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有什么樣的爵位制度
爵位即古代皇族、貴族的封號,是用來區(qū)分身份等級與權(quán)力高低的。
我國歷代的爵位制度都有所差異。周代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都是世襲罔替,封地便稱國,在封國內(nèi)行使統(tǒng)治權(quán)。秦朝自商鞅變法后,定下自公士至徹侯二十等爵,專門用來賞賜有功之人。西漢沿用秦二十等爵,但為封賞有功之臣又加設(shè)王爵。不過,漢高祖為鞏固統(tǒng)治,又將這些封王的功臣誅伐殆盡,此后漢代王爵只能皇氏使用。
唐朝時期,爵位制度又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分親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等爵位。這時的封爵雖有食邑,但通常為虛銜。宋朝封爵制度基本沿用唐制,只是世襲的爵位很少,大多數(shù)爵位都只是不世襲的終身爵。
明代,爵位有宗室和異姓兩種,清代則分為宗室和功臣兩種,具體爵稱上變動比較大。這兩代的爵位大多不世襲,但因功而封者部分可“世襲罔替”,如滿族人入關(guān)后,有睿、禮、鄭、豫、肅、莊、克勤、順承八家功封的和碩親王是“世襲罔替”的,俗稱“八家鐵帽子王”。
“中華民國”成立后,一切世爵制度都被廢除。
上一篇:慎子的法學(xué)思想有哪些
下一篇:我國古代的盔甲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