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以北雜劇占戲曲中之主導地位,惟除北雜劇以外,尚有流行于浙江一帶的南戲。南戲是一種地方戲,產生在浙江的永嘉(即溫州),初起時名“溫州雜劇”,或“永嘉雜劇”。南戲起源的時間在南宋光宗朝(1190—1194),換言之即始于十二世紀之末年是也。與北方所產生在金元之際的北雜劇,約同時,或更早。北雜劇的興盛在第十三世紀,其起源亦當在十二世紀末年也。
明中葉嘉靖年間,徐渭(文長)的《南詞敘錄》說:
南戲始于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趙貞女》、《王魁》二種實首之。故劉后村有“死后是非誰管得,滿村聽唱蔡中郎”之句,或云:“宣和間已濫觴,其盛行則自南渡,號曰‘永嘉雜劇’,又曰‘鶻伶聲嗽’”。其曲,則宋人詞而益以里巷歌謠,不葉宮調,故士夫罕有留意者。元初,北方雜劇流入南徼,一時靡然向風,宋詞遂絕,而南戲亦衰。順帝朝,忽又親南而疏北,作者猬興,語多鄙下,不若北之有名人題詠也。
徐渭,山陰人。他據古老傳聞,得其梗概。可知南戲興起的地點,是永嘉。最早的劇本是《趙貞女蔡二郎》及《王魁負桂英》二種。時間則始于宋光宗朝,或曰宣和間已濫觴。至于劉后村詩,實為陸游詩之誤。陸游此詩作于宋寧宗時,而所謂負鼓盲翁之作場則不是演戲,不是唱南戲戲文,乃是說唱文學,但與南戲中之《趙貞女蔡二郎》當為同一故事耳。
當南戲在永嘉附近興起時,北雜劇已起于金統治地區。北劇與南戲同時興起,同樣起于民間,對于宋代的教坊官本雜劇在宮廷演出者,起革命作用。它們把劇本增長:北劇由宋金雜劇之一折或前后三段,增長至四折一楔子。南戲則不限出數,可長可短。短則四五出,長至二三十出。都比宋雜劇、金院本為長。蓋宋雜劇、金院本采取一節故事來表演,仍以歌曲、歌舞為主。至元雜劇、宋元南戲,則敷演全本傳奇故事,不能不長了。又,歌曲方面,北雜劇不因襲宋詞曲詞,都采取金元時代的北方俗曲,部分的吸收北宋時代唱賺中諸宮調的曲。南戲則部分的吸收宋詞、諸宮調、唱賺中曲,大量吸收和創制南方俗曲,給典雅名。貌似宋詞曲調名,實為新曲。南戲中所用曲調,通名南曲(其中亦有偶與北曲同名稱者,惟句法不同)。如南戲《張協狀元》中所用曲調,有〔縷縷金〕、〔思園春〕、〔菊花新〕、〔鎖南枝〕、〔風入松〕、〔孝順歌〕、〔麻婆子〕等,皆為南曲。從南戲發展為傳奇,已在明中葉以后,南北曲可以合用。早期的傳奇,都用南曲。此后傳奇亦有夾以北曲數出的,如明代湯顯祖所作傳奇。
溫州為沿海城市,有繁榮的市民經濟。南戲當是農村中勞動人民與城市的伎藝人所合作創造而發展起來的一個劇種。南戲初起,粗野簡陋而又自由活潑。南戲與北雜劇在體制上的不同:
1.劇本長短不拘,原不分出,并無四折一楔子的嚴格體例。每出亦不拘短長,以各人都下場為一出。通常一本戲前有引子(序幕),有一引戲人概說劇本內容,稱為“家門”。此為引戲人所演的一幕,與北雜劇的楔子性質不同。此幕過后,方為正本戲。北雜劇主角上場,是先有一段說白,然后唱曲。南戲主角上場,通常是先曲后白。正本戲短則三四出,長至二三十出。其后發展至傳奇,可到四五十出。
2.南戲所用曲子部分保留宋代詞曲的牌子,多數是南方本地的俗曲,均可稱為南曲。與北雜劇均用北曲者不同。后來南戲發展,也夾入少量的北曲。
3.南戲每出不限一個宮調。在南戲初期,根本上曲不系宮調。宋元時期如此。直至明代傳奇,方把南曲分系宮調。也講究音律起來。一出中也不限于一韻到底,隨時可換韻。
4.南戲腳色有生、旦、凈、丑、末、外、貼等。與北雜劇相比,生=末(正末),末=沖末,丑=凈,貼=貼旦、小旦、旦兒,旦=旦,外=外、孛老,老旦=卜兒。
5.所有角色,生旦凈丑,均可唱,非一人主唱。
6.北劇伴奏主導樂器是弦樂,南戲及傳奇用簫笛為主導樂器,三弦月琴等為輔。
南戲起于溫州,但在南宋末年已流行在杭州。劉一清《錢塘遺事》云:“賈似道少時,佻達尤甚。自入相后,猶微服間行,或飲于伎家。至戊辰、己巳間,《王煥》戲文,盛行于都下,始自太學有黃可道者為之。”戊辰、己巳是1268—1269,宋度宗咸淳四、五年,此時已有《王煥》戲文在臨安演唱。南戲劇本亦為書會中人所編,知名者有九山書會,專編永嘉雜劇的戲本。宋元舊編南戲,見于《南詞敘錄》者有六十五本。其中《閔子騫單衣記》題高則誠作,另《蔡伯喈琵琶記》雖未題名,亦知為高作。其余六十三種皆未題作者,為無名氏作。可知在高則誠以前,少有知名之士夫為南戲編劇本也。此即徐渭所謂“士夫罕有留意者,不若北劇之有名人題詠(即撰作)也。”
