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離婚案》簡介|鑒賞
社會小說, 十二章。天夢著, 憂天生評。 清宣統二年(1910)上海改良小說社出版。列說部叢書。卷首附圖十二幅,故又稱《繪圖官場離婚案》。
南京的某大令本是勛臣之后,自己也曾出仕為官,偶因過錯被褫去了官職。大令與他的母親、妻子和兩個兒子一起居住,共享天倫之樂,反倒比做官時更輕松愉快。
誰知這一天大令的妻子忽染重病,竟是求仙問卜、延醫服藥都不能見效,隔了幾天一命嗚呼。大令哀痛萬分,從豐棺殮,料理了喪事。
從此大令心中郁郁不樂,親友們都來安慰他。有人就勸他娶個續弦夫人,大令先是不允,后架不住眾人再三勸說,只好同意了。說媒的跑了好幾家,哪知不是簽語不利就是八字沖撞,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選。
當地有個豪富的鄉紳,鄉紳有個同胞姐姐,年紀已經不小了,頗有學問,平日眼高于頂,發誓不嫁,以為天下男子皆不如她。鄉紳為此很是焦慮。恰好此時,媒婆上門來給大令提親,一合八字是大吉大利。鄉紳當下也不告訴他姐姐, 自作主張同意了這門婚事。大令家便著手操辦婚事。直到婚禮前兩天,鄉紳才把這事告訴他姐姐,他姐姐某氏雖說不愿意,卻已為時太晚,只好按期嫁到了大令家。
婚后二個月里,大令和某氏倒還相處得甚好。時日稍長,某氏的脾性漸漸顯露出來。原來某氏素來喜歡自由主義,平時也散漫慣了的,結婚以后和大令的母親很是合不來。她便覺得在家中沒有趣味,時常出外游蕩,后來又迷上了賭博,輸了不少錢財。大令家境并不十分富裕,因某氏十分揮霍,未免捉襟見肘起來。為此大令埋怨了某氏幾句,某氏聞言,大發雷霆,捶胸頓足,哭罵不止。此后,只要大令稍有異言,某氏便大吵大鬧,甚至買來鴉片膏要服毒自盡,弄得大令束手無策。這么過了一段日子,某氏向大令提出離婚。大令因事關家庭顏面不肯答應。某氏又讓其弟請人來說情,大令只是不允,某氏不由火起,便立意要大鬧一場。
這天半夜里,某氏把柴堆點燃了,一時火焰沖天,幸虧眾人救得及時才未釀大禍。接著某氏又縱了幾次火,都是險之又險。大令實在是焦頭爛額了,當某氏再來跟他談離婚的事情時,他忙不迭地同意了。某氏當下歡天喜地地去了。
某氏回到了娘家。鄉紳生怕大令為此事訴訟到官, 自己臉上沒光,便與某氏商量先下手為強,搶告大令一狀。當下狀紙擬就,告大令貪圖奩資及虐待妻子。
官府接了狀紙的消息傳到了大令耳朵里,他又氣又急,知道這事已經不能私了了。于是他提筆寫了一份長長的稟貼,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詳詳細細地寫下來,送進官府,請求明斷。
官府判決鄉紳誣告不實,大令離婚屬正當行為,并判此案終結,不得再行訴訟。
滬上的報紙登載了這樁離婚案的始末,但把某氏說成是某學堂的女學生,可巧又把她的名字誤登成與該學堂一女生一樣。那女生與學堂的女校長急忙找了官府,拿了官府批文又寫了更正信寄到報館。更正信刊登了,一場誤會終于消除。
《官場離婚案》所述故事比較簡單,而且這樁離婚案本身似乎并不帶有什么“官場”的味道。一方面大令已是削職的舊官,而某氏家又是鄉紳,另一方面從小說中看,“官場”也并沒怎么介入這樁離婚案,只不過受理了這件案子罷了。小說的結構也較為凌亂,多有繁雜重復之筆,最后刊名誤會,女學生登報勘誤一節與本書主旨似乎關系不大。
但每章末尾憂天生的評點卻不乏精采的可觀之筆,比如他對男女結合依靠八字命相的批駁,對把是非曲直付諸公堂而后大明的道理的闡述,都寫得簡潔明快,讀來讓人頗有感觸。可以說,憂天生的評點倒是本書最出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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