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金元文學的內容·元代南戲·元代南戲的作家及其創作傾向
元代南戲的作家,雖與早期的南戲作家相比有了一些變化,即在后期的作家中,出現了文人學士,如《琵琶記》的作者高明,但從總體上來看,仍以民間藝人與下層文人為主體。如現存最早的元代南戲劇本《永樂大典戲文三種》中的《宦門子弟錯立身》為“古杭才人”所作,《小孫屠》為“古杭書會”所作。又如《荊釵記》為元代“吳門學究敬先書會柯丹邱著”①。成化本《白兔記》的“副末開場”中也稱該劇為“永嘉書會”所作。如《寒山堂九宮十三攝南曲譜》卷首《西池宴王母蟠桃會》劇目下注云:“前明鈔本也,原題‘敬先書會合呈’。”這些書會才人都是一些靠編撰戲曲劇本、話本、諸宮調、唱賺等為生的民間藝人與下層文人。如明王驥德《曲律·雜論上》云:“古曲自《琵琶》《香囊》《連環》而外,如《荊釵》《白兔》《破窯》《金印》《躍鯉》《牧羊》《殺狗勸夫》等記,其鄙俚淺近,若出一手。豈其時兵革孔棘,人士流離,皆村儒野老涂歌巷詠之作耶?”由于元代南戲的作者多為民間藝人及下層文人,因此,在創作傾向上,仍與兩宋南戲的創作傾向有著相同之處,多能反映下層民眾的意志與愿望。
揭露社會黑暗,伸張正義,表達下層百姓的意志與愿望,這是元代南戲作家們所表現的一個重要內容。如周密《癸辛雜識·別集》載:在元初,溫州江心寺有個叫祖杰的惡僧,投靠了時任江南釋教總統的楊璉真加。祖杰奸淫婦女,無惡不作。老百姓告到官府,而“州縣皆受祖杰賄賂,推卻之”。民間藝人們“旁觀不平,惟恐祖杰漏網也,乃撰為戲文,以廣其事。眾口難掩,遂斃之于獄”。這部《祖杰》戲文不僅揭露了為元代統治者所推崇的僧侶橫行民間,為非作歹的罪行,抨擊了官府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黑暗現實,而且還表達了下層民眾的不平之聲,最終迫使統治者將惡僧祖杰斃之于獄。又如《永樂大典戲文三種》之一的《小孫屠》,也揭露了官府的腐敗,草菅人命的黑暗現實,而且最后又借助想象,讓被官府冤殺的小孫屠復活,捉住真兇,報了冤仇。
反映民族矛盾,褒揚忠義與愛國,抨擊奸佞與賣國,這也是元代南戲的一個重要內容。元蒙統治者統一全國后,實行了嚴厲的民族歧視政策,把全國人民分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四等。作為既是漢人,又是南人的南方地區的老百姓,當時所受到的民族壓迫更為深重。因此,南戲作家們在劇作中不僅真實地描寫了當時的民族矛盾,而且也反映了漢族百姓的民族感情,對異族統治者的反抗與對誤國的奸臣的憤恨。如《東窗記》戲文,敷演南宋時秦檜陷害岳飛的故事,岳飛屢勝金兵,正要直搗黃龍,收復中原之時,秦檜受金兀術之命,連下十三道金牌,將岳飛召回京城,拘系下獄,并與妻子王氏在東窗下密謀,將岳飛吊死在風波亭下。岳飛死后受到上天旌表,封為天官,后親審秦檜夫婦,將其打入地獄。朝廷為表彰岳飛忠節,建廟立碑。劇作不僅反映了宋金之間的民族矛盾,而且表達了民眾對誤國害民的奸臣的憤恨,頌揚了岳飛精忠報國的精神。再如《牧羊記》戲文,敷演漢代蘇武出使匈奴被拘,堅貞不屈的故事,歌頌了蘇武保持民族氣節的高尚情操。《黃孝子》戲文,寫元兵南下,攻陷江西建昌,致仕家居的宋朝統制黃普召集義軍,欲與元兵戰,戰敗被殺,夫人陳氏被元兵所擄,子覺經年方五歲,為老仆所救逃生,成人后,歷盡艱辛,尋找母親,最終得以團聚。劇作較真實地反映了宋元之際的動亂給民眾帶來的災難。又如與雜劇同名的《趙氏孤兒》戲文,敷演的是春秋時晉靈公聽信奸臣屠岸賈,族滅上大夫趙盾全家,趙盾子趙朔、妻德安公主避于宮中,產下趙氏孤兒,為門客程嬰與棄職歸鄉的公孫杵臼所救。20年后,趙氏孤兒長大成人,便殺了屠岸賈,報了冤仇。在趙宋王朝為元朝所滅的時代背景下,南戲作者來敷演趙氏孤兒報仇的故事,其中更有深意,寄寓了漢族百姓要求恢復趙宋王朝的愿望。
