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編輯出版·史官
即掌管書籍之人。我國古代把掌管文字記錄的專職人員通稱為“史”。史官既要記錄帝王言行和軍國大事,又要負責管理政府的各種檔案圖籍,還要從事宗教事務,負責占卜、祭祀等迷信活動。因此他們身邊積累了大量檔案文書資料,他們是當時最博學的人,修史重任自然落在他們身上。史官產生年代很早,傳說中造字的倉頡就是黃帝的史官。三代之際史官人數漸多,分工更加細密。我們可以從甲骨文、金文及早期典籍中找到眾多的史官名稱,如夏代的太史令,殷商的貞人、作冊、史、太史、內史,周代的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左史、右史等。這些史官各有所職,如“大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史通·史官建置》)。各諸侯國也設有史官,開始由周王室委派,所記材料也要送交王室保存。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崛起,王室衰微。各諸侯國自立史官,利用自己的紀年來記載歷史,以示獨尊。于是出現了魯國的《春秋》、晉國的《乘》、鄭國的《志》等上百種史書。孔子曾派他的弟子“求周史記”,“得百二十國寶書”(《公羊傳疏》)。墨子也自稱“吾見百國春秋”。可見當時各國官修史書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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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的職位是世襲的。世守其職的家族,通常有一個與書籍或記錄保管相關的氏名。諸如簡、籍、史、董等。秦漢之際,太史令實掌史職,秦有胡母敬,漢有司馬遷等。東漢又有蘭臺、東觀之設。這兩處既是中央的檔案、圖書館,又是官修著述之所。漢明帝曾以班固為蘭臺令史,詔撰國史。與《史記》、《漢書》并稱為“三史”的《東觀漢記》就是我國第一部由眾多史官集體編修的史書,它開創了政府組織史官集體編史書的先例,為后世史館的出現奠定了基礎。曹魏明帝太和年間,始置著作郎及佐郎,專掌國史。到北齊時,改稱史閣,又稱史館——國家專門修史機構,后經唐代的發展完善,形成較為完善的史館修史制度。宋代史館分置有國史院、實錄院、日歷所、會要所等機構。史官有修撰、直館、編修官、檢討官等名目。元、明、清三代改置翰林院,史官則設修撰、編修、檢討等掌修國史。除常設機構外,還有臨時性特開史館,名目繁多。我國古代形成了為前朝修史的傳統,“國可亡,史不可亡”(《元史·董文炳傳》)。歷代統治者非常重視歷史的連續性和繼承性。各類史籍品種繁多,體例多變。其中,以《史記》為首的紀傳體正史綿延數千年。一部二十四史,篇帙長達3 259卷,上下五千年,是舉世無雙的一部通史百科全書。又如在編年體史書中,歷代共修實錄116部,僅《大清實錄》一種,就有4 355卷。史官在我國一直受到極高的尊崇,歷代最高統治者非常重視修史活動,并把它制度化,其原因有四:一是為借鑒前朝經驗,以史為鑒,垂訓后世,以達到繼往開來的目的。二是前朝修史,證明新朝的合法地位,自圓其正統之說,以爭取民心。三是為點綴升平,鋪張門面,籠絡士人,特別是那些“不食周粟”的前朝遺老,消磨他們的敵對意識。四是為控制褒貶大權,懲惡揚善,壟斷輿論,為本朝統治者歌功頌德,樹碑立傳,以鞏固王朝統治。歷代相沿的修史制度,保證了我國史書上下銜接,綿延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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