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和熊掌不可得兼》原文與賞析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①,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②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十)
注釋
①得兼:兼得,兩樣都得到。②生:生命。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就舍去魚而取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惜的,道義也是我所珍惜的,如果兩者只能取其一,那么我就舍去生命而取道義。”
感悟
提倡舍生取義,也許有些殘酷,但這是社會所必需的一項道德要求。
《魚和熊掌不可得兼》原文與賞析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①,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②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十)
注釋
①得兼:兼得,兩樣都得到。②生:生命。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就舍去魚而取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惜的,道義也是我所珍惜的,如果兩者只能取其一,那么我就舍去生命而取道義。”
感悟
提倡舍生取義,也許有些殘酷,但這是社會所必需的一項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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