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案》簡介|鑒賞
一名《中國偵探第二案》。偵探小說。傲骨著。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二月上海小說林社出版。
本書是作者所著《中國偵探案》的第二卷。私人偵探精思偵破砒石案后,對西方偵探術鉆研更勤,以為中國的民情風俗與西方國家不同,要成為一個中國偵探,必須研究中國的社會心理,不能照搬歐美偵探的思考推理方法。
一日,其友克友帶百解來訪,百解為其姐娟娟蒙冤入獄,求精思幫助。精思詳細了解案情,原來娟娟家境頗富,嫁與伏機鎮望族過氏之子過亢為妻,而過氏已衰落,過亢在上海經營綢緞莊,娟娟頗有輕視過氏之意,夫妻關系不甚融洽。初十日,過亢自上海返回家中,晚飯時因小事與娟娟發生口角,飯后出門觀劇,至二鼓回家。四鼓時,娟娟忽在屋中驚惶失聲,翁姑聞聲起視,則亢已暴斃床上。翁姑大疑,請西醫檢驗,系中鴉片之毒而死。翁姑認定系娟娟謀害,告于官。娟娟被捕,縣令審問娟娟為何過亢毒性發作時不呼救,直至四鼓中毒已深身亡后才聲張?娟娟只以珠淚洗面,不發一言,遂系之于獄。
假定縣知縣楚偉觀系精思同學,精思前往拜訪, 了解案情,楚亦以為娟娟有冤,但一時無從審斷。精思分別向娟娟父母、過亢父母了解過亢夫婦平時的生活和習性,排除了自殺和奸情謀殺的可能。又找到驗尸醫生百特生,得知服用過量鴉片至中毒身亡約四小時左右,根據時間推算,過亢服食鴉片時已經回家,難以排除娟娟可能下毒的疑點。精思經過熟思,決定冒險私下開棺驗尸,弄個水落石出。
半夜,精思與其友良伊潛至伏機鎮觀音寺,過亢棺木停于寺中。精思打開棺木,確證過亢死于鴉片中毒,剖尸檢驗,在胃中發現一種黑色的食物,帶回化驗室化驗,原來是尚未消化盡的桂圓殘渣,桂圓上面且附有鴉片。精思忽然醒悟:如果將鴉片裹在桂圓里服下,毒性滲出較慢,服食后毒性發作中毒死亡的時間將會延長,過亢在尚未回家時就可能服用過鴉片。
精思又至過亢家檢視,見靈堂中有禁煙局同人送的挽聯,又在住室里發現一封已撕碎的信的殘片,內容與禁煙有關,推斷此案與禁煙有關。當時官府已下令禁煙,煙館紛紛歇業,但一些不法之徒仍暗中私設煙館,秘密營業。精思記起楚縣令告訴他審問娟娟時發現有人窺探,經查問,是原在城西開煙館的莊延,因其應對自如,未見可疑之處,旋即釋放。精思即往城西偵察,莊延煙館亦已關閉,經了解,莊延已住在伏機鎮鄉下,這個月為索債曾來過縣城兩次,一查日期,正好是過亢中毒身亡娟娟被捕入獄后。精思當即帶其友孔武再赴伏機,四處查訪,終于在一所破敗的農舍中找到了莊延私設的煙館,取得確鑿罪證,將莊延逮捕歸案。原來過亢系禁煙局調查人員,查禁十分嚴厲,莊延深恨之。那晚過亢觀劇,忽至莊延屋中,莊延因有眼線望風,未致敗露。莊延乘機將裹入鴉片的桂圓請過亢吃,過亢不察,不幸誤服,回家后于四鼓時分毒發身亡。而娟娟所以未及時呼救,且未作合理解釋,事后經百解詢問,寫信告之精思,謂:飲食男女,人之大欲,而中國人恒羞言之,其姐以此故,險遭不白之冤。解了精思心頭唯一不解的疑問。
《鴉片案》和《砒石案》屬作者創作的系列偵探小說的姐妹篇,但《鴉片案》寫得要成熟得多。作品情節較為復雜,精思的調查、推理和破案脈絡清晰,絲絲入扣,合情合理。作品留有不少伏筆,最后讓精思追述他的推理破案全過程,才使人恍然大悟。雖然套用了西方偵探小說的慣用布局手法,卻也顯得水到渠成,未見牽強。作品注意前后呼應,讀來饒有余味。同時作品從側面反映了清末社會的鴉片禍害,借作品中人物之口抨擊了清朝政府的禁煙不力,有一定的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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