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范疇·道
關于宇宙本原或規律的哲學范疇。“道” 的本義指人行之路,《說文解字·辵部》: “道,所行道也,一達謂之道。” 引申為道理、真理、道義等,如孔子所謂“朝聞道,夕死可矣”,“道不同,不相為謀”,孟子所謂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等,但并非哲學范疇。老子始將 “道” 作為形上的哲學范疇,這位頗具神秘色彩的智者在隱世前留下的五千真言《老子》原來就分為兩部分: 《道經》和 《德經》,合稱 《道德經》。老子的深刻之處,在于他能超出古代人類感性經驗的范圍,對宇宙人生之謎作形而上的探索,結果就是 “道” 的發現。《道德經》開篇即說: “道可道,非常道。”是說 “道” 難以言傳,如果可以言傳,如儒家仁義之道,就不是“常道” (自然之道)。《道德經》第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第二十五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又有 “天道” 和 “人道” 之說。其所謂 “道”,實際上有兩層含義,一指宇宙本原,一指自然規律。到了莊子那里,這個 “道”就被描繪得非常形象迷人: “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 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地,生天生地; 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于上古而不為老。” 而且預言得 “道”者將達到 “天地與我并生,萬物與我為一” 的神仙境界。后來,道教即以 “得道成仙” 作為人生的最高境界,“道”就成為宇宙人生的真諦。儒家也論 “道”,但卻沒有這么玄妙,主要指宇宙和社會的天然秩序。西漢董仲舒說:“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 是從 “天人合一” 的角度來證明 “天道” 與 “人道” 的同一性。唐代韓愈則以 “道” 來概括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歷圣相傳的文化價值系統,宋代理學家就將這個 “道” 說成是 “天理”,朱熹說: “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試圖將儒家倫理提升到形而上的本體論范疇。這種嘗試開辟了儒學的新思路,也使 “道” 成為儒家哲學的核心范疇。總之,作為哲學范疇的 “道”,雖然大體上都指宇宙本體或規律,但在不同學派的哲學家那里,卻有不同的內涵,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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