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章》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又稱《大元圣政國朝典章》,是一部匯集元代圣旨條畫,律令格例以及司法部門判例等檔案材料的政書。元代官修,不署撰者姓名。正集60卷,附“元典章新集”不分卷。起自元中統元年(1260),訖于元至治二年(1322),記元初至中期各朝之典章制度。正集錄元世祖即位(1260)至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事,分詔令1卷,圣政2卷,朝綱1卷,臺綱2卷,吏部8卷,戶部13卷,禮部6卷,兵部5卷,刑部19卷,工部3卷,計10個門類。門下分373目,每目分若干條格。“新集”體例略仿正集,續載英宗至治元年和二年(1321~1322)典制,因未編完,而未分卷,綱目分8類。全書史實,多為《元史》所未載,或比《元史》更為詳盡,可補《元史》之不足。但此書亦有不盡人意之處,《四庫提要》認為:“所載皆案牘之文,兼雜方言俗語,浮詞妨要者十之七、八,又體例瞀亂,漫無端緒,觀省札中有置簿編寫之語,知此乃吏胥鈔記之條格,不可以資考證”。指出了《元典章》在編次中的問題,殊屬事實。然論其價值,因有元一代政書之巨者,如《元經世大典》除序文外,多已散佚,故此書仍不失為研究元代政治、經濟、法律、風俗的重要資料。該書元有刻本,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沈家本據武林丁氏藏本重校刊行。今人陳垣據故宮發現元刻本,參認各本,校勘沈本,校出沈刻本脫誤12000余條,撰成《元典章校補》10卷,《元典章校補釋例》6卷。臺灣故宮博物院亦有影印元刻本。1957年古籍出版社重印沈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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