歌頌青年男女的愛情,提倡婚姻自主的內容,在元代南戲中也占了很大的比重。在元代,由于元蒙統治者推崇佛教與道教,動搖了長期以來被漢族統治者奉為統治思想的儒家思想的地位,和傳統的封建倫理道德對人們思想的禁錮。因此,原來被認為是違背傳統禮教的青年男女自主婚姻的行為,在元代也能被搬上戲曲舞臺,并加以歌頌。如《司馬相如題橋記》《祝英臺》《風流王煥賀憐憐》《崔鶯鶯西廂記》《崔護覓水記》等,這些劇作中,男女主角沖破封建禮教的阻撓和束縛,大膽地追求自由幸福的愛情。作者對于他們的行為傾注了極大的同情與贊揚,并通過他們的行為,傳達了封建社會中青年男女渴望婚姻自主的要求。
另外,宣揚傳統倫理道德也是元代南戲的一個重要內容,這方面內容大多是元代后期的一些劇作,如五大南戲中的 《殺狗記》《琵琶記》以及《王祥臥冰》《黃孝子尋親記》《馮京三元記》《薛包》《閔子騫單衣記》等戲文,皆以父子、母子、兄弟、夫妻之間的故事,歌頌了子孝妻賢、兄睦弟順等傳統倫理道德。
與同時期的北曲雜劇相比,元代南戲在內容上雖有許多共同之處,但在創作傾向上,兩者有著明顯的區別,即南戲劇作中作者的主體意識不明顯,而北曲雜劇作家的主體意識十分強烈。而這一差異是由作家身份的不同所造成的。從當時所處的社會地位來看,元代的南戲作者與雜劇作者沒有區別,但從所具有文化素質上來看,兩者有著本質的不同。如“元曲四大家”中的關漢卿曾參加過“玉京書會”,馬致遠曾參加過“元貞書會”,《西廂記》的作者王實甫也曾生活在下層,與妓女藝人為伍,但這些作家原來就是文人學士,有較好的文學與藝術修養。如關漢卿一生多才多藝,他自稱:“我也會圍棋、會蹴鞠、會打圍、會插科、會歌舞、會吹彈、會咽作、會吟詩、會雙陸。”①再如馬致遠早年也曾專心功名,自稱:“且念鯫生自年幼,寫詩曾獻上龍樓。”②又如白樸,父親白華是金代著名詩人,白樸幼年因戰亂隨其父親的好友、金代著名詩人元好問生活,元好問除在生活上對白樸加以關心照顧外,在學問上也悉心教誨,故在弱冠之年,便以博學多聞、才華出眾而聞名。又如石子章,是石晉之后,曾隨從出使西域,又與元好問相交甚密。如果說沒有元蒙統治者的入主中原,如果元初不廢除科舉,他們就會像前輩一樣通過科舉走上仕途,只是在當時“這壁攔住賢路,那壁又擋住仕途”,仕進無望的情況下,才被迫流落民間,將自己的文學才華投入到雜劇創作之中。然而一旦恢復科舉、仕途有望后,他們還是走上了仕途。如馬致遠在至元二十二年(1285)前后做了江浙行省務提舉。也正因如此,在元雜劇作家中多有為官者,如李文蔚曾任江州瑞昌(今屬江西)縣尹,高文秀為府學生員,李直夫官至湖南肅政使,尚仲賢曾任江浙行省務官,李壽卿曾任將仕郎、縣丞等職,鄭光祖“以儒補杭州路吏”①,宮天挺曾任學官、釣臺書院山長,金仁杰曾任建康(今南京)崇寧務官,楊梓曾任嘉議大夫、杭州路總管,谷子敬曾任樞密院掾史,李唐賓曾任淮南省宣使。由上可見,元雜劇作家流落民間,編撰雜劇,按照現在的話來說,是文人“下海”,出于時勢所迫。正因如此,元代趙孟認為雜劇皆出于文人學士之手, 曾云:“雜劇出于鴻儒
碩士、騷人墨客所作,皆良人也。若非我輩所作,娼優豈能扮乎?”②而同樣是書會才人,元代的南戲作家們本來就不是文人學士,屬于市民階層,他們一直身處下層,無所謂上,也無所謂下。如南戲《拜月亭》的作者施惠,是杭州吳山城隍廟前“以坐賈為業”的小商人。換句話說,不是像元代雜劇作家由于元朝統治者廢除科舉,仕進之路被堵住后才流落下層的。因此,這些書會才人沒有受過較好的文化教育,沒有像文人學士那樣具有較高的文化修養。
