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美國著名法律哲學家埃德加·博登海默的著作,中文本根據哈佛大學出版社1981年版翻譯,由華夏出版社1987年出版,編入《二十世紀文庫》叢書,全書有3個部分,和前言、序言若干,共42萬字。
本書第1部分探討了法哲學思想歷史發展,對自古希臘羅馬法律理論、中世紀法律理論、古典自然法理論直至現代實證主義法學、社會法學、新自然法學等各流派逐一考察、批判。指出各家各派法律思想都從不同側面對平等、自由、社會幸福、團結、公共利益、安全等價值觀念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各派把這些價值當作法律的最高價值,盡管各派都有片面性,但各派都不失為掌握了部分有限的真理。第2部分探討了法律的性質和作用,探討了正義、權力、秩序、道德、習慣,認為法律的職能在于不斷地努力實現正義,創造秩序。秩序和正義是統一的,在一個健全的社會中,正義和秩序緊密聯系,融洽一致。第3部分探討了法律淵源和技術,其中包括正式淵源、非正式淵源、法律方法論、司法程序等問題。作者在分析法哲學、法理學思想中,不以任何單一絕對因素來解釋法律,強調法律要受經濟、社會、心理、歷史、文化及各種價值判斷等因素影響,因而可以把它歸為統一法理學派。本書文字簡練易懂,是近幾年來翻譯出版的不多的法理學著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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