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游世界的詩人
[阿根廷]博爾赫斯/著 朱景冬/譯
作者簡介
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1899~1986),阿根廷詩人、小說家兼翻譯家。他掌握英、法、德等多國文字,且天賦異稟,7歲時就用英文縮寫了一篇希臘神話,8歲時,根據《堂吉訶德》,用西班牙文寫了一篇叫做《致命的護眼罩》的故事。1923年出版第一部詩集,1935年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說集,從此奠定了他在阿根廷文壇上的地位。他的作品涵蓋多個文學范疇,包括短文、隨筆小品、詩、文學評論、翻譯文學等。重要作品有詩集《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激情》《面前的月亮》《圣馬丁牌練習簿》《陰影頌》等,短篇小說集《惡棍列傳》《小徑分岔的花園》《阿萊夫》等。譯品《卡夫卡短篇小說集》《野棕櫚》《一個野蠻人在亞洲》《草葉集》等。
我的眼睛是從幼年起逐漸失明的。這就像夏日的黃昏緩緩降臨一樣。不應該把失明看作什么特別悲哀或特別可怕的事情。從一九二七年起,我動過八次手術。但是近二十多年來,就是從我寫《唐們的詩》以來,我的眼睛就壞得不能看書寫字了。我們的家庭久有失明的家族史;在倫敦的一種名叫《柳葉刀》的醫學雜志上登過一篇記述我曾外祖父愛德華德·揚·哈斯拉姆的眼睛動手術的文章。失明也危及到國立圖書館的幾代館長。我的兩位杰出的前輩作家何塞·馬莫爾和保爾·格羅薩克同樣遭受過失明的不幸。在上面提到的詩里,我以絕妙的諷刺寫道,是上帝同時賜給了我黑暗和圖書。
失明為我帶來的嚴重后果之一是使我一步步放棄了自由體詩而轉向古體律詩;不止于此,我失明以后,就開始以新的方式寫詩了。必須強制性地離開草稿,這就意味著不可避免地相信記憶。顯而易見,詩歌比散文更容易記憶;押韻的詩句比自由詩也容易記憶。可以說,詩是便于攜帶的,因為你可以一面在街上走或乘地鐵旅行,一面創作或修改一首十四行詩,這是由于節律和節奏具有容易記憶的特點。在這些年間,我采用十一音節的四行詩形式寫了幾十首一般詩和十四行詩。我以為我是以盧貢內斯為典范的,但是詩歌寫完后我的朋友們卻說,很遺憾,它們跟盧貢內斯毫不相干。
在我的最后幾本詩集中,總是能找到一條故事線索;實際上,我寫詩是以某種故事情節為基礎的。也許使我更遠地離開盧貢內斯的原因是他不能放棄法國文學,他的文化基本上是法國的,而我的精神世界卻基本上是英國的。在最近這個時期的詩歌創作活動中,我沒有像第一個寫作時期那樣打算寫一系列詩篇。但是我對每一首詩都非常感興趣,因為這些詩的題材多種多樣:愛默生和葡萄酒、斯諾里·斯圖魯松和沙漏、我祖父的死和斷頭臺上的卡洛斯一世。我還提到了我的文學英雄們:愛倫·坡、斯威登堡、惠特曼、海涅、卡蒙斯和塞萬提斯。當然我也沒有忘記把詩獻給鏡子、牛頭怪和匕首。
