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曲論· 曲律》新詩鑒賞
曲論,四卷,明王驥德撰。驥德(1557?~1623)字伯良、伯驥,號方諸生、玉陽生,別署秦樓外史、方諸仙史、玉陽仙史等,會稽(今浙江紹興)人。自幼精通音律,曾師事徐渭,與當時有名曲學家、散曲作家呂天成與史槃、顧大典、屠隆等人交好。晚年曾兩度入京考察元雜劇發祥地燕京的風土人情。
此書是古代最早、最系統的一部曲學專著,其門類詳備,見解精深。書中就曲的源流,南北曲的風格特征及其形成歷史、曲的創作及其技巧(包括音樂、表演、寫作諸方面),散曲和戲曲作品的思想內容和藝術特色作了探討。其中許多章節專論散曲、曲詞的寫作。
書中辟有《論套數》《論小令》《論詠物》《論俳諧》等章節多是從文學角度進行論述。
在《論套數》中特別強調“風神”,他說散曲妙處“正不在聲調之中,而在句字之外。又須煙波渺漫,姿態橫逸,攬之不得,挹之不盡。摹歡則令人神蕩,寫怨則令人斷腸。不在快人,而在動人。此所謂‘風神’,所謂‘標韻’,所謂‘動吾天機’”。這種“風神”的實質是指因為作者想象豐富,能用真情打動人。因此,作者反對“迂腐”“板實”“道學氣”,提倡“超脫”“空靈”和富于“機趣”。
王氏論曲還重視“人情”,他特別贊美民間俗曲,這些作品十分動人,就因為“人情原不相遠”。從這點出發,他認為“快人情”“暢人情”者“毋過于曲”。
書中還強調散曲本色,驥德認為散曲是供演唱用的,因之,必須能“入眾耳”,要具備曲的藝術特質,使它既不同詩詞,也和俚俗歌曲有別,其佳處在于能在文、俚之間做到恰到好處。
在曲詞句法和修辭上作者也作了深入的探討。他說:“句法,宜婉曲不宜直致,宜藻艷不宜枯瘁,宜溜亮不宜艱澀,宜輕俊不宜重滯,宜新采不宜陳腐,宜擺脫不宜堆垛,宜溫雅不宜激烈,宜細膩不宜粗率,宜芳潤不宜噍殺。又總之,宜自然不宜生造。”這些要求是兼顧聲情,強調曲詞應具有聲音和色相之美,強調句法的創新和自然天成。
在《論字法》中強調在修辭時“要極新,又要極熟;要極奇,又要極穩;虛句用實字鋪襯,實句要用虛字點綴”。富于辯證觀念。
全書共四十節,以論戲曲為主,所涉及的多為音樂、歌唱、表演問題。除上面提及外,還包括以下各節:《論宮調》《論平仄》《論陰陽》《論韻》《論閉口字》《論務頭》《論腔調》《論板眼》《論須識字》《論須讀書》《論聲調》《論章法》《論句法》《論字法》《論襯字》《論對偶》《論用事》《論過搭》《論曲禁》《論險韻》《論巧體》《論劇戲》《論引子》《論過曲》《論尾聲》《論賓白》《論科諢》《論落詩》《論部色》《論訛字》《雜論》《論曲亨屯》等。
此書最早為作者天啟五年(1625)自刊本。前有馮夢龍《敘曲律》,后有康熙蘇州綠蔭堂重印本。
常見者有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排印《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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