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上隨便走走,北平話叫做“蹓跶”。蹓跶和散步不同;散步常常是揀人少的地方走去,蹓跶卻常常是揀人多的地方走去。蹓跶又和鄉下人逛街不同;鄉下人逛街是一只耳朵當先,一只耳朵殿后,兩只眼睛帶著千般神秘,下死勁地盯著商店的玻璃櫥;城里人蹓跶只是悠游自得地信步而行,乘興而往,興盡則返。蹓跶雖然用腳,實際上為的是眼睛的享受。江浙人叫做“看野眼”,一個“野”字就夠表示眼睛的自由,和意念上毫無粘著的樣子。
蹓跶的第一個目的是看人。非但看熟人,而且看陌生的人;非但看異性,而且看同性。有一位太太對我說:“休說你們男子在街上喜歡看那些太太小姐們,我們女子比你們更甚!”真的,世上沒有一樣東西,比一件心愛的服裝,一雙時款的皮鞋,或一頭新興的發鬢,更能在街上引起一個女子的注意了。甚至曼妙的身段,如塑的圓腓,也不是沒有一樣現代女郎欣賞的對象。中國舊小說里,以評頭品足為市井無賴的邪僻行為,其實在阿波羅和藐子所啟示的純潔美感之下,頭不妨評,足不妨品,只要品評出于不語之語,或交換于知己朋友之間,我們看不出什么越軌的地方來,小的時候聽見某先生發一個妙論,他說太陽該是陰性,因為她射出強烈的光來,令人不敢平視;月亮該是陽性,因為他任人注視,毫無掩飾。現在想起來,月亮仍該是陰性,因為美人正該如晴天明月,萬目同瞻;不該像空谷幽蘭,孤芳自賞。
蹓跶的第二個目的是看物。任憑你怎樣富有,終有買不盡的東西。對著自己所喜歡的東西瞻仰一番。也就可飽眼福。古人說:“過屠門而大嚼,雖不得肉,聊且快意;”現在我們說:“入商場而凝視,雖不得貨,聊且過癮。”關于這個,似乎是先生們的癮淺,太太小姐們的癮深。北平東安市場里,常有大家閨秀的足跡。然而非但寶貴的東西不必多買,連便宜的東西也不必常買;有些東西只值得玩賞一會兒,如果整車的搬回家去,倒反膩了。話雖如此說,你得留神多帶幾個錢,提防一個“突擊”。我們不能說每一次蹓跶都只是蹓跶而已;偶然某一件衣料給你太太付一股靈感,或者某一件古玩給你本人送一個秋波,你就不能不讓你衣袋里的鈔票搬家,并且在你的家庭帳簿上,登記一筆意外的帳目。
就我個人而論,蹓跶還有第三個目的,就是認路。我有一種很奇怪的脾氣,每到一個城市,恨不得在三天內就把全市的街道都走遍,而且把街名及地點都記住了。不幸得很,我的記性太壞了,走過了三遍的街道也未必記得住。但是我喜歡閑逛,就借這閑逛的時間來認路。我喜歡從一條熟的道路出去蹓跶,然后從一條生的道路兜個圈子回家。因此我常常走錯了路。然而我覺得走錯了不要緊;每走錯了一處,就多認識一個地方。我在某一個城市住了三個月之后,對于那城市的街道相當熟悉;住了三年之后,幾乎夠得上充當一個向導員。巴黎的五載居留,居然能使巴黎人承認我是一個“巴黎通”。天哪!他們哪里知道這是我五年努力蹓跶(按理,“努力”“蹓跶”這兩個詞兒是不該發生關系的)的結果。
蹓跶是一件樂事;最好是有另一件樂事和它相連,令人樂上加樂,更為完滿,這另一件樂事就是坐咖啡館或茶樓。經過了一二個鐘頭的“無事忙”之后,應該有三五十分鐘的小憩。在外國,街上蹓跶了一會兒,走進了一家咖啡館,坐在Terrasse上,喝一杯咖啡,吃兩個“新月”面包,聽一曲爵士音樂,其樂勝于羽化而登仙。Terrasse是咖啡館前面的臨街雅座,我們小憩的時候仍舊可以“看野眼”,一舉兩得。中國許多地方沒有這種咖啡館,不過坐坐小茶館也未嘗不“開心”。這樣消遣了一兩個小時之后,包管你晚上睡得心安夢穩。
蹓跶自然是有閑階級的玩意兒,然而像我們這些“無閑的人”,有時候也不妨忙里偷閑蹓跶蹓跶。因為我們不能讓我們的精神終日緊張得像一面鼓!
(1943年6月6日《生活導報》第28期)
賞析這是一篇以日常生活為內容的隨筆。“世事洞明皆學問”,我們可以套用一句:處處留心有文章。生活中重大事件固可成文,而細枝末節,只要我們留心觀察、思考,綜合分析,同樣可以做出精彩的文章。《蹓跶》便是這樣的文章。
全文以蹓跶的幾種不同目的做為線索,串起不同人物的不同的追求、志趣,構成了色彩繽紛的世象,使我們看到了人生與社會。
文章先從“蹓跶”這一概念內涵的界定開始,否則“名不正則言不順”。在界定蹓跶與散步、逛街的區別之后,作者又引用了江浙人的“看野眼”來說明蹓跶的含義。這一引用可說是既生動,又貼切。因為“野”字表示了“眼睛的自由”,是和意念無關的。
敘述蹓跶的第一目的時,作者一反傳統的虛假封建道德,率直地提出人們蹓跶的目的是為了看人。“非但看熟人,而且看陌生的人;非但看異性,而且看同性”。這不啻是對傳統的審美觀念的挑戰,并進一步提出可以“頭不妨評,足不妨品”,也不越軌。美人該如晴天明月,萬目同瞻。這是一種大膽的生活美學見解。
蹓跶的第二個目的是看物,作者將古訓“過屠門而大嚼,雖不得肉,聊且快意”,衍義翻為“入商場而凝視,雖不得貨,聊且過癮”,恰好說明了看物的目的。看物的意外收獲,也寫得繪聲繪色,情趣盎然。
以親身經歷與實踐敘述蹓跶的第三個目的——認路。文章敘述了作者奇怪的脾氣:每到一個城市,喜歡蹓跶,借此認路,記街名地名。信筆寫來,生動而風趣。又結合自身體驗說明,最好有另一件樂事與之相伴,即坐咖啡館或茶樓。喝咖啡,吃面包,昕爵士音樂,同時仍可看野眼。
結尾一段,語中有刺,仍提出社會上閑忙不均的問題。提出“無閑的人”也應有勞有逸,張弛結合,道出文章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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