我一向對比喻十分著迷。我沿著這條路線開始了對德國古老文學和比喻的巧妙用法的研究。早在一九三二年我就寫了一篇關于比喻的文章。那些比喻的古樸美以及它們的傳統和專門用法最后吸引住我,迷住了我。我最后之所以完全致力于盎格魯-撒克遜語的研究,也是由于先祖的原因。這可能只是一種浪漫主義的迷信,但是哈斯拉姆家族生活在諾森布里亞和麥西亞(今天稱諾森伯蘭和米德蘭茲)這一事實把我同撒克遜的,也許還有丹麥的過去聯系在一起。對北歐的此類傳統的這種偏愛使得我的同胞中的某些最堅定的民族主義者指摘我是“英國人”,卻不注意某些實質上是英國的事物對我是絕對格格不入的、無關緊要的:茶、真正的家庭、“男子的”體育運動和對莎士比亞寫的每一行詩的狂熱崇拜。
聲譽跟失明一樣,是一步步到來的。我從來沒有期待過聲譽,也從來沒有追求過聲譽。五十年代初敢于把我的作品譯成法文的內斯托·伊瓦拉和羅杰·凱略伊斯是我最早的恩人。我認為,正是他們的開拓工作為我掃清了同塞繆爾·貝克特分享一九六一年度國際出版家獎的道路,因為在他們把我的作品譯為法文之前,我實際上是不被人注意的,不僅在國外,而且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都如此。由于獲得這項獎,我的作品就像蘑菇一樣一夜之間得到了復興。
就在那一年,在愛德華德·拉勒克·廷克的主持下,我作為教授被邀請去得克薩斯大學任教。這是我第一次親身接觸美國。從一定意義上講,通過我讀的書,我一直生活在美國。但是當我在奧斯丁的作品里看到兩個工兵講英國話時,我產生了多么奇怪的感覺啊!因為在此之前我一直認為英語是跟這種人無緣的。實際上,美國在我的想像中已經變得如此高大,以致看到那里仍然存在著如此粗俗的東西,如雜草、泥土、水坑、蒼蠅和野狗后,不由得從心里感到驚訝了。盡管有時產生思鄉的心緒,但是現在我知道我母親——她跟我在一起——和我最終還是喜歡得克薩斯。
我母親一向討厭足球比賽,但是當看到“長角隊”打敗了“黑熊隊”時,還是感到很高興。在大學里,我所教的阿根廷文學課一結束,我就像學生那樣去聽魯道夫·威拉德博士上的英國詩歌課。我的日程安排得滿滿的。我發現美國學生——和大多數阿根廷學生相反——更關心的是他們的學習,而不是他們的分數。我想把他們的興趣引向阿斯卡蘇比和盧貢內斯,但是他們老是就我個人的作品提問題。我盡可能和拉蒙·馬丁內斯·洛佩斯一起度過一切時間。他作為語言學家,和我分享對詞源學的酷愛,并教我懂得了許多東西。
在美國的那六個月里,我們常去旅行,我從美國的東海岸一直到西海岸的大學里都舉行講座。我去過新墨西哥、舊金山、紐約、新英格蘭和華盛頓。我發覺美國人是我從沒有訪問過的最熱情、最慷慨和最不愛記恨的民族。我們南美洲人有一種用自私的觀念考慮問題的傾向,美國人則用一種道德觀看待事情。由于我是個業余的新教信仰者,所以美國是最使我欽佩的地方。這種感受使我覺得摩天樓、鈔票、電視、塑料和整個褻瀆性的機器大世界并不重要。
我的第二次美國之行是在一九六七年,當時我取代在哈佛大學講授詩歌的查利·艾略特·諾頓教授,為仁慈的聽眾上詩人的職業課。我在坎布里奇過了幾個月,也是上一種關于阿根廷作家的課;還曾去新英格蘭旅行,美國甚至西部的一切東西似乎都在那里創造出來。
我在美國曾多次參觀文學家們的住所,去過霍桑在薩萊姆的故居,愛默生在康科德的故居,梅爾維爾在新貝德福德的故居,艾米莉·狄更生在阿默斯特的故居和離我住的地方不遠的朗費羅的故居。朋友們似乎都聚集在坎布里奇:豪爾赫·紀廉、約翰·默奇生、胡安·馬里查爾、雷蒙多·利達、赫克托·英格拉奧和一位波斯物理學家費里德·赫斯法爾。后者發展了一種關于地球時間的理論,我雖然不太理解,但是有朝一日我會把它抄過來的。
