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劍記》簡介|鑒賞
短篇小說。蘇曼殊著。載1915年8月《甲寅雜志》第一卷第八期。
作品寫民國初年廣東一書生,堅拒權貴之請,隱姓埋名,為人灌園。一日,遇老者及二孫女阿蘭、阿蕙。二女乃舊友劉文秀之妹。時兵荒馬亂,老者臨終以二女相托。三人于逃難途中救起村民周阿大。四人同行,抵香港,二女即居姨母家,而書生則翩然他去,阿蘭“深感嬌泣”。后某日,姨母欲以阿蘭嫁外甥,并對阿蘭說,外甥富而書生窮,阿蘭誓言:“士患無德義,不患無財”,“吾舍獨孤公子外,無心屬他人”。遂潛去,為人傭。主人有外甥,也向阿蘭求婚,阿蘭只得再度遁去。途中,救起受繼母虐待欲自盡的女子眉娘,同行。數見食人肉之慘狀,且險為俎上肉;又遇水災,一路行之,阿蘭竟死于病患。眉娘為布販收留。一日,布販攜眉娘販布,有賊殺布販虜眉娘,恰遇劍客馳至,殺退賊人,救下眉娘。劍客正是書生,聞阿蘭已亡,“仰天潸然”。作品又寫眉娘歸家,鄰居有老嫗為之言身世。嫗曾為妓女,后為廣東胡某贖出,而胡某家人子女悉歧視之,苦不堪言。眉娘即到煙館為傭。一日,見書生持劍至,“踞榻捉一煙客”,告之曰:吾為友人蔣某報仇,“四方覓汝久矣”,且宣布煙客害人命奪人妻的罪名,割其兩耳以為戒。繼而眉娘嫁給煙館主人。后書生從周阿大口中得知阿蕙已“嫁一木主耳”。原來,阿蕙篤信禮教,允姨母將己嫁于外甥,未嫁而夫亡,姨母征其意旨向背,阿蕙曰:“即許于前,何悔于后”,遂與木主成親。書生聞之,默然無言,遂焚劍而去。
此篇如作者另外幾篇小說一樣,寫的是青年男女的悲劇故事。作者贊揚了女主人公阿蘭忠于愛情的高潔品質。她既已心許于獨孤公子,便義無反顧地等著他。勢利的姨母說:“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吾有梁姓外甥,才貌相兼,家道頗贍,……”而公子“窮至無褲”。她朗然回答:“吾舍獨孤公子外,無心屬他人”,“士患無德義,不患無財。人雖貧公子,吾不貧公子也。”這就是以財勢為嫁娶標準和以感情為婚姻基礎的兩種戀愛婚姻觀的對立。與此對立的另一個悲劇則更為發人深省:阿蘭之妹阿蕙,答應嫁給姨母的外甥,固然無可多加指責,但是,當丈夫未婚先亡后,姨母詢其意向,她卻以“既許于前,何悔于后”,振振有詞,毅然與木人成親,就不能看作是可贊揚的舉動了。這只能是一個“從一而終”的封建淑女形象的最后完成。對于這樣一個形象和這樣一種“專一”的愛情,作者的態度是矛盾的。作者讓阿蕙說出:“女子之行,唯貞與節。世有妄人,舍華夏貞專之德,而行夷女猜薄之習, 向背速于反掌;猶學細腰,終餓死耳。”在抨擊西方風習的同時,有對封建道德溢美和對文明風氣拒斥的傾向。但是另一方面,作者隨即寫道:“生聞女言,怪駭而退,喟然嘆曰:‘此女非壽征也’。”最后以其嫁木人終篇, 而“生默不一言”,顯示了作者對此婚姻結局的黯然感慨,從而多多少少對阿蕙的所言所行表示了否定。
值得注意的是,這篇作品的背景描寫較多。作者寫到民國初年軍閥混戰的情景和袁世凱統治下民不聊生的慘狀。老者因避喪亂,躲入山中,凌人少弱的將軍、暴兵、死尸、鬼村、食人肉等等,無不令人對產生悲劇故事的社會背景,有一個觸目驚心的印象。以這樣的社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也就更加勢其必然,合乎情理。
但是,作品也有一些比較明顯的缺點:書生之成為劍客,顯得突兀;而尤以煙館捉人時談出為友報仇的一段因由,前無交代,更覺與整篇故事梗然不合;至于劍之能卷,如卷皮帶,劍之能焚,如焚紙片的描寫,更使作品增添怪異色彩,而影響了作品描寫現實生活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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