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漫談
◆ 蘭姆
把心思用在讀書上,不過是想從別人絞盡腦汁、苦思冥
想的結果中找點樂趣。其實,我想,一個有本領、有教養的
人,靈機一動,自有奇思妙想聯翩而來,這也就盡夠他自己
受用的了。
——《舊病復發》中福平頓爵士的臺詞
我認識的一位生性伶俐的朋友,聽了爵爺這段出色的俏皮話,在驚佩之余,完全放棄了讀書;從此他遇事獨出心裁,比往日大有長進。我呢,冒著在這方面丟面子的危險,卻只好老實承認:我把相當大一部分時間用來讀書了。我的生活,可以說是在與別人思想的神交中度過的。我情愿讓自己淹沒在別人的思想之中,除了走路,我便讀書,我不會坐在那里空想——自有書本替我去想。
在讀書方面,我百無禁忌。高雅如夏夫茨伯利,低俗如《魏爾德傳》,我都一視同仁。凡是我可以稱之為“書”的,我都讀。但有些東西,雖具有書的外表,我去不把它們當作書看。
在bibla -biblia(非書之書)這一類別里,我列入了《宮廷事例年表》、《禮拜規則》、袖珍筆記本、訂成書本模樣而背面印字的棋盤、科學論文、日歷、《法令大全》、休漠、吉本、洛伯森、畢諦、索姆?錢寧斯等人的著作,以及屬于所謂“紳士必備藏書”的那些大部頭;還有弗來維?約瑟夫斯(那位有學問的猶太人)的歷史者作和巴萊的《道德哲學》。把這些東西除外,我差不多什么書都可以讀。我慶幸自己命交好運,得以具有如此廣泛而無所不包的興趣。
老實說,每當我看到那些披著書籍外衣的東西高踞在書架之上,我就禁不住怒火中燒,因為這些假圣人篡奪了神龕,侵占了圣堂,卻把合法的主人趕得無處存身。從書架上拿下來裝訂考究、書本模樣的一大本,心想這準是一本叫人開心的“大戲考”,可是掀開它那“仿佛書頁似的玩意兒”一瞧,卻是叫人掃興的《人口論》。想看看斯梯爾或是法奈爾,找到的都是亞當?史密斯。有時候,我看見那些呆頭呆腦的百科全書(有的叫“大英”,有的叫“京都”),分門別類,排列齊整,一律用俄羅斯皮或摩洛哥皮裝訂,然而,相比之下,我那一批對開本的老書卻是臨風瑟縮,衣不蔽體——我只要能有那些皮子的十分之一,就能把我那些書氣氣派派地打扮起來,讓派拉塞爾薩斯煥然一新,讓雷蒙?拉萊能夠在世人眼中恢復本來面目。每當我瞅見那些衣冠楚楚的欺世盜名之徒,我就恨不得把它們身上那些非分的裝裹統統扒下來,穿到我那些衣衫檻褸的舊書身上,讓它們也好避避寒氣。
對于一本書來說,結結實實、齊齊整整地裝訂起來,是必不可少的事情,豪華與否倒在其次。而且,裝訂之類即使可以不計工本,也不必對各類書籍不加區別,統統加以精裝。譬如說,我就不贊成對雜志合訂本實行全精裝——簡裝或半精裝(用俄羅斯皮),也就足矣。而把一部莎士比亞或是一部彌爾頓(除非是第一版)打扮得花花綠綠,則是一種紈绔子弟習氣。
而且,收藏這樣的書,也不能給人帶來什么不同凡響之感。說來也怪,由于這些作品本身如此膾炙人口,它們的外表如何并不能使書主感到高興,也不能讓他的占有欲得到什么額外的滿足。我以為,湯姆遜的《四季》一書,樣子以稍有破損、略帶卷邊兒為佳。對于一個真正愛讀書的人來說,只要他沒有因為愛潔成癖而把老交情拋在腦后,當他從“流通圖書館”借來一部舊的《湯姆?瓊斯》或是《威克菲牧師傳》的時候,那污損的書頁、殘破的封皮以及書上(除了俄羅斯皮以外)的氣味,該是多么富有吸引力呀!它們表明了成百上千讀者的拇指曾經帶著喜悅的心情翻弄過這些書頁,表明了這本書曾經給某個孤獨的縫衣女工帶來快樂。這位縫衣女工、女帽工或者女裝裁縫,在干了長長的一天針線活之后,到了深夜,為了把自己的一肚子哀愁暫時浸入忘川之水,好不容易擠出個把鐘頭的睡眠時間,一個字一個字拼讀出這本書里的迷人的故事。在這種情況之下,誰還去苛求這些書頁是否干干凈凈、一塵不染呢?難道我們還會希望書的外表更為完美無缺嗎?
