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文學領域中的各種現象進行分析、探討、研究的論述文章體裁。文學評論的對象,從廣義上說,包括作家、作品、風格、流派、文學思潮、文學運動、文學理論等;從狹義上說,是指作家和作品,并以作品為主。
由于評論對象的豐富性、特殊性,決定了它的種類的多樣性。按評論對象的體裁,可分為小說評論、散文評論、詩歌評論、戲劇評論;按評論對象的內容和藝術技巧,可分為主題、題材、人物、語言、情節、結構、表現方法等專題評論;以作家為主體,可分為風格、流派、世界觀、創作道路等專題評論;按文學評論本身的體裁分,可分為序、跋、隨筆、書信、專論、專著等。
文學評論的寫作,一般分為四個階段,即選題、鑒賞、解析、表現。
選題是評論者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的反映。有質量的評論文章,主要是看他能不能提出問題,能否幫助讀者準確理解作品,能否幫助作家總結經驗、提高創作水平,能否對作品提出獨到的見解。
鑒賞是評論的前提,評論是鑒賞的結果。沒有鑒賞就沒有文學評論。在鑒賞過程中,要以作品的藝術形象為軸心,調動自己的生活積累,展開聯想和想象,由表及里地去感受、理解,才能使鑒賞有再創造的積極因素。
解析是評論者對作品的內容、形式、表現方法等所做的解釋、分析和評價。解析作品時,要抓住三點:一是解析作家在作品中究竟說了些什么;二是作品有哪些長處和短處;三是作家采用了哪些手法來表現內容。這些,一般是從解析作品的思想內容、人物形象、藝術特點等方面來反映的。
表現就是評論者在選題、鑒賞、解析的基礎上,把自己的觀點、見解通過理論性的文字表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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