劇作家身份的不同,也就造成了創作劇本的目的與創作傾向上的差異。北曲雜劇作家編撰劇本的目的之一,就是像作詩、作詞及作散曲那樣,抒發自己的志趣。在當時,由于元蒙統治者廢除科舉,堵住了雜劇作家們的仕進之路,時運不濟,只得淪落下層,心里也就充滿著憤怨不平之氣。因此,當他們在編撰雜劇時,也就必然要將心中的憤怨不平之氣抒發出來,正如明代胡侍在《真珠船》中所說的:“中州人每每沉抑下僚,志不獲展……于是以其有用之才,而一寓之乎聲歌之末,以舒其拂郁感慨之懷,蓋所謂不得其平而鳴焉者也。”王國維也謂:“元劇最佳之處,不在其思想結構,而在其文章。”“彼以意興之所至為之,以自娛娛人。關目之拙劣,所不問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諱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顧也。彼但摹寫其胸中之感想,與時代之情狀。”①也正因為如此,北曲雜劇在內容上,一是抒情多于敘事,故事情節簡單,人物形象除了主唱的正末或正旦外,其余的性格不鮮明,形象單薄。二是作家的主體意識十分強烈,雜劇作家往往通過劇中的主唱人物來抒發自己的志趣。雖然雜劇作家所抒發的志趣有的與下層百姓的道德觀、社會觀也是一致的,但由于作家把劇中人物作為自己主觀情感的一種寄托形式,因此,在劇中人物身上,往往能看到劇作家本人的精神氣質。如關漢卿《竇娥冤》第三折竇娥所唱的【滾繡球】曲,與其說是劇中的竇娥在痛斥天地的不公,倒不如說是作者本人在對當時黑白混淆、是非顛倒的社會現實加以抨擊。又如馬致遠的《薦福碑》第一折書生張鎬所唱的【幺篇】曲:“這壁攔住賢路,那壁又擋住仕途。如今這越聰明越受聰明苦,越癡呆越享了癡呆福,越糊突越有了糊突富。則這有銀的陶令不休官,無錢的子張學干祿。”這也分明是作者本人在被元蒙統治者廢除科舉、堵住了仕途后所產生的憤怨之情的流露。可見,雖然雜劇作家在劇作中也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實,并且也表達了下層百姓的愛憎與愿望,但讀者與觀眾在雜劇中所感受到的,更多的是作家本人的志趣。
南戲作家編撰劇本的目的只是供演員演出用,通過演員的演出讓觀眾觀賞。為了能使觀眾喜愛自己的劇作,以獲得較好的經濟收益,故十分重視劇作的故事情節與人物形象,以豐富曲折的故事情節與形象生動的舞臺人物來吸引觀眾。因此,南戲劇作在內容上具有敘事性強而抒情性弱的特征。而且南戲作家在劇作中所表達的“情”,也不是作者個人的“情”,而是下層民眾所共有的“情”,因為只有充分反映了下層民眾的情感與愿望,才能夠引起他們心靈上的共鳴,從而贏得他們的認同與熱愛。如《癸辛雜識·別集》所載的《祖杰》戲文,直接將老百姓對貪官污吏的憤恨表達出來,伸張了正義。《東窗記》戲文,表達了民眾對誤國害民的奸臣的痛恨,最后又借助想象,讓秦檜夫婦遭到懲罰,借以表達下層百姓的愿望。因此,南戲作家雖然也在劇作中抒發了“情”,但作家個人的主體意識不強烈,具體來說,在劇作的主要人物身上,看不出作者本人的影子。
注釋
① 清張大復《新定九宮十三攝南曲譜》卷首“譜選古今傳奇散曲集總目”《王十朋荊釵記》劇目下注,清抄本。① 【南呂】《一枝花·不伏老》散套,《全元散曲》第173頁,中華書局1964年版。② 【黃鐘】《女冠子》散套,《全元散曲》第273頁,中華書局1964年版。① 元鐘嗣成《錄鬼簿》卷下,《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第二冊第119頁。② 明朱權《太和正音譜》引,《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第三冊第24頁。① 《宋元戲曲史》,《王國維戲曲論文集》第105、106頁,中國戲劇出版社195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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