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利害之道以示天下》原文與賞析
圣人之治國也,固有使人不得不愛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愛為我也。恃人之以愛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親,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則臣盡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則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設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韓非子·奸劫弒臣》)
【注釋】恃:依靠。干:侵犯。利害:指賞罰。利害之道:指賞罰制度。
【譯文】圣人治理國家,自身就有使人們不得不愛我的辦法,而不用依靠人們愛我才為我效力。依靠人們因為愛我才為我效力,是危險的,依靠自己的那種讓人們不得不為我效力的辦法,才是安全的。君臣之間并沒有骨肉親情,通過公正透明的途徑可以得到利益,那么臣下就會盡力侍奉君主;依靠公正透明的途徑不可以得到安樂,那么臣下就會圖謀不軌來侵犯君主。明智的君主懂得這個道理,所以設立了賞罰制度來把它公布于天下就行了。
【評說】追逐利益并不可恥,關鍵在于能否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則。法家認為,儒家的仁愛是建立在親情的基礎之上,因而易于造成公私不分。而親情關系既不牢靠,也沒有普遍性,反而是妨礙法律實施的罪魁禍首。法家自有一套普遍可適用的通行辦法,能夠變“我求人”為“人求我”,那就是制定一套明確公正的賞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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