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的十大主張有哪些
在《墨子·魯問》中,墨子提出了墨家的十大主張,即“兼愛”、“非攻”、“尚賢”、“尚同”、“天志”、“明鬼”、“非樂”、“非命”、“節用”、“節葬”。
“兼愛”,是墨家的核心思想之一,它不同于儒家的仁愛。儒家的仁愛是由此及彼,由厚而疏;而墨家的兼愛是無條件的愛,所謂“兼相愛,交相利”,意思就是說兼愛可以給所有人帶來巨大的“利”;
“非攻”,即反對戰爭,避免因諸侯之間的兼并戰爭破壞生產,而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
“尚賢”、“尚同”,即推崇賢能人士治理國家。百姓中賢明者可以做官,官員中賢明者可以當諸侯,諸侯中最賢明的當天子;
“天志”、“明鬼”,是墨子倡導的宗教規范。他認為不僅有鬼神的存在,而且他們還能對人間的善惡予以賞罰;
“非命”,是墨子反對儒家“生死有命,富貴在天”的思想,他認為這種思想消磨和損傷了人的創造力,故提出非命;
“非樂”,是墨子對音樂的反對。他認為音樂雖然動聽,但對農民耕種、婦女紡織、大臣處理政務都會產生影響,上不合圣王行事的原則,下不合人民的利益;
“節用”、“節葬”,“節”字便是其核心。節用,即要勤儉節約;節葬,就是要簡單下葬,這與儒家的厚葬形成鮮明對比。
對于以上這十種主張,墨子認為不同國家的情況不同,所以各國應有針對性地選擇最適合自己國情的方案。如“國家昏亂”,就選用“尚賢”、“尚同”,如“國家貧弱”,就選用“節用”、“節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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