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為物也,以多信》原文與賞析
聽不參,則無以責下;言不督乎用,則邪說當上。言之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人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訥者言之疑,辯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資乎眾,籍信乎辯,而以類飾其私。(《韓非子·八經》)
【注釋】督:考察。當:通“擋”,蒙蔽。訥:言語遲鈍。食:通“蝕”。籍:同“藉”,借助。
【譯文】君主聽取言論不進行檢驗,就無法責求臣下;不考察言論是否有用,奸邪的論調就會蒙蔽君主。言論這種東西,說多了就會被人相信。不真實的事情,十個人說是真的,人們還會說“有點懷疑”;一百個人都說是真的,人們就會說“可能是真的吧”;一千個人說是真的,那就不可能再消除人們對它的相信了。另外,言語遲鈍的人說話讓人懷疑,能說會道的人說話讓人信以為真。奸臣危害君主時,往往要借助于人多,又依靠能言善辯取得信任,再用類似的事例來掩飾自己的陰謀。
【評說】言論被多次重復,加深了人們的印象和記憶,容易被人們接受。真實的事情如此,但是不真實的事情也會如此,即使未經證實也會很容易被人們信以為真,這是利用了人們的從眾心理,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就曾經鼓吹:謊言重復一千遍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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