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再夢》簡介|鑒賞
清初白話中篇人情小說。抄本,此書僅藏于中央黨校圖書館。卷一扉頁注錄有“此書系伏羌王羌特先生字冠卿著,從未出版。邑人借抄,為言情小說之孤本,在今罕見,應珍寶之。”首有四序:第一序未署序者;第二序署“丙辰歲麥秋月下天放子題于龍山草廬”;第三序署“康熙丙辰歲(十五年,1676)黃梅月晦日關中千畝主人于荊南客邨”;第四序署“康熙丙辰歲桃月上巳驚夢主人題于龍山邨中” (此序為作者自序)。卷端題“渭濱笠夫編次”, “姑蘇游客校集”。作者王羌特,伏羌人,即渭濱笠夫,字冠卿,號夢醒主人、驚夢主人。參見附錄小傳。
《孤山再夢》明顯是受戲曲《牡丹亭》、 《孤山夢》的影響。作者在開篇議論中曾明確指出:情至極處,可以死死生生,如《牡丹亭》之還魂,如《孤山夢》之小青與舒心談, 故翻出《孤山再夢》。
姑蘇錢居先,別號慎言,妻袁氏,生二子:長子名梅生,次子名菊生。 梅生名之繼, 字雨林,聰敏過人,相貌出眾。年十五,送入田在中號左人的先生館中讀書。同窗學友白加色,性極狡詐,心多陰謀。有蘇萬鐘者生一女,名宵娘,年將及笄。某日游春,錢雨林和萬宵娘相遇,兩相愛慕。后通過木婆傳詩、錢雨林男扮女裝見宵娘,當面詠詩訂好。錢家倩媒作伐,萬鐘正想應允,恰巧心懷妬忌的白加色利用石佛寺的小沙彌投書萬家,誣說錢雨林和萬宵娘兩人有傷風化,萬鐘大怒,不允其婚事。錢雨林聞變,憂郁成疾。父母為解除他的心病,假說萬家應允了婚事,即日即娶。乃以程氏女冒名頂替,迎娶過門。及至錢雨林知道真相,已無可奈何,病愈加重。宵娘以為錢雨林薄倖,悲憤而病。至木婆探知錢雨林被冒名欺騙之后,宵娘并不怨恨錢雨林。不久,宵娘病危,向父母說明心意,要求死后勿葬,寄柩寺中。父母悔恨,憐愛女兒,將靈柩寄放于虎丘觀音庵殿內。錢雨林聞知宵娘已死,悲痛欲絕,得知萬鐘要經官告他坑害女兒,遂與父母及程氏商議外逃。逃至揚州,盤費被騙,賣畫還了船錢。遇術士王非仙, 同游至荊州,又轉至京師赴試, 才高得中,被選為杭州推官。趁赴任之際,回蘇州探視雙親及妻程氏。是夜,宵娘托夢給錢雨林及其父母,說他將還魂再生。次日,宵娘果然還魂再生,與錢雨林結拜成親,與程氏姊妹相稱。錢雨林赴杭州任推官,為官清正,榮升科道。錢雨林嘆道: “得意濃時休進步,須防事后多反復”。遂急流勇退。
《孤山再夢》一書,二百多年來無傳本,鮮為人知。此書因受戲曲影響較深,不僅內容有所摹擬,其藝術特點也如戲曲,不追求情節之曲折,而大量地堆砌詩詞。如第四、第五兩回,基本上全是錢雨林和王非仙游山玩水所吟詠的詩詞。作者王羌特是一位文人,公余戲筆, 不類坊間之作,因之,作品中也確有一些好詩好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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