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典故·仙韶
【出典】 《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十二》:“文宗好雅樂,詔太常卿馮定采開元雅樂制《云韶法曲》及《霓裳羽衣舞曲》。《云韶樂》……遇內宴乃奏。……自是臣下功高者,輒賜之。樂成,改法曲為仙韶曲。”
【釋義】 唐文宗朝,詔太常卿采開元雅樂制《云韶法曲》,樂成,改法曲為仙韶曲。
【例句】 ①一弦彈盡仙韶樂,曾破千金學。(晏幾道《虞美人》[一弦彈盡仙韶樂]249)這里用以泛指高雅的樂曲。②一部仙韶,九重鸞仗,年年同醉。(曾覿《醉蓬萊·侍宴德壽宮應制賦假山》1312)這里用以泛指宮廷樂曲,描述宮廷宴飲。③一部仙韶,九重鸞仗,天上長春。(曾覿《柳梢青·侍宴禁中和張知閣應制作》1314)這里用以泛指宮廷樂曲,描述宮廷宴飲。④遙知宣勸處,東閣華燈,別賜仙韶接元夜。(辛棄疾《洞仙歌·為葉丞相作》1876)這里用以描述皇帝賜樂,表示葉相受到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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