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最基本的作用是表示停頓,表示語氣和詞語的性質,分清語言的層次。除此之外,標點符號的妙用和活用還可以有力地增強語言的表達效果,或加重語氣,突出語意;或含意豐富,余味無窮;或描態狀物,形象生動;或一字一頓,鏗鏘有力;或分別歧義,準備鮮明;或以符代字,引人聯想,有時不用一字,卻勝過千言萬語……這些活用、妙用標點符號所獲得的表達效果,往往不是標點的常規用法所能取得的,可以稱其為修辭作用。
任何一個標點符號都有各自的作用與使用范圍,我們必須遵循其中的規則。但是,在實際運用中,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標點的用法除了“應該”和“不應該”之外,還有用起來“可此可彼”的兩種情況。道理不難理解,用以表現事物的客觀語言是多種多樣的,而標點的種類和作用是有限的。用這些有限的標點符號去適應千變萬化的語言,顯然是遠遠不夠的。為了解決這一難題,根據結構和停頓的要求,在不違背一般用法的前提下,允許有一定程度的靈活變化,這樣可以更有利于語言的表達。這就是標點符號的活用。這種活用,并不妨礙標點用法的規范和發展。相反,還能使書面語言結構清晰,文意鮮明,富有更強烈的感情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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