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治去治,以言去言》原文與賞析
三寸之管毋當,不可滿也。授官爵出利祿不以功,是無當也。國以功授官與爵,此謂以成智謀、以威勇戰,其國無敵。國以功授官與爵,則治者省、言有塞,此謂以治去治、以言去言。(《韓非子·飭令》)
【注釋】毋:通“無”。當:通“擋”,阻隔。無當:沒有底。
【譯文】三寸長的竹管如果沒有底,就不可能裝滿。授予官爵、頒發俸祿,如果不按照功勞來進行,就像竹管一樣也沒有底。國家按照功勞授予官職和爵位,這就叫做用官職爵位來集中智謀,用官職爵位來激勵勇敢作戰,這樣的國家必定天下無敵。國家按照功績授予官職和爵位,治理國家就省事了,空話也就被杜絕了,這就叫做用適當的政治措施消除不切實際的政治措施,用合法的言論消除空洞的言論。
【評說】國家的法制必須有一個恒定的標準,這樣對于民眾才能有約束力。如果對于不同的人適用不同的標準,必然會導致一些人鉆法律的漏洞,使得法制失去其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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