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后相隨,恒也。
[十一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四十章] 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
〔鑒賞〕 老子的辯證思想一直為人們津津樂道,影響甚大。無論是對“道”的形上之思,還是對具體事物的形下思辨,老子整個哲學思想到處充滿了濃郁的辯證法氣息。但是,我們以往更多地強調老子辯證思想的理論價值,而忽略了其實踐意義。在老子那里,辯證法不僅僅是抽象的思維方式或方法論,還蘊涵著深刻的人生智慧,浸染著老子對社會、對人生深刻而透徹的洞見,飽含著深厚的現實情懷,體現出高貴的實踐品格。在中國歷史上,老子辯證法的影響不僅局限于哲學思維方式層面,而是滲透到現實生活方方面面,熏染著中國人的生活情態和國民品格,自古至今,上至帝王將相,下至平民百姓,或以通達觀世,或以智巧馭事,老子的辯證之思以其獨特的理論魅力和實踐品格指導和啟示著人們。
在老子看來,整個世界的萬事萬物無不是處于相反相成關系之中的,這種相對關系是普遍的、具體的和永恒的,而且事物的存在及其發展方向都依托于事物之間這種相反相對的關系,并在事物之間相反相對的關系中成就自己。《老子》一書雖然只有五千余言,但是,相反相對的概念、范疇卻俯拾皆是。老子也正是通過對這些相反相對概念的思辨完成了他整個哲學體系的構建。有學者曾統計出現在《老子》一書中的相反相成的概念術語多達八十多對,主要有美惡、有無、巧拙、動靜、盈沖、曲全、枉直、洼盈、少多、敝新、雌雄、白辱、輕重、靜躁、歙張、弱強、廢興、取與、貴賤、明昧、進退、成缺、辯訥、寒熱、禍福、損益、正奇、柔剛、虛實、開闔、清濁、存亡、親疏、主客、終始、治亂、成敗、有為無為、有事無事、有道無道等。在《老子》一書中,這些相反相對的概念都是成雙成對出現的。在老子看來,這些概念不僅僅是相互對立,彼此不兼容的,它們之間還存在著某種共存的關系,而且這種相反者共存的關系是普遍而永恒的。這些概念既有對形而上的“道”的概述,又涵蓋了具體領域的方方面面,涉及天文、地理、數學、物理、生物等自然領域和經濟、政治、軍事、思想意識、道德修養、人際關系等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其涉及面之廣,觀察之細微,論證之精辟,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是絕無僅有的。以往我們經常是將這些相反相對的概念放在概念體系或邏輯體系中來理解,但是,這種解讀并不足以體現老子辯證法的實踐品格。老子并不僅僅是在概念層面上羅列了這些概念術語,而是從具體生活世界里提煉出這些具體的相反相對概念,并且在具體的生活世界層面上展開對這些相反相對概念的思辨。在老子看來,這些概念并不是單純的名詞或名稱,而是表征現實生活世界的;這些概念之間的關系也不僅僅是抽象的概念關系,而是現實生活世界的具體而抽象的表達。因此,老子認為世界是相反相對的,也不僅僅是枯燥的公式表達,而是有著深刻的現實內涵的。在老子看來,事物之間的這種相反相對關系,既是抽象的,也是具體的。說它是抽象的,是指這種相反相對關系有著在概念層面上相反相對的特性;說它是具體的,是指這種相反相對關系也有著在現實層面上復雜而多樣的特性。總的說來,我們在理解老子體系中的相反相對概念時,除了關照它們在邏輯上的意義之外,也需要格外注意它們在具體生活世界中的意蘊。在《老子》一書中,老子也都是在具體的語境和生活境域中使用這些概念,并通過這些概念來表達他的哲學之思的。
在“相反者相成”這一命題中,老子不僅揭示了現實生活世界中的那些具有深刻現實內涵的相反相對關系,提煉出了一系列具有現實意蘊的相反相對概念,還揭示了這些相反相對概念之間也是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這種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關系也是具體而抽象的。說它是具體的,是因為這些概念之間的相互依存、相互轉化關系是以現實的生活世界為依據基礎的;說它是抽象的,是因為這些概念之間的相互依存、相互轉化關系也不是完全停留在具體的、直觀層面的討論,而是進入了哲學思辨層面,在抽象的理論層面上探索著辯證法的原理與原則,深刻地揭示出事物之間的對立轉化律。