我還認識了羅伯特·菲茨杰拉爾德、約翰·厄普代克和已經去世的達德利·菲茨。我利用一切機會熟悉大陸的其他地方:衣阿華(我在那里覺得我故鄉的大草原在等待我),芝加哥(它使我想起了卡爾·桑德堡),還有密蘇里、馬里蘭和弗吉尼亞。
第三次去美國是一九六九年十一月。此行多虧俄克拉荷馬大學的我的兩位譯者羅威爾·鄧納姆和伊瓦爾·伊瓦斯克。他們邀我去舉辦一系列講座并召集一群研究者評論和豐富我的作品。伊瓦斯克送給我一把魚形的芬蘭短劍,它和我童年時代的帕萊爾莫的傳統式樣大不相同。
回顧近十年來的情況,我發現我過的是一種相當不安定的生活。一九六八年多虧布宜諾斯艾利斯英國事務委員會的尼爾·麥凱,我訪問了英格蘭和蘇格蘭。在母親的陪同下,我在那里也去各處參觀:去了倫敦,那里的文學紀念物十分豐富;去利克菲爾德參觀了約翰遜博士的故居;去曼斯菲爾德參觀了德·昆西的故居;去拉伊參觀了亨利·詹姆斯的故居;還去了康特里湖和愛丁堡。
我參觀了位于五鎮之一的漢利我祖母的故居和阿諾德·本涅特的住宅。我覺得約克郡和蘇格蘭都是地球上最美麗的地方之一。在蘇格蘭的平原和山區的某個地方,我產生了從前體驗過的那種異樣的孤獨感;這種感情一度把我帶到廣闊的帕塔戈尼亞平原。
幾年后,我再次前往歐洲。這一次是和馬利亞·埃斯特爾·巴斯克斯一起去的。在英國時,我們住在現已去世的赫伯特·里德家里。他曾帶我們去約克大教堂,把放在地方博物館約克郡北歐海盜展覽廳里的幾把非常古老的、亮光閃閃的丹麥劍給我看。后來,我以其中的一把劍為題寫了一首十四行詩。赫伯特先生在逝世前不久糾正和完善了我原來的題目:他提議把《贊約克一把劍》改為《贊約克大教堂一把劍》。
不久后,應我的瑞典出版者邦尼之邀和該國駐阿根廷大使的邀請,我們去了斯德哥爾摩。斯德哥爾摩和哥本哈根如同舊金山、紐約、愛丁堡、圣地亞哥·德·孔波斯特拉和日內瓦一樣,是最令人難忘的城市。
一九六九年初,應以色列政府邀請,我在特拉維夫和耶路撒冷度過了使人鼓舞的十天。回到家時我相信我去過了世界上最古老也是最年輕的國度,從一塊十分警惕的土地回到了世界上半睡不醒的角落。從我在日內瓦的那些日子起,我一直對猶太文化感興趣,并且作為我們所說的西方文明的組成部分想念它。
今天,我雖然年事已高,但仍然想念著那里我許多沒有注意看的石頭,并愿意再看看另一些石頭。我還指望能夠看見摩門教徒們的猶他州,我小時候就通過馬克·吐溫的《過艱苦生活》和舍洛克·赫姆士的傳說《紅色的研究》知道它了。另一件非常渴望實現的事情是去冰島旅行和再回得克薩斯和蘇格蘭去。
七十一歲的時候我還頑強地工作,并且心里裝滿了計劃。去年我寫了一本新詩集《贊黑暗》。這是自一九六〇年以來我寫的第一本完全是新的書,也是自一九二九年以來我為了作為一本書加以出版而寫的詩。關于這本書,在修改它的各個部分時我最關心的是使它成為一本倫理性質的書,而跟宗教或反宗教的任何觀念沒有聯系。書名中的“黑暗”即意味著失明,也意味著死亡。
為了寫完《贊黑暗》,我每天早晨工作,在國立圖書館里口述。寫完書的時候,我已經養成了一種相當舒適的寫作習慣。我覺得很舒適,就保持下來,并且開始寫短篇小說。小說當年都發表了。這是自一九五三年以來我寫的第一批小說。合編成小說集,題為《布羅迪的報告》。這是一系列用平鋪直敘的形式寫成的樸素的試作。關于這本書,近五年來我經常談論。