從某些方面說,愈是好書,對于裝訂的要求就愈低。象費爾丁、斯摩萊特、斯泰恩以及這一類作家的書,似乎是版藏宇宙之內,不斷重印,源源不絕。因此,我們對于它們個體的消滅也就毫不可惜,因為我們知道這些書的印本是綿綿不斷的。然而,當某一本書既是善本,又是珍本,僅存的一本就代表一類書,一旦這一孤本不存——
天上火種何處覓,
再使人間見光明?
例如,紐卡塞公爵夫人寫的《紐卡塞公爵傳》就是這么一本書。為把這顆文學明珠加以妥善保存,使用再貴重的寶盒、再堅固的鐵箱都不算過分。
不僅這一類的珍本書,眼見得重版再印渺渺無期,就是菲力浦?錫德尼、泰勒主教、作為散文家的彌爾頓以及傅萊這些作家,盡管他們的著作的印本已經流行各地,成為街談巷議之資,然而由于這些作品本身始終未能(也永遠不會)成為全民族喜聞樂見之文,雅俗共賞之書,因此,對于這些書的舊版,最好還是用結實、貴重的封套好好保存起來。我并無意搜求第一版的莎士比亞對開本。我倒寧愿要羅武和湯生的通行本。這種版本沒有注釋,插畫雖有但拙劣之極,僅足以起那么一點兒圖解、說明原文的作用而已。然而,正因為如此,它們卻遠遠勝過其它莎士比亞版的豪華插圖,原因是那些版畫太不自量,竟然妄想與原文爭個高下。在對于莎劇的感情上,我和我的同胞的心心相印,所以我最愛看的乃是那種萬人傳閱、眾手捧讀版本。對于鮑門和弗來徹卻恰恰相反——不是對開本,我就讀不下去;八開本看著都覺得難受,因為我對它們缺乏感情。如果這兩位作家象那位詩人那樣受到萬口傳誦,我自然讀讀通行本也就心滿意足,而不必仰仗舊版了。有人把《憂郁的剖析》一書加以翻印,真不知是何居心。難道有必要把那位怪老頭的尸骨重新刨出來,裹上時髦的壽衣,擺出來示眾,讓現代人對他評頭論足嗎?莫非真有什么不識時務的書店老板想讓伯爾頓變成家喻戶曉的紅人嗎?馬隆干的蠢事也不能比這個再糟糕了——那個卑鄙小人買通了斯特拉福教堂的職員,得到許可把莎翁的彩繪雕像刷成一色粉白;然而,雕像的原貌盡管粗糙,卻甚逼真,就連面頰、眼睛、須眉、生平服裝的顏色也都一一描畫出來,雖不能說十全十美,總算把詩人身上這些細部給我們提供一個惟一可靠的見證。但是,這一切都被他們用一層白粉統統覆蓋了。我發誓,如果我那時候恰好是沃里克郡的治安法官,我定要將那個注釋家和那個教堂職員雙雙砸上木枷,把他們當作一對無事生非、褻瀆圣物的歹徒加以治罪。
我眼前似乎看見他們正在現場作案——這兩個自作聰明的盜墓罪犯。
我有個感覺,直說出來,不知是否會被人認為怪誕?我國有 些詩人的名字,在我們(至少在我)耳朵里聽起來要比彌爾頓或 莎士比亞更為親切有味,那原因大概是后面這兩位的名字在日常 談話中翻來復去說得太多,有點俗濫了。我覺得,最親切的名字,提起來就口角生香的,乃是馬洛、德雷頓、霍桑登的德拉蒙和考萊。
在這很大程度上決定于讀書的時間和地點。譬如說,開飯前還有五六分鐘,為了打發時間,誰還能耐心拿起一部《仙后》或者安德魯斯主教的布道文來讀呢?
開卷讀彌爾頓的詩歌之前,最好能有人為你演奏一曲莊嚴的宗教樂章。不過,彌爾頓自會帶來他自己的音樂。對此,你要摒除雜念,洗耳恭聽。
嚴冬之夜,萬籟俱寂,溫文爾雅的莎士比亞不拘形跡地走進來了。在這種季節,自然要讀《暴風雨》或者他自己講的《冬天的故事》。
對這兩位詩人的作品,當然忍不住要朗讀——獨自吟哦或(湊巧的話)讀給某一知己均可。聽者超過二人——就成了開朗誦會了。
為了一時一事而趕寫出來、只能使人維護持短暫興趣的書,很快地瀏覽一下即可,不宜朗讀。時新小說,即便是佳作,每聽有人朗讀,我總覺討厭之極。
朗讀報紙尤其要命。在某些銀行的寫字間里,有這么一種規矩:為了節省每個人的時間,常由某位職員(同事當中最有學問的人)給大家念《泰晤士報》或者《紀事報》,將報紙內容全部高聲宣讀出來,“以利公眾”。然而,可著嗓子、抑揚頓挫地朗誦的結果,卻是聽者興味索然。理發店或酒肆之中,每有一位先生站起身體,一字一詞拼讀一段新聞——此系重大發現,理應告知諸君。另外一位接踵而上,也念一番他的“選段”——整個報紙的內容,便如此這般,零敲碎打地透露給聽眾。不常讀書的人讀起東西速度就慢。如果不是靠著那種辦法,他們當中恐怕難得有人能夠讀完一整張報紙。
報紙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可是,當人讀完一張報紙,把它放下來,也總有那么一種惘然若失之感。
在南都飯店,我見過一位身穿黑禮服的先生,拿起報紙,一看半天!我最討厭茶房不住地吆喝:“《紀事報》來啦,先生!”
