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傳
【題解】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今河南漯河)人。少厲清節,舉孝廉。曾任清詔使、光祿勛主事。按察郡縣不法官吏,舉劾權豪。因見時政腐敗,便棄官而去。后汝南太守宗資請署功曹,嚴整疾惡。桓帝延熹九年,以黨事下獄,釋歸時士大夫往迎者車數千輛。靈帝初再興黨錮之獄,詔捕滂,自投案,死于獄中。
【原文】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少厲清節,為州里所服,舉孝廉,光祿四行。時冀州饑荒,盜賊群起,乃以滂為清詔使,案察之。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乃至州境,守令自知臧(贓)污,望風解印綬去。其所舉奏,莫不厭塞[1]眾議。遷光祿勛主事。時,陳蕃為光祿勛,滂執公儀詣蕃,蕃不止之,滂懷恨,投版[2]棄官而去。郭林宗聞而讓蕃曰:“若范孟博者,豈宜以公禮格之?今成其去就之名,得無自取不優之議也?”蕃乃謝焉。
復為太尉黃瓊所辟。后詔三府掾屬舉謠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黨二十余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3],疑有私故。滂對曰:“臣之所舉,自非叨穢[4]奸暴,深為民害,豈以污簡札哉!間以會日迫促,故先舉所急,其未審者,方更參實。臣聞農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貳,甘受顯戮。”吏不能詰。滂睹時方艱,知意不行,因投劾去。
【注釋】
[1]厭塞:壓服,消釋。厭,通“壓”。
[2]版:奏事用的笏板。版,通“板”。
[3]猥多:眾多。
[4]叨穢:貪婪卑鄙。
【譯文】
范滂,字孟博,他是汝南征羌(今河南漯河)人。其在年輕時磨練清高氣節,被州里所推崇,舉為孝廉、光祿四行(敦厚、質樸、遜讓、節儉)。就在這個時候,冀州發生饑荒,盜賊蜂起,于是便任用范滂為清詔使,考查盜賊的情況。范滂登車攬轡,意氣豪邁,有澄清天下的氣概。來到州郡,守令自己知道貪污枉法,聽到消息就棄官走了。范滂揭發的,都是輿論要求處理的,升光祿勛主事。這時陳蕃任光祿勛,范滂執公儀見陳蕃,陳蕃不留止他,范滂懷恨,投笏棄官而去。郭林宗聽說責讓陳蕃說:“像范孟博這樣的人,難道可以按公禮要求他嗎?現在一去,反而使他成名,可不是自取不好嗎?”陳蕃于是便向范滂表示歉意。
范滂后又被太尉黃瓊征舉。后來皇帝下詔三府(太尉、司徒、司空)屬官上報民間那些反映官吏賢能與否的歌謠,范滂因此劾奏了刺史、二千石權豪共二十多人。尚書責備范滂所劾奏的太多,懷疑他摻雜了私人恩怨。范滂回答說:“我所劾奏的人,假如不是才力不能勝任、污穢、狡猾貪暴為害百姓者,我是不會玷污上奏的文書的。只是近來因為三公會議的日子就要到了,所以先劾奏那些急迫的,那些還沒有調查清楚的,再重新檢查核對。我聽說農夫除去田里的野草,農作物一定長得又好又茂盛;忠臣除奸,國家政治就清明。如果我說的不實,愿受重罰。”吏不能詰責他。范滂看到國家處在艱難之時,知道自己的理想不能實行,于是自己辭官走了。
【原文】
太守宗資先聞其名,請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職,嚴整疾惡。其有行違孝悌,不軌仁義者,皆埽(掃)跡斥逐,不與共朝。顯薦異節,抽拔幽陋[5]。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而為鄉曲所棄,中常侍唐衡以頌請資,資用為吏。滂以非其人,寢[6]而不召。資遷怒,捶書佐朱零。零仰曰:“范滂清裁,猶以利刃齒腐朽。今日寧受笞死,而滂不可違。”資乃止。郡中中人以下,莫不歸怨,乃指滂之所用以為“范黨”。后牢修誣言鉤黨,滂坐系黃門北寺獄。獄吏謂曰:“凡坐系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賢者,古之直臣。知滂無罪,將理之于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眾人由此亦止。
獄吏將加掠考(拷),滂以同囚多嬰病[7],乃請先就格,遂與同郡袁忠爭受楚毒[8]。桓帝使中常侍王甫以次辨詰,滂等皆三木囊頭,暴于階下,余人在前,或對或否,滂、忠于后越次而進。王甫詰曰:“君為人臣,不惟忠國,而共造部黨,自相褒舉,評論朝廷,虛構無端,諸所謀結,并欲何為?皆以情對,不得隱飾。”滂對曰:“臣聞仲尼之言,‘見善如不及,見惡如探湯’。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污,謂王政之所愿聞,不悟更以為黨。”甫曰:“卿更相拔舉,迭為唇齒,有不合者,見則排斥,其意如何?”滂乃慷慨仰天曰:“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愿埋滂于首陽山側,上不負皇天,下不愧夷齊[9]。”甫愍然為之改容,乃得并解桎梏。
