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兩漢文學與經(jīng)學·儒家經(jīng)典與文學·《周易》
《周易》本是巫卜書。巫卜之術(shù)在所有部族的早期發(fā)展中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原始時代各部族都把巫術(shù)看做是與神溝通并取得神助的方式,因此在政治、軍事乃至人們的生、老、病、死等方面,都要有巫術(shù)的參與,也有一些這方面經(jīng)驗總結(jié)性的文獻流傳下來。《周禮·春官·太卜》云:“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①孔穎達《周易正義》引鄭玄《易贊》及《易論》云:“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②這一說法是比較可信的。《周易》是周部族巫卜的經(jīng)驗總結(jié)。
《周易》一書由經(jīng)和傳構(gòu)成。經(jīng)的構(gòu)成有不同的說法。但據(jù)《系辭》,經(jīng)應分為四部分:筮、卦、爻、辭①。
筮即筮法,是以蓍草進行推算的方法與過程。在需要測吉兇的時候,巫卜運用49根蓍草進行復雜的測算,每測算出一次結(jié)果,得出七、八、九、六這四個數(shù)字中的一個。七、九為奇數(shù),為陽,以九為代表,畫一陽爻;八、六為偶數(shù),為陰,以六為代表,畫一陰爻。測算出六次結(jié)果,畫出六爻,而組成一卦。
爻,是記錄每次巫卜結(jié)果即筮的基本符號,也是構(gòu)成卦的要素。分為陽爻“一”和陰爻“--”兩種。陽爻與陽爻,陽爻與陰爻,陰爻與陰爻的不同組合構(gòu)成卦。每卦由六爻組成。《周易》共有384爻,構(gòu)成64卦。
卦,《周禮·太卜》云:“畫也,以木畫地記爻為卦。”卦是記錄筮的最終結(jié)果的符號,是由筮而產(chǎn)生的爻的組合。卦又分純卦、復卦。純卦即8卦,這是《周易》的基本卦,每卦由三爻組成,如乾為三,坎為三,坤為三等。復卦是由八卦兩兩組合而成,共64卦,每卦六爻,如大壯為䷡。六爻構(gòu)成的卦包孕某種象征意義,稱之為卦象。太卜就是根據(jù)卦象以解釋吉兇。如《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載晉史墨解釋大壯卦云:“雷乘乾曰大壯。” 杜預注云:“乾下震上,大壯。震在乾上,故曰雷乘乾。”(《春秋左傳正義》卷五三)這是以大壯卦的卦象進行解說。大壯卦的構(gòu)成是:乾在下,震居上。從卦象說,乾為陽,為天,為天子。震為雷,為諸侯。君尊臣卑,天子應在上,諸侯應在下。今二者位置顛倒,昭示社會等級結(jié)構(gòu)的巨變。于是,史墨用以解釋魯國君主世代沿襲的錯誤做法,以至于昭公被逐并死于他鄉(xiāng)。
辭,分為卦辭和爻辭兩種,分別系于一卦和一爻之下,是對卦或爻的概括。卦辭如:“乾,元亨利貞。”爻辭如乾卦初九:“潛龍勿用。”
以上四部分構(gòu)成《周易》的經(jīng)。它包括卜筮的過程、結(jié)果、記錄筮的結(jié)果的符號與符號組合、對符號意義的概括等基本內(nèi)容。
《周易》的傳是對經(jīng)的一系列闡釋,分為《彖上》《彖下》《象上》《象下》《系辭上》《系辭下》《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共7篇,前3篇分上下章,構(gòu)成10部分,稱為《易傳》,又因其由十部分構(gòu)成,也稱“十翼”。《易傳》各篇針對經(jīng)的不同內(nèi)容展開,它們闡釋的著眼點也不同。
《彖》,也稱《彖傳》。彖,“斷也,斷定一卦之義”①。即闡釋一卦的含義,判斷吉兇。如小畜《彖傳》曰:“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周易正義》卷二)所謂的“柔得位”,在于小畜卦的構(gòu)成是乾下巽上,乾為健,巽為伏,故柔得位。這是從卦體的構(gòu)成上所做出的判斷,也據(jù)此對小畜卦進行闡釋。《彖傳》分為上下兩篇。
《象》,也稱《象傳》。即形象之象,卦之形象,爻之形象。如小畜《象傳》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周易正義》卷二)從卦的象征意義來說,乾為天,巽為風。巽在上,故曰“風行天上”。又如小畜九三:“輿說(脫)輻,夫妻反目。”《象傳》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這是對一爻的解讀。《象傳》著眼于卦象,與《彖傳》著眼于卦體有別。《象傳》分為上下兩篇。
《系辭》,也稱《系辭傳》。孔穎達《周易正義》云:“夫子本作‘十翼’,申說上下二篇經(jīng)文系辭,條貫義理,別自為卷,總曰《系辭》。”(《周易正義》卷七)《系辭傳》是《周易》的總論,它闡述了“易”的基本方法、《周易》經(jīng)傳的思想內(nèi)涵等重要問題②。《系辭傳》分為上下兩篇。
《文言》,也稱《文言傳》。孔穎達《周易正義》云:“《文言》者是夫子第七翼也。以乾、坤其‘易’之門戶邪,其余諸卦皆從乾、坤而出,義理深奧,故特作《文言》以開釋之。”(《周易正義》卷一)也就是專用于闡釋乾、坤二卦之卦辭、爻辭的文字。
《說卦》,也稱《說卦傳》。孔穎達《周易正義》云:“《說卦》者陳說八卦之德業(yè)變化及法象所為也。”“孔子于此更備說重卦之由及八卦所為之象,故謂之《說卦》焉。”(《周易正義》卷八)此篇重在闡釋八卦的方位、象征意義,以及由八卦演變?yōu)榱呢缘囊罁?jù)。
《序卦》,也稱《序卦傳》。孔穎達《周易正義》云:“文王既由六十四卦分為上下二篇,其先后之次,其理不見,故孔子就上下二經(jīng),各序其相次之義,故謂之《序卦》焉。”(《周易正義》卷九)此篇闡釋各卦先后次第的內(nèi)在聯(lián)系。
《雜卦》,也稱《雜卦傳》。孔穎達《周易正義》云:“上《序卦》依文王上下而次序之,此《雜卦》孔子更以意錯雜而對,辨其次第,不與《序卦》同。”(《周易正義》卷九)此篇重在闡釋各卦意義的類比關系。
“十翼”通過對《周易》之“經(jīng)”的解讀,賦予《周易》以更廣泛的哲理,也使這神壇前用于卜筮的秘籍升華為“經(jīng)”。
注釋
① 《周禮注疏》卷二四,中華書局影印十三經(jīng)注疏本。② 《周易正義》卷首,中華書局影印十三經(jīng)注疏本。① 參見金景芳、呂紹綱《周易全解》第485頁,吉林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呂紹綱《周易辭典》,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① 孔穎達《周易正義》卷一引褚氏、莊氏說,中華書局影印十三經(jīng)注疏本。② 案,《周易》中還有一個每每導致誤讀的問題。《系辭》云:“系辭焉以斷其吉兇。”又云:“系辭焉以盡其言。”這里的“系辭”是一個詞組,即系屬之辭、連綴之辭,指卦與爻下的卦辭和爻辭,不應與“十翼”中的《系辭》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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