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真詮》的主要內容,《新政真詮》導讀
《新政真詮》是晚清維新思想政論集。何啟、胡禮垣著。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上海格致新報館刊印。1920年香港胡氏書齋刊印的《胡翼南先生全集》將其全部收入。
何啟 (1859—1914),字迪之,號沃生,廣東南海人。早年就學于香港中央書院,畢業(yè)后留學英國,入阿伯丁大學學醫(yī),又入林肯法律學院學法律。1882年回香港后業(yè)律師。1887年創(chuàng)辦雅麗氏醫(yī)院,孫中山曾在該院附設的西醫(yī)書院肄業(yè)。1890年任香港立法局華人議員。1895年參與孫中山籌劃的廣州起義活動,起草對外宣言。1900年義和團運動時,在港督卜力的授意下,草擬《平治章程》,建議興中會與兩廣總督李鴻章合作,據兩廣 “獨立”。
胡禮垣(1847—1916),字榮懋,號翼南,廣東三水人。早年就學于香港中央書院,畢業(yè)后曾充教習,創(chuàng)辦粵報。1885年譯《英例全書》。后曾開發(fā)南洋小島,并被蘇祿國王禮為客卿。1894年中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曾代理中國在日本的領事事務。后返港為文學會譯員。晚年在家研究政治、法律及哲學、佛學。
是書共6編。初編為前后總序及《曾論書后》,二編為《新政論議》,三編為《新政始基》,四編為《康說書后》和《新政安行》,五編為《勸學篇書后》,六編為《新政變通》。
《曾論書后》初刊于1887年夏,由何啟用英文作,胡禮垣譯成中文。其內容為批駁曾紀澤《中國先睡后醒論》專講購戰(zhàn)艦、筑炮臺、保藩鄰、防外侮,忽視改革內政的變法,認為這是“本末先后未免混淆,效驗工夫漫無次序”。“此等奮發(fā)舉行者,如酣睡之人或被魔而夢里張拳,或蹈虛而夢中伸腳耳。”同時他們闡明自己的政治觀點,認為立國所恃者,“公平之政令而已”。“公與平者,即國之基址也。公者無私之謂,平者無偏之謂也。公則明,明則以庶民之心為心,而君民無二心矣;平則順,順則以庶民之事為事,而君民無二事矣。”
《新政論議》初刊于1895年春,也是何啟著胡禮垣譯。文中闡述了他們的民主理論,認為“橫覽天下,自古至今治國者惟有君主、民主以及君民共主而已。質而言之,雖君主仍是民主,何則?政者民之事,而君辦之者也,非君之事而民辦之者。事既屬乎民,則主亦屬乎民。”同時他們系統(tǒng)論述了變法方案:經濟上主張開鐵路、廣輪船、振興工商業(yè),改革稅收制度;軍事上主張訓練新式陸軍,恢復海軍;文化教育上主張興辦新式學校,并為知識分子謀更廣泛的出路;政治上主張?zhí)岣吖賳T俸祿以清除賄賂,廢除賣官鬻爵,建立戶口制度以強化治安,按照現代社會的需要重新厘定中央各部的職能,建立地方自治制度而由民眾直接選舉地方官員,建立議會制度“以布公平”,推廣新聞事業(yè)“以廣言路”等。
《新政始基》作于1898年春,為胡禮垣作。內容主要關于理財之道,其中批評了洋務派的官督商辦。他認為“官者所以保民而已,民者所以養(yǎng)官而已”,“是官民之責不相混也”。政令之得失、出納之重輕,是“官與民宜合而謀者”,而貨殖之貿遷、商賈之轉折,則是“官與民不宜合而謀之者”。官督商辦“是民之事而主之以官,也是于不宜合謀者而使之合謀也。”“不宜合而合之,雖在君民最洽之邦,且當絕無疑忌之日,亦戛戛乎其難。中國之官素未得民,中國之民素畏官,官府當此之時,縱使官極惠民,欲民視之如父,民猶疑其為虎,官極愛民,欲民視之如兄,民猶疑其為狼,而況乎未誠而欲令民信,未信而欲令民任也哉?”
《康說書后》由何、胡二人合作于1898年夏初,系讀康有為保國會演說后所寫,文中認為變法“必先去其驕傲滿盈”,應以 “謙虛戒慎”行之,并提出要開中國風氣,須改變傳統(tǒng)的士農工商階級次序,效法日本,改為商農工士。文中還批評康有為只廢八股而不廢經義,指出“是八股猶未廢也”。“不知保民、養(yǎng)民、教民何須經義,外洋諸國惟不用經義,故能為所當為,亦猶堯舜三代時無經義,故能日新其德。”
《新政安行》由何、胡二人作于戊戌政變后三月。文中對封建頑固派 “誅黨人、分畛域、忌民權、禁日報”多所批評,并仍堅持他們那套變法主張。
《勸學篇書后》作于1899年春,文中對張之洞《勸學篇》中的論說作了全面批判,認為“其論則不特無益于時,然且大累于世”。其中對綱常五倫的批判尤為激烈,認為孔孟之道,“情理而已”。在關于忠愛的問題上,指出: “為國家者不當責一國之忠愛于人民,但當行其所以致人民之忠愛于一國。”
《新政變通》作于1900年冬,文中對各種認為新政窒礙難行的觀點作了批駁,認為 “新政者終于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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