在元代,南戲為北雜劇所掩,其不能盛行之原因在于:元蒙統治時期,在政治上及文化上繼承金朝,以北中國為中心,南方文藝被忽視。北雜劇占統治勢力,南戲只是一種野生野長的地方戲。在語言方面,南戲中的語言存留不少浙江方言,與文言夾雜,比之北劇之用北方普通話,不易普遍流行。其又一原因,則為缺乏有高度文學修養的人撰作劇本,劇本的文學價值低。
到元末時,南戲繁盛起來。在明朝,南戲盛行,處于主導劇壇的地位,而北劇漸趨衰落。南戲的劇本,被稱為傳奇。一般的比北雜劇為長,為長本戲。早期傳奇,都用南曲,明中葉后也吸收北曲在內,并同時講究曲律、宮調,南曲也分別宮調了。今天的昆曲接近于南戲。
南戲的題材多有與北雜劇相同的,如《鶯鶯西廂記》、《拜月亭》、《趙氏孤兒》、《殺狗勸夫》、《呂蒙正破窯記》之類。南戲的題材主要以愛情、婚姻、夫婦悲歡離合故事為多,即煙粉、傳奇故事占上風,如《蔡伯喈琵琶記》、《王魁負桂英》、《王十朋荊釵記》、《蔣世隆拜月亭》、《樂昌公主破鏡重圓》、《蘇小卿月夜販茶船》、《董秀英花月東墻記》、《百花亭》等等為典型故事。亦有些歷史劇如《秦檜東窗事犯》、《蘇武牧羊記》、《趙氏孤兒》等,此在南宋及元代皆有特殊意義。亦有些孝子故事劇、神仙劇,但均屬少數。
總之,南戲題材與北劇相同,惟偏于情愛婚姻家庭、悲歡離合,不如北劇之廣泛。也有現實意義,表揚情愛之堅貞信義,鞭撻負心負義者。周密《癸辛雜識》載,溫州樂清縣僧祖杰不法,虐害良民,行賄于官。民間乃撰為戲文以廣其事,眾言難掩,斃之于獄。此尤有現實意義。(周貽白《中國戲劇史》178頁)
今存南戲完整的有三種,時代在宋元之間,而保存在《永樂大典》中(《永樂大典》為明初類書,收戲文三十余種,今僅存三種):
1.《小孫屠》(古杭書會編撰),約十余出,其中夾有北曲,為南北曲合套。而南北曲合用出于元中葉后。《錄鬼簿》著錄蕭德祥名下有《小孫屠》,又云“又有南曲戲文”,疑即此。
這是奸情公案戲,劇寫開封孫必達、必貴兄弟。必達妾李瓊梅本妓女,有情夫。為婢所識破,乃殺婢,披上瓊梅衣而遁。必達報官,反被捕入獄。其弟至獄送飯,亦被陷入獄,且賄置于死地。得東岳神救活之,后得包龍圖審清其事。
2.《宦門子弟錯立身》(古杭才人新編),僅三十余曲,約可分五六出。其中有“課牙比不得杜善甫”語,杜仁杰,字善夫(善甫),元曲家。此劇亦當為元人作。元李直夫及趙文殷有同名之雜劇。
劇敘河南府同知之子,女真人完顏壽馬(延壽馬)與散樂歌妓王金榜戀愛,不為家庭所容,被其父逐出。他背叛自己的階級,隨金榜演戲,做了行院人家女婿,倒很快樂。后其父巡回地方觀政,公事余暇,要聽院本為樂,召來的藝人即是他的兒子與王金榜,父親大為感動,承認他們的婚姻。
3.《張協狀元》(九山書會所編),約可分三十余出,此劇最長。
張協西川人,應科舉,上汴京,過五雞山,雪中遇盜,錢物被掠,負傷而投一古廟,得廟邊一貧女看護奉養。經近鄰李大公做媒,二人遂為夫婦。張協上京赴考,得中狀元,樞密使王德用欲招贅之,張未允,王女郁郁而死。貧女至京尋夫,張協不認,令門子打出。此后張協任梓州僉判,再過五雞山,遇貧女,嫌其微賤,絕情用劍斫之。貧女受傷,為李大公夫婦所救,歸古廟休養。而王德用任梓州通判,攜眷赴任,途中借宿此廟。見貧女憐之,收為義女,至梓州,稱為己女,以嫁張協。新人原為舊人,貧女數說張協一頓,以“棒打薄情郎”式結束。
此劇冗蔓,思想性亦不突出,惟情節離奇耳。
以上三種均無名氏作,原不分出。宋元時代,南戲約在百種以上,可惜今只存下三種。之所以如此,原因是:一般藏書家的輕視;古籍的毀滅(如《永樂大典》被毀);文學價值不高,戲曲藝術還不夠完美;偏于一地,未普遍流行。到元末,北劇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南戲開始盛行。明代傳奇吸收了北劇的優點改進了南戲,成為全國通行的戲劇,進入了全盛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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