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書阮亭①,嘗述高公念東②三事:
一,公少宰③家居時,夏月獨行郊外,于堤邊柳陰中乘涼,一人載瓦器抵堤下,屢擁不得上,招公挽其車,公欣然從之。適縣尉張益至,驚曰:“此高公,何乃爾④?”公笑而去。
一,達官遣役來候公,公方與群兒浴河內,役亦就浴,呼公為洗背,問“高侍郎家何在?”一兒笑指公曰:“此即是。”役于水中跪謝,公亦水中答之。
一,公賦詩,兀坐齋中⑤。一無賴子與公族人相角,走訴公,且以頭撞公,家人奔赴,勸之去。公徐問曰:“此為誰,所言何事?”蓋公酣吟,毫不掛念,其胸次為何等物邪⑥!
(《夜雨秋燈錄》)
注釋①王尚書阮亭——即王士禎,號阮亭,官至刑部尚書。②高公念東——即高珩,字念東,官至刑部侍郎。③公少宰——吏部侍郎的別稱。④何乃爾——你怎么能這樣呢?⑤兀坐——端正坐著,凝神構思的樣子。⑥“其胸”句——他的胸懷多么寬廣呵。
賞析這是篇以事寫人的小品,文雖不長而筆墨集中、精煉,寫事簡潔,寫人傳神,出色地展現了高念東其人的精神風貌。
本文一共講了三件事:招公挽車、呼公洗背、不計莽撞,都表現了高念東的一個共同的思想特點:平等待人。然而寫這三件事,筆法卻各有不同。
第一件事,發生在高公“夏月獨行郊外”之時,一個車夫運瓦器,從堤下往上推,“屢擁不得上”,就招呼高公幫他牽拉。這說明高公外出沒有前呼后擁的人役跟隨,他又是衣著樸素,沒有蟒袍玉帶的滿身富貴氣。正因為如此,車夫才把他當作普通百姓,請他來幫一把。文中沒有明言,但讀者都能領悟。面對此事,作者以對比之法寫了兩個人的態度:高公是“欣然從之”,事后是“笑而去”;而縣尉張益則“驚曰:‘此高公,何乃爾?’”在對比中顯現了不同的思想境界,一個驚訝不已,訓斥百姓;一個既不對車夫明言,也不對縣尉解釋,只“笑而去”,是笑車夫?笑縣尉?還是笑自己?的確是頗有意味的。
第二件事更顯得奇,作者是用喜劇的筆調來寫的。高公“與群兒浴河內”,此事已不一般,尋常的達官貴人們絕不會到河內洗浴,更不會與群兒浴。而剛剛派來“候公”的役夫偏偏“亦就浴”,要是洗完就去,倒也無事,不想他竟招呼身邊的高公給他搓搓背。這個役夫怎么也想不到高公能在河內與群兒浴,如果他不問“高侍郎家何在?”此事還未必那么滑稽,可恰恰在此時他發問了,妙在高公并未言,一兒笑指公曰:“此即是。”頓時使他驚恐之極,本來是派來“候公”的,現在顛而倒之,卻呼公來服侍他,于是出現了這樣可笑的畫面:“役于水中跪謝,公亦水中答之。”主仆赤身裸體,在河水中一個跪拜,一個應答,在那個時代真是成何體統。故事也就在這不成體統中,在這種種誤會、巧合之中,產生了強烈的喜劇效果。
第三件事的產生不是由于誤會,而是他大有意為之。沖突的雙方是無賴子和高念東,作者以一動一靜、一急一徐的對比、襯托筆法寫二人。“無賴子與公族人相角”,風風火火地奔跑來向高公告狀、評理,并遷怒于高公,一副拼命的樣子,“以頭撞公”。作者極寫無賴子之“賴”,更襯出高公之“雅”。高公本來“兀坐齋中”“賦詩”,一般說在這種情況下,打擾其思緒就夠令人煩惱了,加之這樣粗暴之舉,即便是常人也早該震怒了。然而公徐問:“此為誰,所言何事?”不僅不追究、問罪,而且內心波平如鏡,“毫不掛念”,高公之“雅量”自然得以顯現。“其胸次為何等物邪!”這一句發自肺腑的贊許,既是對此事也是全篇對高公的總結性評語。全文至此而止,顯得氣韻生動,神完氣足。
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長幼、上下、主仆都有極嚴格的界線、順序,是不能越雷池一步的。官與民是對立的,官對民有生殺予奪之權,所以有“滅門的知縣”之說。官之稱謂有“××牧”,牧者,牛羊之司也,可見這些蟻民百姓的地位了。然而,身居高位的高公卻能不以為然,招挽車即挽車,呼洗背則洗背,又頗有度量和包容心,誠為難能可貴,它閃爍著樸素的民主思想之光輝。即便在今天也依然有其價值,那些崇拜“官本位”者,恐怕也未必能有高公之所為呢!其實,人都是平等的,百姓請高公幫助,不正是把他視為一個自然的普通的和群體沒有差別的不帶“包裝”的“人”嗎?這才是本色的人,有價值的人。高公地下有靈,應感不勝榮幸之至才是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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