晚上住進旅館,晚餐也定好了,碰巧在臨窗的座位上發現兩三本過期的《城鄉雜志》(不知在從前什么時候,哪位粗心的客人忘在那里的),其中登著關于密約私會的滑稽畫:《高貴的情夫與格夫人》、《多情的柏拉圖主義者和老風流在一起》,這都說不清是哪輩子的桃色新聞了。此時此地,還能有什么讀物比這個更叫人開心呢?難道你愿意換上一本正經八百的好書嗎?
可憐的托賓最近眼睛瞎了。不能再看《失樂園》、《考瑪斯》這一類比較嚴肅的書籍了,他倒不覺得多么遺憾——這些書,他可以讓別人念給他聽。他感到遺憾的乃是失去了那種一目十行飛快地看雜志和看輕松小冊子的樂趣。
我敢在某個大教堂里森嚴的林蔭道上,一個人讀《老實人》,,被人當場抓住,我也不怕。
可是,有一回,我正自心曠神怡地躺在櫻草山的草地上讀書,一位熟識的小姐走過來(那兒本是她芳蹤常往之地)一瞧,我讀的卻是《帕美拉》,要說呢,被人發現讀這么一本書,也并沒有什么叫人不好意思的地方;然而,當她坐下來,似乎下定決心要跟我們并肩共讀時,我卻巴不得能夠換上一本別的什么書才好。我們一塊兒客客氣氣讀了一兩頁,她覺得這位作者不怎么對她的口味,站起身來走開了。愛刨根問底的朋友,請你去猜一猜:在這種微妙的處境中,臉上出現紅暈的究竟是那位仙女,還是這位牧童呢?——反正兩人當中總有一個人臉紅,而從我這里你休想打聽到這個秘密。
我不能算是一個戶外讀書的熱心支持者,因為我在戶外精神無法集中,我認識一位惟一神教派的牧師——他常在上午十點到十一點之間,在斯諾山上(那時候還沒有斯金納大街)一邊走路,一邊攻讀拉德納的一卷大著。我對他那種遠避塵俗、孑然獨行的風度常常贊嘆,但我不得不承認,這種超然物外、凝神貫注的脾氣與我無緣。因為,只要在無意之中瞥一眼從身旁走過的一個腳夫身上的繩或者什么人的一只面包籃子,我就會把好不容易記住的神學知識忘到九霄云外,就連五大論點也都不知去向了。
還要說一說那些站在街頭看書的人,我一想起他們就油然而生同情之心。這些窮哥兒們無錢買書,也無錢租書,只得到書攤上偷一點兒知識——書攤老板眼神冷冰冰的、不住拿嫉恨的眼光瞪著他們,看他們到底什么時候才肯把書放下。這些人戰戰兢兢,看一頁算一頁,時刻都在擔心老板發出禁令,然而他們還是不肯放棄他們那求知的欲望,而要“在擔驚受怕之中尋找一點樂趣”。馬丁?伯就曾經采取這種辦法,天天去書攤一點一點地看,看完了兩大本《克拉麗薩》(這是他小時候的事)。突然,書攤老板走過來,打斷了他這番值得贊美的雄心壯志,問他到底打算不打算買這部書。馬丁后來承認,在他一生中,讀任何書也沒有享受到象他在書攤上惶惶不安看書時所得到的樂趣的一半。當代一位古怪的女詩人,根據這個題材,寫了兩段詩,非常感人而又質樸。詩曰:
我看見一個男孩站在書攤旁,
眼含渴望,打開一本書在看,
他讀著、讀著,像要把書一口吞下,
這情景卻被書攤的老板瞧見——
他立刻向那男孩喝道:
“先生,你從來沒買過一本書,
那么一本書你也不要想看!”
那孩子慢吞吞地走開,發出長嘆:
他真后悔不如壓根兒不會念書,
那么,那個老混蛋的書也就跟自己毫不相干。
窮人家有許許多多的辛酸——
對這些,有錢人根本不必操心。
我很快又看見另外一個男孩,
他臉色憔悴,似乎一整天飲食未進。
他站在一個酒館門前,
望著食櫥里的肉塊出神。
這孩子,我想,日子真不好過,
饑腸轆轆,渴望飽餐,卻身無一文;
無怪他恨不得不懂什么叫做吃飯,
那樣他就無須對著美味的大菜望洋興嘆。
上一篇:紀伯倫《詩人》原文
下一篇:培根《談美》原文