在老子看來,在現實生活世界中,事物之間相反相對關系并不是僵死的,而是無時無刻不處于相互轉化、相互變動之中的。如“有無相生”(《二章》),這里的“生”字不僅僅表示“有”、“無”之間的相互對立、相互依存關系,也表示兩者是相互轉化的。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在這里也敏銳地察覺到事物存在及其轉化的條件性。如《五十八章》說:“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復為奇,善復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禍”、“福”是我們生活中經常被討論的一對相反相對概念。從概念上來看,它們之間的界限是十分清晰明白的;但是,從現實的生活世界來看,它們之間的界限又不那么清晰明白了。老子說,在現實生活世界中,災禍出現的時候,總是有幸福的種子倚傍其附近;幸福來臨的時候,也總是有災禍的根苗藏伏其中。“禍”與“福”兩者既相互排斥、彼此對立,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它們之間并不是那么涇渭分明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交融在一起的。老子在揭示出“禍”、“福”相互依存的關系之后說道:“誰又能知道它們(“禍”、“福”)的極致呢?它們之間其實也是沒有一定的準則的。”這里的“極”就是指“禍”、“福”存在的條件性。在老子看來,事物間相反相對的關系不是僵死的、凝固的,而是可以變動的,如果事物的發展超出了其條件性所許可的范圍的話,那么事物就會發生質變,從而轉化為另一方。老子說,正常的隨時可以轉變為反常,善良的隨時可以轉變為妖孽。禍、福也是如此,當禍事超出了其規定的樊籬,那么,禍事也可能會轉化為福事;同樣地,當福事超出其存在的限度,那么,福事也可能會轉化為禍事。總之,在現實的生活世界里,沒有絕對的或純粹的福事、禍事,它們總是交融在一起的,并且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相反相對概念之間的這種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關系也是具有普遍的、永恒的特性,但是,世人總是拘囿于相反相對概念之間的相互排斥、相互對立這一面,而忽視了它們之間更為深刻的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關系。老子不無感慨地說:“人們對于這個道理,迷惑不明實在太久了啊!”(“人之迷,其日固久”)
在前面,老子揭示了事物之間既相互排斥、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矛盾關系,事物與事物之間或事物對立面之間的關系不是僵死的、凝固的,而是可以變動的。這種變動的方式并不是直接上升的,而是“反”、“復”的,誠如《五十八章》所言“正復為奇,善復為妖”。這也就是說,在老子看來,當事物發展超出其條件性(“極”)許可的范圍時,此事物就會改變原有的狀態,而向其反面轉化。當事物的發展突破其自己規定的樊籬時,正常的可能會轉變為反常,善良的可能會轉變為妖孽,事物會走向它的對立面。這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物極必反”。“物極必反”表明了事物的變化或轉化不是轉變為其他任何東西,而是轉變為自己的對立面。而之所以如此,正是由于事物之間的那種既相互排斥、彼此對立又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關系,這種關系也決定著事物向著自己的對立面轉化。可以講“物極必反”與“相反者相成”是相一致的。
然而,老子的辯證法并不僅僅是種思維方式,而且也是指導現實生活的實踐原則,這就是老子辯證法乃至其整個哲學的實踐品格。揭示出事物之間“相反相成”、“物極必反”等辯證法原理并不是老子的全部目的所在。他的目的在于:通過對具體事物之間相反相成關系的揭示,提出貴柔、守雌的“弱用之術”,作為指導人們行為的原則和處理問題的方法。世界上的萬事萬物無不是處在相反相成的關系之中,事物的變化發展總是兩端或兩極之間作相反方向運動或作“返回自身”的運動。因此,如果我們想更好地完成某件事情,那么就不能僅僅拘守事物的一面,而也應該注意事物的對立面,并且還得注意事物相互轉化的“臨界點”。因此,事物的存在及其發展總是有其“度”的,當事物的發展超出了一定的度的話,那么,事物就會向其對立面轉化,因此,“弱用”除了強調從反面或柔弱一方入手外,還強調不要過“度”,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勝利的成果。以往我們認為老子強調“守柔”、“弱用”,是在玩權謀、玩權術,其實這是誤解。老子強調“守柔”、“弱用”其實是其辯證法發展的必然邏輯結果。事物到一定程度就會向其對立面轉化,而惟有“守弱”、“弱用”才能使人順利地行走在人生這“一通道”上,而不至于摔大跟頭,受大挫折。這是老子辯證法的智慧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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