,詞曲尤夥,有 “詞山曲海”之稱。所著有院本《打啞禪》、《園林午夢》、《喬坐衙》、《昏斯謎》、《擾道場》、《三枝花大鬧土地堂》,總稱《一笑散》,前兩種今存,其余均佚; 雜劇 《皮匠參禪》(佚); 傳奇 《寶劍記》、《登壇記》 (佚); 以及詩文集《閑居集》。另有《詞謔》一書,保存了不少戲曲史料。路工合輯為 《李開先集》。
《寶劍記》2卷52出,無出目,取材于 《水滸傳》小說,而故事情節有所更動。寫北宋末年,宋徽宗趙佶沉湎酒色,不問朝政。太慰高俅與太監童貫互相勾結,狼狽為奸。禁軍教師林沖,歷數二人罪狀,上本彈劾。高俅懷恨定計,以看林家祖傳寶劍為名,將林沖賺入白虎節堂,誣以謀刺,問成重罪。林妻張貞娘,拼死擊鼓鳴冤。開封府尹察明冤情,上奏朝廷。高、童從中作梗,僅饒林沖死罪,刺配充軍。解差受高俅密令,欲在野豬林將他殺害,幸虧魯智深暗中保護,將林沖救出,使之免于危難,并一路護送到滄州,府尹分派林沖看管草料場。貞娘為丈夫進香乞佑,被高俅之子高朋撞見,欲霸占為妻。于是,一邊派幫兇陸謙、傅安到滄州謀害林沖,一邊逼死林母,妄圖脅迫貞娘順從。豈知陸、張到滄州后,走漏了風聲,反被林沖殺死。林沖迫于無奈,火燒草料場,雪夜投奔水泊梁山。貞娘在鄰居王婆的幫助下,亦逃出汴京。侍女錦兒代嫁,在洞房中自盡。高朋大怒,差遣王進攜帶林沖的寶劍,去追殺貞娘。因王進為人仗義,不僅未殺害貞娘,反將寶劍交還她,自己卻遠走他鄉。貞娘與王婆在逃奔途中,為亂軍沖散,貞娘避入尼庵出家。林沖上梁山后,被宋江任命為馬軍總領,發兵汴京。朝廷震恐,下詔赦免林沖,并將高俅押送軍前處死。梁山弟兄接受招安。林沖偶于尼庵見到祖傳寶劍,因而與貞娘重逢,夫妻團圓。
《寶劍記》創作于作者受到政治迫害、罷官閑居之時,故借古喻今,“有所托焉。以發其悲涕慷慨抑郁不平之衷”(雪蓑漁者《寶劍記序》)。劇本通過林沖和高俅奸黨之間的斗爭,反映了封建統治集團內部的尖銳矛盾,揭露了當時社會的黑暗,表達了作者對現實的不滿。林沖一出場就卷入政治斗爭的漩渦,他與高俅等人的誓不兩立,是因為自己“忠君愛國”和奸黨“欺君誤國”所致。而高衙內企圖霸占林妻的矛盾,則降到次要的地位,作為副線來描寫。這種對原小說的變動,使劇本具有更深刻的社會意義。由于過分突出了林沖忠君愛國的思想,也就削弱了他作為梁山好漢的形象。呂天成 《曲品》稱贊此劇 “寫冤憤而如生”,“賦逋囚而自暢”,“內自撰曲調名,亦奇”。全劇的關目排場,前半部安排較好,疏密相間,后半部由于“此公不識煉局之法,故重復處頗多”(祁彪佳《遠山堂曲品》)。其中第37出,后人題為《林沖夜奔》,將林沖“專心投水滸,回首望天朝”的復雜心情,刻畫得淋漓盡致,至今尚盛傳于昆劇舞臺上。明陳與郊改此劇為《靈寶刀》傳奇,亦有刊本傳世。
參考文獻
- 1. 徐扶明:《李開先和他的〈林沖寶劍記〉》,收入作者《元明清戲曲探索》一書,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 2. 吳書蔭、薛若鄰:《 〈寶劍記〉〈浣紗記〉〈鳴鳳記) 與明代政治斗爭》,收入沈達人、顏長珂主編《古典戲曲十講》,中華書局,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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