現在我計劃寫一本新書,是一組關于但丁、阿里奧斯托和北歐中世紀題材的個人的——非博學的——評論集。我也想寫一本關于政見、事件、思考和個人的左道邪說的書。它將是一本很不鄭重、直言不諱的書。做完這些,天曉得會怎樣?另外還有一系列我聽來的或杜撰的故事,我也想寫。
目前我即將寫完一篇題為《代表大會》的長故事。雖然題目是卡夫卡式的,但是我更希望它跟切斯特頓的風格一致。故事發生在阿根廷和烏拉圭。二十年來,我一直以一種尚不成熟的情節使我的朋友們感到厭倦。可最后我發現這些情節不需要更多地加工。我還有一個計劃,拖得時間更久。這就是修改甚至重寫我父親的小說《首領》,正如他幾年前要求于我的那樣。我們討論了一些問題;我傾向于認為這項工作將是一種由他繼續下去的對話和一種真正的合作。
不知為什么,人們對我很好。沒人反對我,即使某些人偽裝我的反對者,但是仍然以相當善良的態度同情我。每當讀到什么反對我的東西時,我不但具有同感,而且認為我可以把它寫得更好些。也許我應該勸告我未來的反對者,在發表他們的批評文章之前寄給我,他們完全可以相信能夠得到我的一切幫助和支持。我時常想用筆名寫它一長串文章批評自己。唉,我的想法多么天真!
在我這樣的年紀一個人應該有自知之明,這種認識可以代替幸福。我年輕時把文學想像成一種靈巧而驚人的變戲法;在已經找到自己的聲音的今生,我覺得不斷地修改既無益于也無損于我的原作。當然,這是一種反對本世紀文學中的一種主要傾向——辭藻奇特華麗——的罪過。就是這種傾向促使一個喬伊斯那樣的人發表了自負地稱之為“未完成的著作”(Work in progress)。
我覺得我已寫了我的最好的作品。這使我感到比較滿意和平靜。然而,我不認為我的寫作生命結束了。從某種意義上講,和我年輕的時候比,現在青春離我更近了。我不再把幸福視為不能達到的了,雖然很久以前我曾經這么看。現在我知道,幸福可能隨時會到來,不應該去追逐它。至于成功或失敗,我認為無關緊要,我從來也不為此操心。現在我希求的是安寧、思考的樂趣和友誼的快樂,以及愛別人和被人愛的感情,盡管我的渴望太過分了。
【注釋】何塞·馬莫爾(1818~1871):阿根廷小說家。
斯諾里·斯圖魯松(1178~1241):冰島詩人、歷史學家。
塞繆爾·貝克特(1906~):愛爾蘭小說家、劇作家。
愛德華德·拉勒克·廷克(1881~1968):美國學者。
艾略特·諾頓(1827~1908):美國著作家、教育家。
艾米莉·狄更生(1830~1886):美國女詩人。
雷蒙多·利達(1908~):西班牙文藝批評家。
約翰·厄普代克(1932~):美國小說家、評論家。
達德利·菲茨(1903~1968):美國作家。
卡爾·桑德堡(1878~):美國詩人。
羅威爾·鄧納姆(1910~):美國作家、翻譯家。
伊瓦爾·伊瓦斯克(1927~):美國翻譯家。
帕塔戈尼亞:現通譯巴塔哥尼亞,阿根廷南部地區。
馬利亞·埃斯特爾·巴斯克斯:阿根廷作家。
赫伯特·里德(1893~1968):英國詩人、文藝批評家。
舍洛克·赫姆士(1809~1894):英格蘭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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