【注釋】
[5]抽拔幽陋:提拔被壓制的,以及身份低賤的。
[6]寢:擱置,壓下。
[7]嬰病:慢性病。
[8]楚毒:酷刑折磨。
[9]夷齊:伯夷、叔齊。
【譯文】
太守宗資先前聽說范滂這個人,請他來代理功曹,委任政事。范滂在職,嚴厲整肅,對壞人壞事,深惡痛絕。有人不孝不悌,或有不合仁義的行為,都驅逐,不與共事,連他們的足跡也要掃除干凈。著意推舉那些高風亮節的人,提拔那些被埋沒的人。范滂的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被鄉里遺棄,中常侍唐衡把李頌介紹給宗資,宗資用李頌為吏。范滂認為李頌不合適當官,壓下來不用。宗資遷怒,找了書佐朱零出氣,鞭打他。朱零抬頭說:“范滂的裁決,如用快刀斬腐朽,今天我寧愿被打死,范滂是不可違抗的。”宗資才沒有打朱零了。郡中中人以下,沒有不怨恨范滂的。于是指范滂用的人為“范黨”。后來牢修誣陷黨人,范滂因罪系黃門寺獄。獄吏對范滂說:“凡屬系獄的人都祭祀皋陶。”范滂說:“皋陶是賢者,古時候的忠直之臣,知道范滂無罪,會為我向老天爺申訴。如果我真的有罪,祭祀他有什么好處呢?”那些同被關押的人,也從此不祭皋陶了。
獄吏準備拷打犯人,范滂因同囚的人多有病,于是請求先打他,與同郡袁忠爭受毒打。桓帝派中常侍王甫按次審問,范滂等手、足、頸項都用木枷了,更用布蒙頭,站在露天臺階下。其余的人在前,有的回答,有的沒有回答,范滂、袁忠從后面越次走到前面。王甫責問說:“你為人臣,不思忠于國家,居然共同結黨,自己標榜,評論朝廷,捏造事實,各種謀劃交結,都是想干什么,老實招來,不得隱瞞假托。”范滂回答說:“我聽說仲尼有言:‘看見善事,要像唯恐趕不上似的趕快去做,看見惡事,要像手探沸水那樣趕快躲開。’想使善善同清,惡惡同污,以為這是朝廷所愿意聽的,不意反而以為這是結黨。”王甫說:“你們互相提拔推舉,唇齒相依,不合你們意的就排斥,這是什么意思?”范滂于是激昂慷慨仰天說:“古時候做好事,是自求多福;現在做好事,犯了死罪。處死的那天,請埋范滂于首陽山側,上不辜負皇天,下不愧于伯夷叔齊。”王甫憐憫他,顏色都變了,于是解除了范滂和袁忠的桎梏。
【原文】
滂后事釋,南歸。始發京師,汝南、南陽士大夫迎之者數千兩。同囚鄉人殷陶、黃穆,亦免俱歸,并衛侍于滂,應對賓客。滂顧謂陶等曰:“今子相隨,是重吾禍也。”遂遁還鄉里。
初,滂等系獄,尚書霍谞理[10]之。及得免,到京師,往候谞而不為謝。或有讓滂者。對曰:“昔叔向嬰罪,祁奚救之,未聞羊舌有謝恩之辭,祁老有自伐[11]之色。”竟無所言。
建寧二年,遂大誅黨人,詔下急捕滂等。督郵吳導至縣,抱詔書,閉傳舍,伏床而泣。滂聞之,曰:“必為我也。”即自詣獄。縣令郭揖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為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
其母就與之訣。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養,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顧謂其子曰:“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行路聞之,莫不流涕。時年三十三。
【注釋】
[10]理:申訴,辯白。
[11]自伐:自己表功。
【譯文】
范滂后來釋放出來,南歸。自京師啟行,汝南、南陽士大夫歡迎他的有幾千輛車子。同囚鄉人殷陶、黃穆,也免罪同歸,都招撫保衛范滂,接待賓客。范滂回頭對殷陶等人說:“現在你們跟隨在我身邊,是加重我的災禍。”于是就悄悄地回到鄉里。起先,范滂等入獄,尚書霍谞為他辯白。及范滂免罪,到京師,去拜訪霍谞卻不感謝他。有人責讓范滂,他回答說:“從前叔向犯了罪,祁奚營救了他,沒有聽說羊舌有謝恩的話,祁老有居功之色。”最終沒有說感謝的話。
建寧二年(169),大批誅殺黨人,詔令緊急逮捕范滂等人。督郵吳導到縣,抱詔書,閉驛舍,伏床哭泣。范滂聽了說:“一定是為了我啊!”馬上自己去監獄。縣令郭揖大驚,出來解除印綬,要與范滂一同逃跑,說:“天下大得很啊!您為什么要在這里?”范滂說:“我死了,禍就了結了,哪敢因罪而將您連累了,還要使老母流離失所呢。”
范滂的母親來到監獄與范滂訣別。范滂對母親說:“二弟范博孝敬,足以供養您老人家,我范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者亡者,各得其所,望母親大人割斷不可忍的恩情,不要悲痛。”母親說:“你現在能夠與李膺、杜密齊名,死也無遺恨了!已有好名聲,再求壽考,可兼得嗎?”范滂下跪受教,再拜辭去。回頭對他兒子說:“我想要你為惡吧,則惡不可為;要你為善吧,我不為惡,而結果如此!”行路的人聽了,沒有不流淚的。范滂就義時年三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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