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鵠比翼游,群飛戲太清。常恐夭網羅,憂禍一旦并。豈若集五湖,順流唼浮萍。逍遙放志意,何為怵惕驚?
轉蓬去其根,流飄從風移。芒芒四海涂,悠悠焉可彌?愿為浮萍草,托身寄清池。且以樂今日,其后非所知。
魏晉之際,是一個玄學日漸興盛的時期,同時也是詩歌明顯地轉向哲理化的時期。何晏作為玄學的創始人之一,他的僅存的兩首《言志》詩,也標志著魏晉詩歌哲理化的開端。其后,阮籍作為一個重要的玄學家,他的《詠懷》詩把詩歌的哲理化推上了高峰。但是,他們的純粹的哲學論述,同他們在詩歌中對人生處境所作的哲理性描摹,雖存在共同的出發點,卻又表現出明顯的差異,這是一種值得注意的現象。
何晏與曹魏政權有特殊關系:其母再嫁曹操,何晏遂隨母入宮,受到寵愛,又娶公主為妻。齊王芳正始年間,曹魏宗室、大將軍曹爽與太尉司馬懿共同輔政,各蓄勢力,暗中爭權。何晏因其與曹氏的特殊關系,自然地依附曹爽,被任為尚書,一時權勢煊赫。但在他內心中,卻深藏著危機感。這二首詩運用比興手法,抒發憂生之嗟,既是他的心理狀態的反映,又是由此出發,對人生處境、人的命運這些根本性的問題,作哲理性的概括。
第一首談怎樣才能“逍遙”即獲得自由的問題,這自然令人想起《莊子》的《逍遙游》?!跺羞b游》的開頭是一個寓言:海中的大魚“鯤”化為大鳥“鵬”,將從北海遷徙到南海。它拍擊水面,激起三千里高的大浪,而后乘御飆風,直上九萬里高空,向遙遠的南方飛去。而蜩(蟬)與鸴鳩(一種小雀)嘲笑說:我們鼓翅奮飛,碰到榆樹、枋樹就停息下來;即使飛不到,也就是掉在地上罷了,干嘛要飛到那么高那么遠呢?按《莊子》的本意,大鵬是“逍遙”即絕對自由境界的象征,蜩與鸴鳩,則象征著被狹小的環境所拘囿、滿足于卑瑣生活的境界。
那么,何晏是怎樣看待所謂“逍遙”的問題呢?詩中的鴻鵠即黃鵠(參《說文解字》鳥部及段玉裁注),是一種大鳥,古人認為它能一舉千里?!冻o》云:“黃鵠之一舉兮,知山川之紆曲;再舉兮,睹天地之圓方。”可見其飛翔之高遠。這個形象同《逍遙游》中的大鵬顯然是相似的。但何晏的思路卻同莊子不一樣。他認為,鴻鵠并非不會遇到危險,也并非沒有憂患之心。相反,正因為飛得高,更容易遭遇羅網,因此失去自由,乃至夭折而死。所以,與其高飛遠游而驚懼不安,倒不如同其它凡庸的水鳥一樣,游息于五湖(泛指大湖泊),隨波逐流,啄食萍草,反可以逍遙自在。這就是說,雖有鴻鵠或大鵬之志,卻只能選擇蜩與鸴鳩之類的生活。這同《逍遙游》的本意恰好相反。稍晚于何晏的郭象注《莊子》,對上述寓言作出如下的解釋:物類有大小之分,各任其性,各當其分,便是逍遙,故大鵬之高飛遠舉,同小蟲小雀之拘于一隅,并無高下優劣之分。這一歪曲原意的解說,恐怕就是從何晏那里演化出來的。只不過他把何晏的那一層憂患感也給抹殺了,以便為身在官場的士人作理論上的辯護。
第二首以蓬草與浮萍為喻。先說蓬草離根,便身不由己,隨風飄轉。四海茫茫,道途遙遠,蓬草的飄移也永無終極之時(彌,遍、極)。這是感嘆人生于塵寰之中,毫無把握自己命運的能力,被外在的力量所支配,所牽制推移,永無休止。然后說但愿如浮萍一般,在小小的清池中獲得安寧??杉词沟玫桨矊?,也只是暫時的,姑且及時行樂吧,往后的命運,誰又能預料?這里流露出來的憂患感、危機感,比前一首更為強烈。
對這兩首詩,如從表層上說,也可理解為詩人對險惡的權力斗爭的憂慮,以及對可能發生的危機的某種預感。甚至,我們可以指責何晏:既然意識到危險的存在,又為何貪慕榮華,不能及早抽身,以至最終招致夷滅三族的慘禍?但僅僅這樣來看,很容易疏忽了更深一層的問題。
通常,人們卷入政治斗爭的漩渦,很容易為自己找到精神上的支撐,即相信自己的行為具有道義上的合理性。表面上的“正義”是很容易得到的,而站在這個立場上,即使面臨危險,也不會有過多的憂慮,特別是《言志》二首中那一種無所依附的悲哀。
然而,從玄學的思考來看,就無法拿社會的道義觀作為人生價值的保證。何晏有一個著名的哲學命題,是“以無為本”,它包含了這樣的意味:一切紛繁的現象,包括功名事業、德行修養,都只是短暫的、可變的東西,因而不具有真實的價值。只有擺脫各種現象關系的束縛,歸復到“無”這個精神本體,才能夠實現生命的最高意義。換句話說,“以無為本”就是強調人的無限可能性,要求打破社會規范對人的約制和限定。何晏當然無法以被他否定的價值作為自我安慰。
但是,當人們把自由也就是內在可能性的實現作為人生的最高目標看待時,必然面對這樣一個事實:在現實關系中,自由是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后世的人很容易指責何晏,說他本應該早早退出權力斗爭的漩渦。然而,以他的身份,以他的社會關系,這一種退出是可能的嗎?或者,即使他愿意退出,就能夠避免危險嗎?盡管人的內在可能性是無限的,然而現實關系對人的約制卻又是強有力的。何晏的二首詩,實際是把他的實際境遇,引伸到一個哲學問題:自由的不可能性。我們可以看到阮籍的詩中也常有類似的表述:“寧與燕雀翔,不隨黃鵠飛;黃鵠游四海,中路將安歸?”
如果說,要求從傳統的社會規范中解脫,追求個人自由,是魏晉時代具有深刻意義的新思潮,認識到自由的不可能性(即自由意志永遠受到現實關系的限制)同樣是一種深刻的思想??雌饋?,這兩個命題似乎相互牴牾,其實卻是一個問題的兩面。只是,在何晏、阮籍等人的筆下,前者多作為抽象的哲學問題來論述,后者則多和具體的生活感受聯系在一起,在詩歌中用藝術形象來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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