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只給那些說了算的人
猶太人樂善好施,但是他們可不是隨隨便便就給人捐款的。他們在捐款的時候可是要看對象的,當今世界上美國一枝獨秀,美國人的大棒在世界各地揮舞,而猶太人則要建設一個強大的國家,所以就出現了這樣的狀況,美國的大棒舞動世界,猶太人則是其指揮棒。當然這個指揮棒可不是隨意都能奏效的,背后的驅動力來自猶太人的金錢。
猶太人不但樂于給錢,而且善于給錢。為了影響美國人,猶太人組織了許多政治行動委員會,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捐款給那些能夠影響政策走向的人。由于美國對捐款有嚴格的規定,每人在每次選舉中,只能為一個候選人捐款1000美元,為政治行動委員會捐款5000美元,而一個政治行動委員會在每次選舉中可為一名候選人捐款5000美元。而單獨捐款給一個候選人,或者由選舉委員會捐款都不足以影響候選人的政策走向。
這一規定本來是防止候選人因為競選資金問題受某個勢力集團左右,但是聰明的猶太人為了繞開美國法律的這一規定,組織了很多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他們常常是為一個候選人捐款1000美元,再為支持這個候選人的行動委員會捐款5000美元。很多這樣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一起就形成了強大的資金壓力,能夠影響候選人。甚至為了候選人的當選,還有猶太商人個人出面,花巨款購買招貼、電臺廣告和電視廣告,單槍匹馬向其支持的候選人的競選對手開戰。
正是在猶太商人的金錢威力下,美國總統的競選常常成了向猶太人示好的比賽:1980年大選時,在職總統、民主黨候選人卡特在投票前兩周,同以色列簽訂了一項保護以色列在國際能源機構的石油緊急分攤計劃份額的協定,共和黨的候選人里根更加激進,他公開表示支持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建立定居點的活動;1984年的總統競選中,蒙代爾和哈特二人相互指責,蒙代爾指責哈特對于把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由特拉維夫遷至耶路撒冷支持不力,哈特則指責蒙代爾在卡特政府中任副總統時,企圖恐嚇與脅迫以色列接受無法接受的風險。
猶太商人為何如此熱衷于為美國議員或總統競選埋單呢?因為他們的目的是要讓美國在中東為以色列說話。猶太商人的“慷慨”,目的在于換取更大的利益。例如,以色列復國主義運動,光靠美國猶太人捐錢是不夠的:從1984年至1987年為止,以色列共收到各種援助、贈款、貸款等外來資金約600億美元,其中來自世界各地猶太人,主要是美國猶太人的約為125億美元,而來自美國的經濟援助和軍事援助為近400億美元,而且其中2/3以上為贈款。這等于說,僅以贈款來計算,美國政府的捐贈就要超過美國猶太人的一倍,而美國猶太商人的政治捐款無論如何不可能達到這個數目。僅從這一點來說,美國猶太商人的這筆買賣就是大大贏利的。
這個例子充分表明,猶太商人極其善于將原本政治層面的問題采用經濟方式加以解決,只要這種方法能夠奏效。猶太商人看似不直接掌握政治權力,但同樣可以實現自己的政治要求,甚至可以實現一些用政治手段實現不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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